为规范行政行为,接受社会监督,根据丽政办发[2006]24号、丽土资发[2005]30号文件精神,结合闲置收储土地的实际情况,现将本次拟出租闲置收储地块有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时间7天,自2008年4月29日至2008年5月5日。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间向我单位反映。联系人:陈国强、金玉群,电话:2668179 地址:市国土大楼421室。
丽水市土地储备中心
二OO八年四月二十九日
承租人:浙江金龙房地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场地座落:丽水市区东港路与丽青路西北角地块 用途:临时工棚 用地面积:约2900m2 拟租金标准:2900元/月 拟租赁期限:2008.5.1-2010.4.30 系新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