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水市质量协会因工作需要,决定公开招聘临时工作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条件
1、有过两年以上质量管理工作经历,较为熟悉质量管理工作;
2、有一定的文字写作能力,电脑操作较熟练;
3、大专以上学历,了解或熟悉品牌建设工作;
4、莲都区户籍,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性别、年龄不限。
二、招聘办法
1、报名时间:7月25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00。
2、报名地点:丽水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三楼人事处。
3、报名时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户口本和其它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近期1寸免冠照片1张。
4、招聘程序包括:写作和计算机操作、面试、政审等(有关时间、要求等另行通
知)。
三、招聘后的待遇
招聘后实行用工试用期。试用期满后,签订劳动合同并按有关规定缴纳相关保险。
联系电话:2127787、2119357
丽水市质量协会
二○○八年七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