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决定在全市范围内,选调丽水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工作人员3名。具体事项如下:
一、选调范围及岗位
面向全市机关公务员或经批准已登记的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选调财政预算管理员、危化安管员、工程安全监管员各1名。
二、选调基本条件
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道德修养,遵纪守法,廉洁奉公,敬业爱岗,身体健康,具有良好的业务工作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和熟练的计算机操作能力。
三、选调具体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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岗位 |
人数 |
性别 |
年龄 |
专业 |
学历 |
专业岗位工作年限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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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预算
管理员 |
各1名 |
男性 |
35周岁以下(1973年11月1日后出生 |
会计类 |
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以上或具有中级以上职称 |
三年
以上 |
具有中级以上职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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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化安管员 |
不限 |
化工、环保类 |
大学本科以上或具有中级以上职称 |
一年
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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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安全
监管员 |
男性 |
土木工程或交通工程类专业 |
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以上或具有中级以上职称 |
两年
以上 |
熟悉建筑工程安全生产专业技术标准 |
四、选调程序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严格考察、择优录取的方式进行。具体程序如下:
(一)报名
报名时间为2008年11月16日至2008年11月19日(双休日照常上班)。报名地点:丽水市中东路557号8楼丽水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政治处。采用个人报名(须征得所在单位同意)或组织推荐,报考人员需携带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及其它相关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一寸免冠近照2张。
(二)资格审查
同一岗位报名人数不足3人的不开考,取消招聘计划将在丽水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网站(http://www.ledz.gov.cn)上予以公布。联系电话:0578—2274351。
(三)笔试
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申论,笔试总成绩按50%计入总分。
(四)面试
根据笔试总成绩高低,各岗位取前5名进入面试,面试成绩按50%计入总分。
(五)体检、考察
各岗位根据总分成绩高低,取前2名进入体检、考察。
体检标准参照《浙江省人事厅、浙江省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浙人公[2005]68号)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报考人员如放弃体检,视作体检不合格。
考察工作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细则(试行)》执行。
(六)公示、录用
体检、考察后,根据体检、考察结果,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确定拟选调用对象。体检、考察不合格,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拟选调对象在丽水市政府门户网公示。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不影响录用的,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选调手续。对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选调;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选调,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选调。
报考人员在接到选调通知后,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者,取消选调资格,不再递补。
二○○八年十一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