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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项旭平等6名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丽干任﹝2006﹞15号



市委决定:
  项旭平同志任中共丽水市委副秘书长,市委、市人民政府信访局局长,免去其中共丽水市莲都区委副书记、常委、委员职务;
  刘海明同志任丽水市移民办公室党组书记,免去其中共龙泉市委副书记、常委、委员,纪律检查委员会书记、常委、委员职务;
  季包献同志任丽水市建设局党组副书记;
  李明祥同志任丽水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调研员;
  免去朱山华同志的丽水市移民办公室党组书记职务,保留正处级;
  免去傅保国同志的中共遂昌县委副书记、常委、委员职务。
  

 

中 共 丽 水 市 委
  2006年4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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