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决定: 邹育平同志任中共青田县委委员、常委; 李军同志任中共庆元县委委员、常委; 黄建新同志任中共遂昌县委委员、常委,免去其中共松阳县委常委、委员职务; 徐小春同志任中共松阳县委委员、常委; 韩颖龙同志任中共景宁畲族自治县委委员、常委; 免去韩连宏同志的中共青田县委常委、委员职务; 免去徐俊明同志的中共庆元县委常委、委员职务; 免去周冠军同志的中共遂昌县委常委、委员职务; 免去吴盛华同志的中共景宁畲族自治县委常委、委员职务。
中 共 丽 水 市 委 2006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