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决定:
徐伟群同志任中共丽水市莲都区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常委、副书记;
雷长清同志任中共云和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常委、副书记;
叶通海同志任中共云和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副书记;
蔡建彧同志任中共庆元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常委、副书记;
楼国强同志任中共松阳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委、副书记;
杨唐珠同志任中共景宁畲族自治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常委、副书记;
付明明同志任中共景宁畲族自治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副书记;
免去周景海同志的中共丽水市莲都区纪律检查委员会副书记、常委、委员职务;
免去郑文义同志的中共云和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副书记、常委、委员职务;
免去柳竹萍同志的中共景宁畲族自治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副书记、常委、委员职务。
中 共 丽 水 市 委
2006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