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决定: 李华同志任丽水市扶贫办公室主任; 林伟明同志任丽水市旅游局纪律检查组组长; 免去朱森林同志的中共丽水市委老干部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李宣才同志的丽水市民政局纪律检查组组长职务; 免去蔡旭锋同志的丽水市交通局党组副书记职务。
中 共 丽 水 市 委 2007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