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决定:
麻飞鹤同志任中共丽水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纪律检查工作委员会书记;
甄荣泗同志任中共丽水市莲都区委委员、常委(列谷江南同志之后),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常委、书记,免去其中共丽水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纪律检查工作委员会书记职务;
张福和同志任中共云和县委委员、常委;
林建勇同志任中共庆元县委委员、常委;
徐明福同志任中共缙云县委委员、常委;
马建平同志任中共松阳县委委员、常委;
免去陈伟达同志的中共丽水市莲都区委常委、委员职务;
免去谷江南同志的中共丽水市莲都区纪律检查委员会书记、常委、委员职务;
免去凌永仁同志的中共云和县委常委、委员职务;
免去李军同志的中共庆元县委常委、委员职务;
免去赵飞龙同志的中共缙云县委常委、委员职务;
免去徐小春同志的中共松阳县委常委、委员职务。
中 共 丽 水 市 委
2007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