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决定: 洪锦木同志任中共丽水市委副秘书长,免去其中共丽水市委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王万良同志任中共丽水中等专业学校(丽水艺术学校)委员会书记,免去其中共丽水中等专业学校(丽水艺术学校)纪律检查委员会书记、委员职务。
中 共 丽 水 市 委 2007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