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决定:
崔建宏同志任丽水市交通局党组书记;
叶沙平同志任丽水市环境保护局党组书记,免去其中共青田县委副书记、常委、委员职务;
谢正法同志任丽水日报社社长,免去其丽水日报社总编辑职务;
丁子洋同志任丽水日报社党委副书记、总编辑、副社长;
杨贤高同志任丽水日报社副社长,免去其丽水日报社副总编辑职务;
徐国跃同志任中共丽水市委对外宣传办公室(丽水市政府新闻办公室)主任(副处级);
免去李以勤同志的丽水市交通局党组书记职务;
免去刘世书同志的丽水市环境保护局党组书记职务。
中 共 丽 水 市 委
2007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