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决定:
赵国飞任丽水市水利局副局长;
邹向阳任丽水市卫生局副局长;
周和平任丽水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副主任;
刘崇民任丽水市人民政府驻北京联络处主任;
周海忠任丽水市人民政府驻上海联络处主任;
方炳木任丽水市人民医院副院长;
吴燕任丽水中等专业学校(丽水艺术学校)副校长;
高向东任丽水市交通建设开发有限公司董事、董事长、总经理;
吴俊辉任丽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法制办公室)副调研员,免去其丽水市人民政府驻北京联络处主任职务;
免去王稼秀的丽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法制办公室)调研员、市人民政府驻上海联络处主任职务;
免去程定火的丽水中等专业学校(丽水艺术学校)副校长职务;
免去詹百松的丽水市交通建设开发有限公司董事长、董事、总经理职务。
二○○七年十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