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常委会:
丽水市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通过的《关于全市文化工作报告的审议意见》(以下简称《审议意见》),对我市在文化建设中所做的工作和取得的成绩作了充分肯定,同时也指出了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对今后我市的文化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市政府对此十分重视,要求各相关职能部门结合贯彻落实《中共丽水市委关于加快绿谷文化建设的决定》(丽委〔2005〕9号)精神,按照《审议意见》的要求,提出具体工作措施,报市政府研究。现就《审议意见》办理情况报告如下:
一、提高认识,切实加强对文化工作的组织领导
针对《审议意见》提出的关于"加强领导,提高思想认识"的要求,市政府认为,加快文化建设是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的必然要求,是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应有之义,是增强文化软实力、按照"走在前列"的要求推进跨越式发展的有力推动。因此,市政府要求,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按照审议意见的要求,认真学习,更新观念,克服片面的先经济后文化、"实"经济"虚"文化、贫困地区文化难有作为等不合时宜观念的影响,充分认识文化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进一步统一思想,加强领导,抢抓机遇,自觉把文化建设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把科学的发展观和正确的政绩观体现到加快文化建设的工作之中,提高领导和驾驭文化工作的能力和水平。市、县(市、区)将建立相应的考核机制,把加快文化建设的目标分解落实到位,列入任期目标考核,切实加强对文化工作的领导和具体工作的指导与管理。
二、认真规划,加快制定和落实各项文化扶持政策
根据《审议意见》关于"制定发展规划,完善政策措施"的要求,市政府将结合"十一五"规划的制定,完善《丽水市文化建设"四个一批"规划》,对我市的文化事业建设和文化产业发展布局进行规划,同时要求编制市、县两级文化基础设施专项规划,并纳入城乡建设总体规划,充分发挥政府的引领、指导作用。根据审议意见,市政府组织相关部门深入开展了调查研究和可行性论证,并在此基础上出台了《丽水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发展的若干意见》(丽政发〔2005〕62号)。通过认真梳理国家和我省的文化政策,市政府从文化体制改革、多元投入机制、文化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加快落实各项政策措施。市财政从2006年起每年安排100万元文化建设专项经费,结合省转移支付的文化事业建设费,重点用于支持市本级文化事业及产业项目。进一步加大对精品创作、群众文化活动、文化人才培养、"山花工程"和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等文化事业发展的扶持力度;加强对重点文物和民族民间艺术的保护;加大对文化产业重点建设项目的扶持力度。同时,要求各县(市、区)也要设立相应的专项资金,加大对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发展的扶持力度。
三、深化改革,促进文化资源和文化要素的合理流动
根据《审议意见》关于"深化体制改革,推动文化创新"的要求,市政府将以《中共浙江省委关于加快建设文化大省的决定》(浙委〔2005〕11号)精神为指导,着力推进文化管理体制改革,探索建立调控适度、运行有序、促进发展的文化宏观管理体制,初步形成党委领导、政府管理、行业自律、企事业单位依法运营的新格局。在深化体制改革工作中,重点是推进政府转变文化管理职能,把工作重心转移到宏观调控、政策引导、依法行政、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上,逐步实现政企分开、政事分开、管办分离;深化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改革,进一步理顺管理体制,依法加强文化市场的建设和管理;深化文化服务机制改革,积极发展文化行业组织,发挥其提供服务、反映诉求、规范行为、维护权益等的积极作用;深化微观运行机构改革,创新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内部管理和运行机制,推进经营性国有文化单位转企改制,加快培育市场主体,建立保证正确导向、适应市场经济、富有活力的微观运行机制;深化教育体制改革,优化教育结构,改革培养模式,形成与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相适应的教育体制;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形成有利于技术进步、技术创新、技术推广的动力机制;深化卫生体制改革,提高卫生医疗服务水平和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应急能力;深化体育体制改革,激活体制发挥活力。
四、加大力度,加快绿谷文化建设提升丽水文化形象
根据《审议意见》关于"提升文化形象,建设文化丽水"的要求,市委一届十三次全会以"绿谷文化"为整体形象,作出了《关于加快绿谷文化建设的决定》,市政府将把加快绿谷文化建设作为我市"文化丽水"建设的战略目标,重点采取培育特色文化品牌、加强文化阵地建设、推进文化精品创作、促进文化产业发展、重视文化传媒建设、提升公民文明素质等"六大举措",加快教育、科技、卫生、体育等"四项建设",并以"六大举措"和"四项建设"作为"十一五"期间"文化丽水"和绿谷文化建设的主要措施,提升文化形象,增强文化软实力。
为加快"文化丽水"和绿谷文化建设,市政府将尽快组织制定"六大举措"实施方案。在方案的制定和实施中,将重点突出以下几个方面的建设:一是加强丽水的区域特色文化建设,深入研究开发摄影巴比松油画、畲族文化、黄帝文化、好川文化、华侨文化、剑瓷文化等等,在保护的基础上,合理开发、利用,将资源优势转化为产业优势,打响丽水的特色文化品牌,推进我市绿谷文化的发展和文化产业的壮大。二是继续从基础设施建设入手,统筹城乡文化发展,构建比较完备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按照"艺术之乡、浪漫之都、休闲胜地"的理念,精心建设城市标志性文化设施,提升城市文化品位。三是在文化精品创作中,重点巩固和发展摄影、巴比松油画、畲族歌舞等创作群体,建立奖、评、展机制,鼓励他们以丽水本土文化资源为基础,创作一批反映绿谷文化、体现较高水准、具有全省或全国影响的文艺作品。四是把发展文化产业作为绿谷文化建设的重要突破口,充分发挥丽水丰富独特的自然生态资源和历史人文资源优势,坚持政府推动和市场运作相结合,着力培养一批具有较强活力和竞争力的文化产业发展主体,努力形成一批重点文化产业和特色文化区块,推进我市文化产业量的扩张和质的提高。五是在文化传媒建设中,重点加强报纸、广播、电视、电影、图书、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互联网等文化传播媒体的建设和发展,打造对外宣传平台、文化精品展示平台、文化普及平台和文化产品交流平台,扩大文化传播的覆盖面和影响力。六是以全体公民为对象,以未成年人为重点,创新载体,拓展领域,提升目标,着力增强公民的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和健康素质,不断提高全社会的文明程度。
根据以上工作举措和方案,市政府将尽快分解任务,责任到位,把审议意见落到实处,切实加快"文化丽水"建设,推进我市经济社会的全面发展。
二○○五年十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