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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05年度电子政务建设考核工作的通知
丽政办发〔2006〕2号



市政府直属有关单位:
  根据《丽水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05年度市政府直属部门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办法及2005年度市政府直属29个部门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项目的通知》(丽政发〔2005〕31号)精神,我们将于1月23日开始对各单位2005年度电子政务建设工作情况进行考核,请按《2005年度电子政务建设工作考核方案》和《2005年度电子政务建设工作情况自评表》抓好落实。
  
附件:1.2005年度电子政务建设工作考核方案
   2.2005年度电子政务建设工作情况自评表

  
二○○六年一月十日

附件一:2005年度电子政务建设工作考核方案

一、考核对象
  列入2005年度市政府直属部门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的部门,具体名单见丽政发〔2005〕31号文件。
二、考核机构
  丽水市信息中心。
三、考核内容和方式
  考核内容包括"门户网站建设情况"、"电子政务网络建设工作情况"。考核方式采取单位自评和现场检测、日常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考核结果列入市政府年度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
四、考核步骤及时间安排
  各单位需认真、如实填写自评表,并于1月23日之前将自查报告通过市政务网络Nogtes邮件系统发送给市政府信息中心邮箱。


     附件二:年度电子政务建设工作情况自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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