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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06年市区十个方面实事及责任分工的通知
丽政办发〔2006〕10号



莲都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现将《2006年市区十个方面实事及责任分工》印发给你们,请严格按照责任分工,积极抓好落实。市政府办公室将适时对工作进展情况进行跟踪督查,确保十个方面的实事如期完成。
  
二○○六年二月十七日
  
  市区十个方面实事及责任分工
  
  一、建成10万平方米拆迁安置房和6万平方米农民公寓,动工建设6万平方米拆迁安置房。
  责任单位:市建设局,丽水开发区管委会。
  配合单位:市国土局,莲都区政府。
  二、新建市区道路18公里、污水管网18公里,新增绿地30万平方米。
  责任单位:市建设局,丽水开发区管委会。
  配合单位:市国土局,莲都区政府。
  三、基本完成玉溪引水隧洞主体工程和水阁水厂土建主体工程。
  责任单位:市水利局、建设局。
  配合单位:丽水开发区管委会,莲都区政府。
  四、完成市区内河调水工程,动工建设滨江景观带生态景观区、城市意象区工程及滨水公园。
  责任单位:市水利局、建设局。
  配合单位:市国土局,莲都区政府。
  五、动工建设市区垃圾焚烧发电厂、务岭根垃圾填埋场。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建设局。
  配合单位:莲都区政府。
  六、建成体育中心训练场,在市区所有社区配设"全民健身路径"。
  责任单位:市体育局。
  配合单位:莲都区政府。
  七、开工建设丽水职业高中、丽水中学迁建项目。
  责任单位:市教育局。
  配合单位:市建设局、国土局,莲都区政府。
  八、开工建设市福利院项目。
  责任单位:市民政局。
  配合单位:市建设局。
  九、完成仓前菜市场改建,建成水阁菜市场,开工建设灯塔菜市场。
  责任单位:市工商局,莲都区政府。
  配合单位:丽水开发区管委会。
  十、开工建设殡仪馆、公墓项目。
  责任单位:市民政局。
  配合单位:市建设局、国土局,莲都区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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