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为切实抓好深化企业服务年活动,提高政府服务企业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不断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推动经济又快又好地发展,实现"十一五"规划的良好开局,经市政府同意,现就进一步深化企业服务年活动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围绕《丽水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提出的目标要求,深入实施"三市并举"发展战略,切实转变政府职能,改进机关工作作风,创新服务方法,提高服务质量,落实服务措施,解决企业发展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为企业提供良好的发展环境,推进市区工业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
二、工作原则
(一)市区联动,部门配合。强化部门配合协作,提高服务主动性,共同解决问题。
(二)主动调研,创新服务。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深入企业,调研企业发展过程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创新服务企业的方式方法,努力优化发展环境。
(三)着眼长远,健全机制。建立健全部门间协调会议制度,以进一步深化企业服务年活动为载体,着力解决企业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总结经验,努力探索长效服务机制。
(四)立足本职,营造氛围。各部门要结合本部门职能,牢固树立服务意识,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为企业服务活动,努力营造合力兴工的良好氛围。
(五)优化存量,提升质量。积极开展培育大企业活动,加大对成长性好、科技含量高的中小企业的扶持力度。优化产业结构,加快传统产业改造升级,提高经济增长质量。
三、工作目标
通过进一步深化企业服务年活动的开展,实现服务载体创新,服务形式拓展,服务质量优化,从而使机关效能建设进一步深化,机关工作作风进一步改进,政府为民办实事、为企业排忧解难的措施进一步得到落实,企业发展中的困难和问题进一步得到解决。同时,探索建立起政府为企业服务的长效工作机制,使服务企业工作制度化、经常化。
四、工作内容
(一)开展为企业解难题活动。确定5月份为集中开展为企业解难题活动月,由市经贸委对我市企业反映的主要问题进行调查摸底。市委、市政府将有关问题集中交办给相应的责任部门,限时办结,努力做到对企业提出的问题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
(二)开展涉工政策调整和宣传活动。修订完善《丽水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扶持市直工业经济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丽政发〔2003〕63号),加大对市直工业发展的扶持力度。多渠道开展涉工政策宣传活动,适时开展政策专题解读和送政策到企业等活动。
(三)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活动。按照全省统一部署,6月份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开展企业安全生产大检查,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重点抓好重大事故隐患排查和整治工作,积极开展企业职工安全操作培训,努力推进特种作业岗位持证上岗。
(四)建立企业法律和会计代理咨询服务平台。经贸、司法、财政等部门在丽水中小企业网设立企业法律和会计代理咨询服务平台,拓宽企业和法律、会计从业人员相互沟通的渠道。
(五)开展丽水市诚信经营100强工业企业评选及主要产品目录调查公布活动。由市经贸、统计、财政(地税)、劳动、环保、工商、质监、国税和人行等9个部门联合对企业的信用程度进行审核评价,主要审核企业连续3年在信贷信用、合同信用、产品质量(服务)信用、财务信用、纳税信用、劳动信用和环保信用等方面的情况,确定100家"丽水市诚信经营(百强)企业",并对入选企业主要产品目录进行公布。
(六)实施企业家素质提升工程。继续组织举办和推荐企业家参加高层经营管理研修班。积极利用中小企业培训示范基地和本地教育资源开展企业职工技能培训和上门开展企业内训等服务。组织开展小企业创业辅导培训,对列入小企业成长培育计划的企业开展免费培训。全年举办各类培训班10期以上,培训人数2000人次以上,努力营造政府引导、专业培训机构参与、企业积极响应的良好氛围。
(七)开展企业信息化服务活动。以推进政务公开、信息共享、企业资源管理系统应用、电子商务、企业上网等内容为重点,推进企业信息化服务活动。以丽水市政府门户网站为平台,进一步加大政务信息(文件)上网率。以省中小企业局和省电信公司开展的免费建网、免费链接、网络咨询等信息化服务为载体,进一步扩大入库企业数量。积极推广便捷、实用、低成本的企业资源管理系统,提高中小企业信息化应用水平。
(八)开展缓解要素制约服务工作。积极落实小企业贷款风险补偿政策,各金融机构要加大对小企业贷款的发放力度。举办银企对接活动,密切与市外投融资机构联系,多措并举缓解中小企业资金压力。积极开展人力资源服务,规范人才市场,开展订单培训,引进专业人才,满足企业需求。抓好工业园区土地指标落实工作,加强企业供地管理,严格企业入园与退出机制,兴建一批标准厂房,努力拓展小企业发展空间,多渠道缓解土地瓶颈制约。
(九)开展各类经贸活动。狠抓"山海协作工程"和招商引资工作,大力推进企业强强合作、民民合作、民外合作,促进我市企业加快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积极组织企业参加国内外特色经贸和展销活动,加大宣传丽水特色产业和品牌的力度。
(十)推进企业技术创新和品牌建设服务。积极推进规模以上企业建立技术中心,发挥企业主体作用,着力实施一批技术先进或处于领先地位的重点技术创新示范项目。进一步推动产学研联合,大力借助高等院校与科研院所的科研力量,努力提高企业技术研发水平。加强品牌建设,选择一批基础较好、技术先进的企业开展争创品牌活动。
五、制度保障
(一)建立进一步深化企业服务年工作督查通报制度。对由市委、市政府交办的企业服务事项或工作进行督查,对各阶段工作完成情况进行通报,确保交办任务按时、保质完成。
(二)建立涉工部门企业服务活动配套制度。要求各涉工部门结合本部门职能,制定开展进一步深化企业服务年活动的方案,并将有关服务事项的计划、进度、总结等情况及时报企业服务年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经贸委)。
(三)建立工业经济运行联席会议制度。由市经贸委牵头财政(地税)、国税、外贸、国土、建设、工商、质监、劳动、安监、人行、统计、环保、开发区等部门,每季度召开一次工业经济运行联席会议,定期分析和研究我市工业经济运行情况。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狠抓落实。各县(市、区)政府和市直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进一步深化企业服务年活动,提高对开展进一步深化企业服务年活动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认真做好工作部署,深入发动,广泛宣传。要切实采取有效措施,有重点、有针对性地做好各项工作,不回避矛盾,不绕开困难,真正做到为企业诚心诚意办实事。
(二)加强领导,密切配合。各地、各部门要明确工作要求,完善工作机制,落实工作责任,及时协调解决有关重点、难点问题。工作涉及到多个部门和单位的,各相关部门和单位要加强协调和配合,加强工作情况交流、信息通报和宣传工作,形成服务合力。同时,要充分发挥相关行业协会和中介组织的作用,形成全社会为企业服务的良好氛围。
(三)总结经验,不断提高。加强对进一步深化企业服务年活动的督促检查,及时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和做法。同时,加大跟踪督查力度,严厉查处敷衍塞责、吃拿卡要以及向企业乱收费、乱摊派等行为。监察部门要加大行政监督力度,对不作为的部门要追究相关领导的行政责任,确保进一步深化企业服务年活动真正取得实效。
二○○六年五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