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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阳光政务网络及语音服务平台建设维护管理工作的通知
丽政办发〔2007〕121号



    

市级有关单位

阳光政务网络及语音服务平台是“丽水阳光政务信息服务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推进政务公开、提供便民服务的网络及语音服务平台。为了加强阳光政务网络及语音服务平台的管理维护,及时更新服务内容,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维护内容

阳光政务网络及语音服务平台需要维护的内容有部门职能、行政许可、行政执法、便民服务以及公示公告五大类。

(一)部门职能:单位基本信息由单位名称、详细地址、负责人及联系电话、联络人及联系电话、单位基本职能等内容组成;处室基本信息由业务部门、对外公开电话、办事地址、基本职能等内容组成。

(二)行政执法:由单位名称、详细地址、执法(职能)类别、主要执法依据、举报(联系)电话、责任处室等内容组成。

(三)行政许可:由项目名称、受理机构、项目类型、服务对象、办理时限、承诺时间、收费情况、设立依据、受理条件、材料明细、办理流程、流程图、受理地点、联系人、联系电话、接待时间、网上受理、结果查询、监督投诉、表格下载等内容组成。

(四)便民服务:由项目名称、受理机构、项目类型、服务对象、办理时限、承诺时间、收费情况、设立依据、受理条件、材料明细、办理流程、流程图、受理地点、联系人、联系电话、接待时间、网上受理、结果查询、监督投诉、表格下载等内容组成。

(五)公示公告:有关单位要将重要活动、招聘、政府采购、招投标、公交线路调整、火车时刻表、汽车时刻表、气象信息以及停水、停电、停气等应当公开的事项提供给市信息中心进行公开。

二、责任分工

市信息中心具体负责:1.网络服务平台规划、建设和管理。2.对有关单位网络服务平台信息维护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和技术支持。3.负责对网络服务平台信息维护工作进行考核。

丽水电信公司具体负责:1.语音服务平台规划、建设、管理。2.对相关单位提交的经过审核的信息,在语音信息服务平台上进行更新维护和技术支撑。3.负责向市政府办公室提交语音服务平台信息维护工作考核依据。

部门具体负责:1.做好部门职能、行政许可、行政执法、便民服务、公示公告五个方面相应的信息提供。2.对提供的信息进行审核。3.将提供信息发布到网络服务平台,并提交丽水电信公司语音服务平台。

三、工作要求

(一)各部门要结合工作特点和社会需求,加强对政务信息、便民信息的采集、整理与分析,使公开发布的信息都可以通过网络及语音服务平台对外发布。

(二)落实信息发布审核制度。网络及语音服务平台信息的发布实行“谁掌握信息谁发布,谁发布谁负责”的原则,信息发布要注明维护单位及人员。

(三)落实信息更新维护制度。明确分管领导和责任处室,落实人员管理用户帐号,及时做好信息的发布和更新工作,对部门职能、行政执法栏目内容,每月核对一次,涉及咨询电话号码、联系人、联系地址、投诉等方面的变动要在5个工作日内更新,涉及行政许可、便民服务变动的要在10个工作日内更新,公示公告要及时,政府采购招投标实行全程公示,确保信息真实准确、及时、高效。

(四)各部门对群众通过网络及语音服务平台转来需要解决的问题,要明确责任,指定专人负责,在5个工作日内给予解答,并将办理结果通过办公助手或电子邮件发送到市信息中心,由市信息中心公布。

(五)要严格执行党和国家的保密规定,严肃信息发布工作纪律,加强用户帐号的使用管理,确保做到信息发布安全、真实、及时,杜绝泄密事件的发生。

                                                      

二○○七年九月五日


    




主题词    行政事务   阳光政务△ 管理  通知
发布机构    丽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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