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水市鑫达采购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浙江省丽水中学委托,对浙江省丽水中学的空气源热泵热水机组系统设备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采购。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招标编号:LSXD2008-003。
2.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3.招标内容:丽水中学新校区公共浴室生活热水日用量为40T的空气源热泵热水机组系统设备及辅材,总预算约48万元人民币。范围包括空气源热泵热水机组系统的设计、设备的采购,以及设备安装、调试、验收合格、系统使用人员的培训及售后服务的所有内容。
4.招标人:浙江省丽水中学。
5.采购代理机构:丽水市鑫达采购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住所地:丽水市兴业大厦953室
6.投标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6.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空气源热泵生产制造企业,注册资金人民币在500万元及以上的。
6.2具有三年及以上生产历史,并在三年内有50万元及以上类似工程业绩。
6.3具有省级及以上的产品检验合格报告
6.4具有3C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
6.5供应商及产品在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和不良记录。
6.6 如果投标人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需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6.7投标代理商的营业执照注册资金人民币在50万元及以上。
6.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公告时间:2008年2月26日至2008年3月5日。
8.招标文件发售和报名时间:2008年2月26日至2008年3月5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8:30-11:30时,下午3:00—5:00时。
9.招标文件发售和报名地点:丽水市政府采购中心(丽水市解放街373号三楼)。标书售价500元/份,售后不退。
10.购买标书时须提交的文件资料:
⑴按规定填写并递交参标申请表;
⑵营业执照副本及有关资格证书、合同或中标通知书等证明复印件(需要投标人签章,并提供原件核对);
⑶投标人介绍信。
11.开标时间:2008年3月21日上午9:30。
内 12.开标地点:丽水市政府采购中心(丽水市解放街373号三楼)。
13.投标保证金数额:8000元整。
14.按中心规定交纳席位费。
15.交纳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及地点:2008年3月19日下午5:00时前,投标保证金支付方式:以现金、转帐、电汇或汇票方式交,(户名:丽水市政府采购中心;开户银行:丽水市工行处州支行营业部,帐号:1210200009200002603)。投标保证金汇入指定帐号,并经采购中心综合科确认到户后开具收据为准。
16.本项目联系人
采购单位联系人:吴立南;联系电话:0578--2132396
代理单位联系人:姚松青;联系电话: 2262993 ,
投标报名联系人:杨女士;联系电话:0578-2262993传真:0578-2262993
16.网络发布媒体:
http://www.zjzfcg.gov.cn;丽水市政府采购网
浙江省丽水中学
丽水市鑫达采购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二〇〇八年二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