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3日,当青田县阜山乡农民林岳朋从县农业局执法人员手中接过赔偿款时,难掩感激之情:“如果没有农业执法人员的追查,别说获得赔偿,恐怕到现在还没发现化肥有质量问题呢!”
与林岳朋一起领到赔偿款的还有153户农户,他们来自阜山乡吴庄、前王、陈宅、周宅等19个村,赔偿款达4万多元。
“为农民追回这么多农资损失,真不容易!”青田县农业局的赵玉鸣介绍,从在市场上发现劣质化肥,到追查购买农户,再到位于江苏的厂家进行索赔,前后用了1个月时间,执法人员行程1000多公里。
7月中旬,青田县农业执法人员在黄垟乡一农民家中了解化肥、农药使用情况时,发现农民使用的“五星牌”复合肥和“骏马牌”硫酸钾复合肥外包装的标签不规范,细查之后执法人员怀疑化肥存在质量问题,于是将其送往检测机构检测,最终证实为劣质化肥。
随后,执法人员分头行动,一边查找购买这种化肥的农户,一边和生产厂家联系。经过了解,执法人员得知这位农民购买的化肥来自东源镇一经销商,执法人员顺藤摸瓜,从东源经销商处查明化肥的批发商,又通过查看位于县城的批发商的台账,最终查明这批化肥主要销往阜山乡。执法人员立即通知阜山乡政府,并请他们帮忙张贴通知,逐户登记,找到了所有购买劣质化肥的农户。
然而,索赔并不容易。农业执法人员拨打包装袋上厂家的联系电话,竟然是个空号。执法人员并没有因此而将此事搁置,而是驱车来到包装袋上显示的厂址——江苏张家港市。到了目的地,执法人员却懵了:地址找到了,却是另一家工厂。通过多方打听,他们才得知这家化肥厂搬到江苏江阴市了。
随后,青田农业执法人员辗转前往江阴市。在当地派出所和工商部门的帮助下,终于找到了这家化肥厂。原来,这家工厂早在一年前就落户江阴市,并且更了名。这批化肥为该厂以前生产,用的是旧包装袋。执法人员熊文俊说:“刚开始厂长坚持说化肥没有质量问题,不同意赔偿。但是为了农民的利益,我们丝毫不作让步,终于使对方同意赔偿。”农民购买的肥料价格为每袋135元,考虑农民购买化肥运费及使用劣质化肥后的损害,最终为农民争取到了每袋200元的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