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所在位置:
丽水政府门户网站
>
政务大厅
>
政务动态
>
区市县之窗
龙泉一农民非法占用农田获罪
2008-09-04
近日,龙泉市锦溪镇岭根村村民吴某因未经批准擅自占用9.6亩农田用于挖砂和养鱼,被龙泉市人民法院以非法占用农用地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这是该市首例因土地违法而受到《刑法》追究的案例。
相关文章
【我要评论】
【推荐】
【
打印
】【
关闭
】
?
莲都建成标准农田数据库
(2008-08-12)
?
市区撤村建居违法用地清理工作进展顺利
(2008-07-21)
?
景宁低丘缓坡综合开发利用规划编制顺利完成
(2008-07-18)
?
我市土地开发复垦工作再上新台阶
(2008-07-16)
?
我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局部调整工作取得实效
(2008-07-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