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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居民也能享受峰谷电价了



据丽水电业局最新消息,从今年6月1日起,所有装有“一户一表”的城乡居民都可以申请执行峰谷电价了。

过去,由于受电网技术水平、电价政策及农村用电水平的限制,峰谷电价没有在农村得以推行。随着城乡统筹水平的日益提高,近年来,农村电网也得到了较大改善,在农村推行峰谷电价的时机也趋于成熟。根据日前省物价局、省电力工业局联合发出的通知,所有装有“一户一表”的城乡居民用户都可以从6月1日起申请执行峰谷电价。已经安装单相或三相峰谷表的居民用户可直接申请使用峰谷分时电价功能,不另行收费;没有安装单相或三相峰谷表的居民用户需支付相关费用进行峰谷表改装。此外,执行峰谷电价实行用户自愿的原则,居民用户执行峰谷电价满一年后,要求停止执行的,在经申请获准后可对其恢复执行非峰谷电价。

峰谷电价每天8时到22时为高峰时段,电价为每千瓦时0.568元;22时至次日8时为低谷时段,每千瓦时0.288元。而非峰谷电价每千瓦时为0.538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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