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保险是政府统筹的一种社会福利措施,包括养老、医疗、工伤、生育、失业五个险种。社会保险也是市民关注的焦点,许多市民常打本报2151666热线咨询相关事宜,为此,本报从今日起开设“关注社会保险”系列报道栏目,全面系统地介绍五大险种的情况,让广大市民更好地享受社会福利。
基本医疗保险是指劳动者因病或负伤需要治疗时,由国家和社会提供必要的医疗服务和物质帮助的一种社会制度。
案例
李先生是某事业单位员工,由单位依法缴纳了社会医疗保险费。2007年9月,李某被查出患有类风湿性心脏病,先后到医保定点医疗单位住院治疗,共支付医疗费等3万余元,其中有1200元的《目录》外用药以及门诊费用。最后,他通过医保基金报销回26410元。(30000元住院费,先扣除1000元起付标准,再减去1200元超范围用药,剩余27800元报销95%,就是26410元。)
适用的范围和对象
医保现行制度适用于市直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城镇所有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中的所有职工、城镇个体经济组织业主及其从业人员、自由职业者。
缴费标准
①机关事业单位按缴费基数(上年度在职职工工资总额和退休费总额之和)的8%缴纳;职工个人按本人上年度月均工资的2%缴纳。②城镇各类企业及其他用人单位按缴费基数(同上)的5%缴纳;企业职工个人帐户暂由企业建立和管理。
主要医保待遇
①门诊医疗费:由个人账户支付或个人自行承担。
②住院医疗费:a、在统筹基金起付标准以下的,从个人账户中支付或由个人自付。起付标准为:三级医院1000元;二级医院800元;一级医院600元。b、起付标准至5000元部分,统筹基金支付85%;5000元至10000元部分,统筹基金支付90%;10000元至20000元部分,统筹基金支付92%;20000元至最高限额部分,统筹基金支付95%。退休人员的统筹基金支付比例分别为85%、90%、92%、95%。
③统筹基金年度支付最高限额为6万元。超过最高限额以上的医疗费用由补充医疗保险按以下标准支付,投保所需资金从统筹基金中列支:40000元以下(含40000元)部分,按85%的比例支付;40000元以上到80000元(含80000元)部分,按90%比例支付;80000元以上部分按95%的比例支付。补充医疗保险支付的最高金额为15万元。
④参保人员患特殊病种,其年度累计支付的特殊病种门诊医疗费超过1800元的部分,由统筹基金按5000元以内80%、5000元至封顶线(6万元)部分85%的比例予以报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