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优化市区行车秩序,有效预防夜间道路交通事故发生,从本周开始,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将对市区不按规定使用灯光的违法车辆展开夜间整治。
本次整治交警部门将突出重点时段、重点路段,执勤民警采取流动巡查与设点检查相结合的方法,严查会车不按规定变换远近光灯现象,努力减少此类违法行为潜在的安全隐患,进一步规范夜间行车秩序。
整治内容包括:机动车在夜间行车时,不按规定使用近光灯、远光灯、示宽灯;随意附加灯光装置;车辆发生故障时不打开警示灯、不在车后设警告标志;会车时不按要求互换灯光;不按规定使用灯光超车;前后大小灯残缺、不亮等。
在此次专项整治活动期间,交警将对不按照规定使用灯光的行为处以50元罚款并记1分的处罚。执勤交警对开车不会用灯者将从严纠正、从严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