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厅《关于开展“绿剑”秋季集中执法动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的通知》精神,丽水市立即启动了“绿剑”秋季集中执法行动,成立了“绿剑”秋季集中执法行动领导小组,由分管局长任组长,把开展“绿剑”秋季集中执法行动作为当前农业的一项重要工作,并对各县(市、区)的工作任务进行了布置,同时做好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和农业生产事故的预防预警和应对突发事件的准备工作,对突发事件坚决做到快速反应、果断处置、有效应对。
10月7日市农业局副局长王亚民、局长助理蓝建平带领市农业执法支队人员对浙江新三和动物保健品有限公司和浙江绿园禽业有限公司饲料厂等企业进行了现场检查,重点检查饲料生产企业生产、销售记录,原材料进货台帐(及进货单);查生产中过程中是否违法添加三聚氰胺、人用药品等有害化学物质。经检查我市饲料生产企业厂址、建筑物与设施、质量检验、管理制度和程序控制等符合有关条件,生产、销售台帐健全,没有发现有使用三聚氰胺、人用药品等有害化学物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