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经贸委、统计局联合发布《2007年丽水市能源与利用状况》。该白皮书显示,2007年,全市能源消费总量为317.25万吨标准煤。其中,工业能源消费总量为210.65万吨标准煤,占全社会总能耗的66.7%;规模以上工业能源消费量165.43万吨标准煤,占全部工业能耗的78.5%;2007年我市单位GDP能耗为0.78吨标准煤/万元,单位GDP电耗为1016千瓦时/万元,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能耗1.20吨标准煤/万元,分别比上年下降了4.12%、0.77%和12.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