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莲都区调整敬老院工作人员工资标准
2006-12-30
近日,莲都区对敬老院工作人员工资标准进行了调整,由每人每月500元增至560元,从今年1月1日开始执行。并建立敬老院工作人员工资自然增长机制,其工资标准随我区职工最低工资标准的调整而逐步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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