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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府办印发《丽水市区“门前三包”实施方案》



为扎实推进“六城联创”工作,创建文明、和谐的人居环境和良好的创业环境。日前,市府办印发《丽水市区“门前三包”实施方案》。明确了市区范围内道路两侧的临街住户、经营户、单位“门前三包”的责任要求,并对各街道实行分类管理。

根据《方案》,中山街(北至人民路、南至囿山路)、花园路、人民路为严管街,丽阳街(括苍路-花园路)、灯塔街(括苍路-花园路)等7条街道为一类街,丽阳街(花园路以东、括苍路以西)、丽青路、丽青支路等14条街道为二类街,学院路、大猷街等11条街道为三类街。根据街道的分类,对乱倒垃圾、店外设摊、乱排油烟污水废渣、高音喇叭揽客、擅自占用或破坏门前绿化、乱吊挂、乱堆杂物、乱搭乱建、乱张贴(挂)、车辆乱停放、店内饲养禽畜动物等各类违法(章)行为进行管理和处罚。

此外,市区“门前三包”责任制实行“条块结合、以块为主、分工负责、共同参与”的工作原则,确保责任制的全面贯彻落实,还明确了市城市管理监督指挥中心、市文明办、市监察局、市城管执法局、市工商局、市建设局、市卫生局、市公安局、市环保局、市国税局、地税局及莲都区政府等有关部门的职责。

通过“门前三包”的全面实施,旨在加强文明经商宣传教育,与市区范围内道路两侧的临街住户、经营户、单位签订“门前三包”责任书,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根据建设、工商、税务、公安、卫生、环保等有关职能部门的相关法律、法规,对影响市容环境卫生(秩序)、破坏城市绿化等违法(章)行为进行“教育一批,整改一批,处罚一批”,并建立切实可行的长效管理机制,力争在较短时间内取得明显的成效,使目前存在的“脏、乱、差”现象得到基本改观,确保市区环境整洁优美、文明有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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