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上午,市地方志编纂委员会举行成员会议,讨论审议《丽水市编修地方志工作方案》并原则通过。市委副书记、代市长卢子跃在会上强调,要高度重视修志工作,编纂出能够充分反映丽水特色、特点的精品志书。
市领导王昌荣、庄志清、吴永水及市直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地方志“每20年左右续修一次”的要求,我市将新修丽水市和续(重)修县(市、区)两级志书,其中《丽水市志》1部,县(市、区)志9部,总文字量约1200万字。《丽水市志》计划于2012年底前出版,各县(市、区)最迟在2013年底前完成修志任务。
卢子跃指出,志书是重要的国情和地情资料,具有独特的历史文化价值,其作用是其他任何书籍所无法取代的。我市地方志的编纂始于南宋,至今境内共编修有府、州、路、县志及专志107种,现在国内外馆藏的有51种,记载了大量珍贵的历史资料,成为丽水地方文化中的一笔宝贵财富。本次修志是社会主义第一轮新方志编纂工作的延续,“盛世修志,志载盛世”,二轮修志工作已纳入市政府工作报告,是政府今后几年的重要工作之一。
卢子跃要求,要高度重视并尽早启动二轮修志工作,进行全市动员,跟上全国、全省修志工作的总体步伐。新编修的《丽水市志》要坚持继承与创新相结合,突出丽水特色,力出精品,成为一部明古详今的全志,无论内容和形式都要超过前人。
卢子跃强调,修志工作的指导思想一定要明确,要“求广”、“求实”、“求是”、“求精”,尽可能多搜集历史资料,不能夸大或乱编著,精选材料,精心推敲,精心编写,力求编出一部高质量的方志;要充分总结上轮修志的成功经验,汲取教训;要充分宣传发动,增加修志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要采取有力措施,造就一支精干高效的修志队伍。同时,充分利用现代化办公手段,努力做到“办公电子化、采编数字化、书写无纸化、传递网络化”,使修志工作适应信息时代的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