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泰房地产集团公司的问题已经发生,我们应该相信政府,以平和的心态去理性面对。”昨日下午,银泰房地产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银泰公司)的债权人陈建明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相信通过市委、市政府的及时果断处置,能够使债权人的损失降到最小程度。
陈建明在市区做营销业务多年。去年8月,他和妻子将自己辛苦攒下的18万元,以及父母的9万元积蓄一并借给了银泰公司。“承诺月利息两分,算起来一个月可以拿到5400元。当时也就想着这钱借给银泰公司总比存银行好,可以多补贴点家用。”陈建明告诉记者,7月得知银泰公司无力支付到期的集资款后,一家人非常焦急,有段时间连觉都睡不着,想方设法地通过各种途径了解银泰公司的情况。上个星期市里召开新闻发布会,向社会各界通报了银泰公司问题及处置方案后,陈建明一家人反而坦然了。
“对银泰公司问题的4个处置方案我都仔仔细细地比较过,相比而言,现在采取的处置方案确实是最可行的。”另一银泰公司债权人吴玉霞说:“损失已经造成了,再愁,也不能把钱多愁点回来,还不如冷静面对。否则,钱损失了,再愁坏身体,那就更划不来了。”
这几日,记者通过采访了解到,针对银泰公司问题采取立案侦查与政府监督企业清偿方案,大多数银泰公司债权人及其他市民表示了理解和支持。
“前年准备把钱借给银泰公司时,一个朋友还劝过我,结果我没听,心想那么多房子在建,银泰公司还能跑了不成?怪只怪,自己被银泰公司的虚假繁荣表象所迷惑了。”同为银泰公司债权人的王学文告诉记者,“采取立案侦查与政府监督企业清偿方案处置银泰公司问题,我坚决赞成。但对审计中发现的银泰公司游离于公司财务之外、去向不明的1.58亿元资金,希望公安机关加强侦查,最大限度地把流失的资金追回来,同时对挪用资金的人依法从严惩处。”
“虽然我不是债权人,但对银泰公司问题自始至终都在关注着。民间资金参与房地产开发,这是一种投资行为。按道理讲,投资的回报归投资者个人,那么风险也应该由投资人自己承担。但是银泰公司问题牵涉的人太多,已变成一个社会问题,因此,政府及时介入,果断处置是应该的,也是必要的。在这个时候,我觉得银泰公司的债权人应该相信政府,共同面对和解决问题。”市民朱余成说:“银泰公司的问题也给我们敲响了警钟,投资有风险,投资要谨慎。”
“果断处置银泰公司问题,我认为政府也是下了大决心的。”丽水学院法学教授刘京认为,“如果通过破产方案来解决银泰公司问题,涉及上万债权人,不但审理周期长,而且债权人的利益也会缩水;而采用立案侦查与政府监督企业清偿方案,有利于较快较好地处置问题,跨省区协调各方关系,把所有资源协调处理,是政府积极履行职责,维护广大债权人利益的积极表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