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下午,市政府召开全市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沈仁康在会上要求各地、各有关部门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深入开展创建平安畅通县(市、区)活动,全面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为建设“平安丽水”,构建和谐社会,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发展作出新的贡献。
2006年以来,我市各地各部门认真开展“创建平安畅通县(市、区)”工作,加强道路交通源头管理,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努力保障道路交通安全,取得了阶段性成效。全市道路交通安全形势保持了总体稳定,已有8个县(市、区)通过省道路交通安全领导小组的考核验收,达到平安畅通县(市、区)要求。
沈仁康在会上充分肯定了我市创建平安畅通县(市、区)工作所取得的成绩。沈仁康指出,深入开展这项创建活动,是全面建设“平安丽水”,努力构建和谐社会,强化道路交通安全基层基础工作,提高道路交通安全保障能力的有效载体;是巩固道路交通事故三项指标“零增长”成果,维护良好道路交通秩序,保障人民群众出行安全的重要举措。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在总结近两年创建经验的基础上,认真分析当前道路交通安全的严峻形势,切实加强领导,周密部署,营造良好的道路交通秩序,最大限度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
沈仁康要求,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坚持“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企业全面负责、群众参与监督、全社会广泛支持”的总体要求,紧紧围绕“降事故、保安全、保畅通”的总体目标,认真开展创建活动。加大投入,不断完善道路交通安全设施;加强管理,不断提高道路交通安全水平;加强宣传,不断强化交通参与人的安全意识。对于这项系统性工程,各级各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协调配合、监督检查,从而完善机制,形成合力,确保创建平安畅通县(市、区)活动取得实效。
会议还对创建活动中成绩突出的龙泉市、青田县、莲都区政府进行了通报表彰,三地有关负责人在会上介绍了典型经验和做法。
市本级及各县(市、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在主会场及分会场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