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机关效能投诉中心基本职责
受理公民、法人、其他组织对丽水市[含各县(市、区)]机关单位及其工作人员的批评、建议、求助、咨询,向有关责任单位交办和转办群众反映的问题,督促检查办理情况,反馈公布结果,向党委政府提供有关的信息。
二、机关效能投诉中心受理范围
1、对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的工作作风、工作效能等方面的批评、投诉、举报和建议;
2、对直接影响市民生活的,需政府协调的有关问题的求助和意见;
3、对我市经济建设、市政建设、城市管理、社会事业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4、对政府各部门工作职责、办事程序的意见、建议以及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信息的咨询。
三、机关效能投诉中心投诉方式
1、网上投诉,即12345信箱;
2、电话投诉,电话号码:12345、96178;
3、来信来访,地址:丽水市花园路1号;邮编:323000。
四、反映人须知事项
1、投诉对象明确,反映内容应真实客观、清楚,不得歪曲或捏造事实;
2、内容简明扼要,说清事实,原则上一件投诉反映一个问题;
3、请如实填写姓名、联系方式(联系电话、工作单位、家庭地址),若未真实填写联系方式,不答复。
五、办理时限
一般投诉件投诉中心在3个工作日内受理转办,转部门要求7个工作日办结。
处理流程:网民在中国·丽水政府网(http://www.lishui.gov.cn)填写信件,市纪委效能监察室受理后,转交相关部门办理并将答复内容反馈到市纪委效能监察室,经市纪委监察室审核,并将在网站发布。对于事实不清,答复不明确的,返回部门重新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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