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莲都区征收集体土地区片综合地价补偿标准(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的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征地服务和管理,切实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浙江省土地管理条例》和《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全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最低保护标准的通知》(浙政发〔2026〕21号)等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规定,结合莲都区实际,拟重新公布莲都区征收集体土地区片综合地价补偿标准。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征求实际为2026年9月8日至10月9日。征求社会公众意见期间,公众可以通过电话、信函等方式反馈意见。
通讯地址:丽水市莲都区北苑路192号丽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817室,邮编:323000
联系人:王先生,联系电话:0578-7900246
丽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6年09月08日
附件:
附件1:莲都区征收集体土地区片综合地价补偿标准(征求意见稿).doc
附件2:关于重新公布丽水市市区征收集体土地区片综合地价补偿标准(起草说明).wps
发布时间:2026-09-08
截止时间:2026-1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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