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求《关于公布2027年丽水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政策性长期护理保险筹资标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按照《浙江省医疗保障条例》《丽水市全民医疗保险办法》《丽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丽水市政策性长期护理保险实施方案的通知》(丽政办发〔2024〕34号)等有关规定,我局草拟了2027年丽水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政策性长期护理保险筹资标准的通知。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相关单位、社会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一、邮寄地址:丽水市中东路557号,丽水市医疗保障局,请在信封上注明“2027年居民医保和长护险筹资标准”字样; 

二、传真:0578-2070138;

三、电子邮箱:lsyb_2070@163.com。

四、联系人:王女士,联系电话:2070135。

公开征求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6年9月14日下午17:30。

附件:1.《关于公布2027年丽水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政策性长期护理保险筹资标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wps                 

          2.关于《关于公布2027年丽水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政策性长期护理保险筹资标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的起草说明.wps


丽水市医疗保障局    

2026年9月3日     


发布时间:2026-09-03
截止时间:2026-0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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