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25000026455663/2008-30219 | 文号 | |
组配分类 | 规划计划 | 发布机构 | 市发改委 |
成文日期 | 2008-03-19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十一五”期间是丽水市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现代化建设的关键阶段,也是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深化调整再上新台阶的关键阶段。因此,用科学发展观统筹谋划我市卫生事业未来五年的改革发展目标和思路,完善公共卫生和医疗服务体系,提高卫生医疗技术水平和服务能力,切实保障全市人民群众健康,确保我市卫生改革发展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基本实现现代化水平相适应,更好地为我市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建设和谐社会提供保障。根据《浙江省卫生改革发展第十一个五年专项规划编制工作方案》、《丽水市人民政府关于批转丽水市“十一五”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丽水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精神,结合丽水实际,组织编制本规划。《丽水市卫生事业“十一五”规划》是“十一五”期间丽水市卫生事业改革发展的指导性文件,是编制县(市、区)卫生事业规划和实施方案的重要依据。
一、“十五”工作回顾
(一)“十五”期间基本情况
全市现有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13家,中医医院8家,精神病专科医院1家,民营专科医院7家,乡镇卫生院299家(其中中心卫生院47家,乡镇卫生院141家,分院111家),门诊部26家,诊所390家,村卫生室920家,医务室89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55家,社区卫生服务站165家,其它医疗机构21家。全市现有卫生技术人员数10062人,每千人卫生技术人员数4.05人;执业(助理)医师数4748人,每千人医师数1.91人;护士数2677人,每千人护士数1.08人。全市现有床位总数5810张,每千人床位数2.37张,其中医院床位数5540张,每千人医院床位数2.23张,床位使用率77.84%;床位使用率中,市直医院床位使用率96.32%,县级医院床位使用率67.83%,乡镇卫生
院床位使用率20.13%。
2005年全市卫生事业费11317.09万元,比“九五”期末增长139.06%,占财政经费总支出的2.46%;人均卫生事业费45.83元,而全省人均卫生事业费达68.21元。卫生事业费中,中医事业费565.24万元,占4.99%,公共卫生事业费7020.05万元,占62.03%,乡镇卫生院财政拨款1919.91万元,占16.96%。“十五”期间接受省里补助资金6751.77万元,其中扶贫建院项目58个,资金2649.6万元。争取“山海协作项目”合作项目总投资额为3655万元,其中省卫生厅投资经费为1588.50万元。“十五”期间新增固定资产8.19亿元,添置磁共振、直线加速器、CT、彩超等仪器设备34006万元。“十五”期间全市卫生系统主要基本建设项目33项,实际投资29401.74万元,实际完成建设面积117345.70平方米。同时,完成乡镇卫生院危房改造24951平方米,投入1503.68万元。
(二)“十五”期间主要卫生任务落实情况
1、医疗卫生基础设施建设得到进一步加强。全市争取到国债和五大百亿工程建设项目18个。市中心医院门急诊医技综合大楼、市人民医院外科大楼、市中心血站大楼等基建项目相继竣工并投入使用,使我市的医疗条件和功能得到提升。目前,市、县(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和县级以上医疗机构传染病房等一批国债和五大百亿工程建设项目正动工兴建,疾病预防控制、医疗救治体系建设逐步完善。
2、预防保健工作得到全面落实。“十五”期间,人均期望寿命73.6岁。通过实施《母婴健康工程》项目,孕产妇死亡率由2001年的45.43/10万下降到2005年的21.09/10万,为历史最低水平;婴儿死亡率从17.31‰下降到9.57‰;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从21.26‰下降到11.64‰。2005年孕产妇系统管理率达86.90%,产前检查率达96.85%,3岁以下儿童保健系统管理率86.71%,高危孕产妇筛查率达86.8%,高危孕产妇住院分娩率达99.72%,新生
儿疾病筛查率90.46%,被评为全省新生儿疾病筛查工作先进集体。开展省级孕产妇、儿童保健规范化门诊达标工作。开展创建爱婴医院活动,全市有42所医院达到了爱婴医院标准,4个月婴儿母乳喂养率达92.35%。丽水市妇幼保健院首次通过二级乙等妇幼保健院评审,建立丽水市产前筛查中心。
我市卫生监督与疾病预防控制体制改革全面启动并完成了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的组建,初步形成市、县(市)疾病预防控制二级网络。通过实施CIDA—WHO中国结核病控制项目和浙江省结核病控制项目,全面推行DOTS(直接督导短程化疗)策略,全市DOTS覆盖率100%,病人发现率72.1%,治愈率85.1%。完善艾滋病哨点监测,开展高危人群和重点人群的血清学监测和行为监测,基本掌握不同人群艾滋病感染状况,全市有25家医疗卫生单位通过艾滋病初筛实验室评审。卡介苗、脊灰糖丸疫苗、百白破疫苗和麻疹疫苗全程接种率95.96%,乙肝首针及时接种率为92.17%。通过全国消灭丝虫病的考核评估,实现了消除碘缺乏病阶段目标。丽水市被卫生部授予全国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社区综合防治示范点,作为全国推广慢性非传染性疾病防治的三大模式之一。
开展了职业病危害建设项目评价、工作场所监测、职业人员健康监护、职业病诊断与鉴定、职业中毒咨询、调查与控制、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专题流行病学调查、职业病防治的科学研究等工作。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机制逐步完善。制订相关的预案、技术方案,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网络监控,通过模拟演练和培训,提高现场应急处置效率和应对能力。全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原因查明率为82.67%。全市乡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实现网络直报率为89.04%。通过建立组织,制定预案,抓好培训,健全网络,加强监测,非典防控取得阶段性胜利。全市卫生系统有31人次被国家、省、市级授予先进个人,荣获市级以上先进集体10余项。
在全市建立了3个县(市、区)、17个乡镇(街道)、覆盖人口为25.3
万的丽水市公共卫生监测系统。
3、农村卫生工作取得较大进展。县、乡、村三级农村公共卫生服务网络基本形成。全市建立相对独立的农村公共卫生管理服务中心,选聘505名乡镇卫生技术人员专职从事公共卫生工作,确保了公共卫生人员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资金的落实;建立了村级公共卫生信息员队伍,配备了村级信息员2980人。加大资金投入,引进适宜医疗设备,改善农村医疗条件,提高诊疗水平。积极开展创建规范化村卫生室工作,加强村卫生室内涵建设,全市有190家村卫生室达到规范化标准。2003年8月遂昌县、青田县列入浙江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县,2005年1月1日起全市全面建立了以大病统筹为主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人数达146.61万,平均参合率为74.14%。
4、城乡居民的生活方式与环境大为改观。至2005年底,全市累计完成农村改水受益人口200.67万人,占农村人口的96.11%,农村自来水普及率达85.49%;累计完成农村改厕43.57万户,改厕普及率达70.20%。实施“亿万农民健康促进行动”,城镇中小学健康教育开课率达100%,开展健康教育进社区活动,健康教育覆盖率达到2.23%。积极开展创建卫生县(镇)城活动,努力改善城乡人居环境。云和县被评为国家级卫生县城,丽水市、遂昌县、青田县被评为省级卫生城市(县城),龙泉市、庆元县、景宁县、缙云县、松阳县被评为市级卫生县城。
5、医疗质量不断提高。先后在全市县级医疗单位开展“新世纪医疗质量大行动”、“信用医院”创建和“医院管理年”活动,提高医疗质量管理意识,树立以人为本的服务理念,改善就医环境和设施,改进服务流程,提高效率,改善服务态度,提供人性化的医疗保健服务。充分发挥临床医疗、护理等九大质控中心作用,每年开展医疗质量控制检查评比,医疗质量明显提高。丽水市中心医院、丽水市人民医院分别通过三级甲等和三级乙等医院评审。“十五”期末,危重病人抢救成功率98.4%,入院出院诊断符合率87.2%,
术前术后诊断符合率99.8%,住院病人治愈好转率93.4%。医疗服务环境的改善和医疗服务水平的提高极大地方便了群众的就医,减轻了山区群众的经济负担。大力推进无偿献血工作,保障医疗临床用血,无偿献血占临床用血量的比例从“九五”期间的63.9%上升至“十五”期末的100%。
6、中医药事业进一步振兴。认真贯彻《国家中医药条例》和《浙江省发展中医条例》,把发展中医药纳入当地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出台扶持中医药产业政策,加强中医药行业规范化管理,加大对中医药事业的投入,中医院基础条件和就医环境不断改善,综合服务能力不断加强,医疗质量、服务水平、管理水平不断提高。丽水市中医院、遂昌县中医院通过浙江省首批重点建设中医院验收,全市有全国农村中医工作先进县1个、省级农村中医工作先进县4个、省级中医药参与社区卫生服务示范单位1个,成立丽水市中医药研究所,中心卫生院基本上设立中医科和中药房,中医机构的服务网络更加完善,服务能力和水平进一步提高,全市基本形成市、县、乡、村四级中医服务网络。
7、医学科教取得较大成果。全市推荐入选省“151人才工程”专家1人、市“138人才工程”专家12人、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人员9人,获得市级专业技术人员突出贡献奖1人;延续完成国家“九五”医学科技攻关项目2项、国家“十五”医学科技攻关项目1项,协助完成卫生部项目2项,获得卫生部科技创新三等奖1项;科研课题被省科技厅立项2项、省卫生厅立项17项、省教育厅立项2项、市科技项目立项37项;建成省级医学重点学科2个,市级医学重点学科11个,省级医学重点扶持建设学科3个,温州医学院重点扶持学科6个,市级中医重点实验室1个;经省级批准生产的中草药制剂品种13个,“畲族医药研究开发”课题列入市级科技重点项目;在省级以上刊物发表医学论文1600余篇,12篇被SCI(科学引文索引)收录;获得全
国优秀成果奖1项,省科技进步奖、省级医学科技创新奖7项,市级科技进
步奖6项,开展新技术新项目347项,能开展心脏、肝脏、胰腺等多项器官移植和生殖辅助等高精尖技术。
8、卫生监督执法进一步加强。完成卫生监督与疾病预防控制体制改革,形成市、县卫生监督执法二级网络。认真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积极推行食品卫生量化分级管理,创建食品卫生量化分级管理A级单位15家,建立食品卫生安全预警机制,积极探索学校食品卫生和社区“五小”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卫生监管模式,建立学校和社区食品卫生协管机制,积极开展农村食物中毒防治工作,开展乡村厨师健康体检和卫生知识培训,全面推行“集体聚餐申报备案制度”;开展打击非法行医专项整治行动,查处“黑诊所”、游医、医疗机构聘用非卫生技术人员、医疗卫生机构出租和承包科室、虚假广告等行为,净化医疗市场;认真开展卫生许可审核发证工作,建立“卫生许可证一事一评制度”;积极开展职业病防治执法工作,对全市658家职业危害企业进行监督检查,监督检查覆盖率达100%;认真组织开展食品与生活饮用水、餐具消毒效果、公共场所卫生、卫生用品、化妆品卫生质量、医疗机构消毒效果等卫生监测工作。
9、精神文明与行业作风建设取得阶段性成果。通过开展信用医院等活动,医院精神文明建设和行风建设取得一定成效,全市已有17家医院获得信用医院称号。每年组织药品联合集中招标采购工作,药品、医疗设备集中招标采购已经形成制度。2005年,全市药品加成率下降到32.43%。在县级以上医院推行门诊病人用药清单制,健全明码标价和住院病人费用每日清单制,增加医疗收费的透明度,社会各界群众对医疗单位的服务质量和服务态度的满意度有了不同程度的提高。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
我市卫生事业发展不均衡,尤其是农村卫生发展严重滞后,制约卫生事
业发展的体制性、机制性、结构性矛盾仍然存在,离党和政府的要求以及人民群众的愿望还有较大的差距,主要表现在:
1、公共卫生形势日益严峻,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能力和水平明显不足。一些新发传染病和人畜共患病不断出现,非典、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等存在严重威胁,原有传染病、地方病的防治形势依然严峻,慢性非传染性疾病人数不断增加,各类传染病暴发疫情和群体性食物中毒时有发生,特别是近年来病毒性肝炎、肺结核、梅毒、淋病、细菌性痢疾等传染病患病人数仍居高位,严重威胁我市人民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2005年全市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38起,2519人发病,其中传染病疫情21起,1812人发病;报告传染病病例13315例,总发病率531.2/10万,比2004年上升了17.93/10万;报告艾滋病病人和艾滋病感染者22例。但从目前情况看,我市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警能力还比较弱,疾病监测不健全,缺乏信息网络支持。市县两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人员编制不足,基本必要的检测检验设施严重缺乏,重点传染病防治能力弱,离快速高效处理各类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要求相差较远,难以适应当前公共卫生工作的需要。对照卫生部市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基本仪器装备标准,目前丽水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的基本仪器仅配备47%,按地域特点、工作需要的必要装备仅配备20%。毒理检验能力弱,缺乏应对非典、人间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所必需的分子生物检测能力。
2、农村卫生和社区卫生发展严重滞后,卫生事业经费投入严重不足,难以适应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需求。一是经费保障机制不完善,财政投入不足。据统计,2005年全市县级公共卫生单位财政投入为3152.21万元,实际支出5404.58万元,仅占58.32%,缺口2252.37万,需靠创收维持正常工作运行。2005年全市乡镇卫生院总收入14247.50万元,财政补助仅1954.91万元,
其中乡镇公共卫生工作经费补助650.08万元,实际支出却达991.60万元。有82个乡镇卫生院(含分院)出现亏损,亏损面达29%,亏损额为234.22万元。
目前仍有危房面积36713平方米。二是基层基本医疗设施简陋。据统计,截至2005年底,具有生化分析仪、心电图、X光机、B超、洗胃机等“新五件”的乡镇卫生院仅29家,仅占建制以上乡镇卫生院的15.3%。能开展物理体检、三大常规、B超、胸透和心电图五项体检任务的乡镇卫生院为62家,占建制以上乡镇卫生院的32.8%。三是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建设滞后,社区卫生服务功能不完善,难以承担公共卫生任务和基本医疗服务。四是农村卫生人员素质低下。全市乡镇卫生院卫技人员中,65%左右尚未达到中专以上学历,中级及以上职称的不到8%。全科医师严重不足,已注册的全科医师仅185人,占农村执业(助理)医师总数的5.4%。
3、医疗服务体系不适应群众的健康需求,看病难、看病贵问题突出。一是卫生资源总量不足和浪费并存,农村卫生和公共卫生资源缺乏。二是城乡卫生资源配置不合理,城区卫生资源重复配置、利用效率不高,缺乏有效整合利用,而农村缺医少药的状况没有明显改变。三是医疗保障体系不健全,覆盖面窄,保障水平低。四是公立医疗机构由于财政补偿机制不到位,其运行机制出现了市场化的倾向,公益性质淡化。同时,医疗欠费加重了公立医疗机构运行成本。如“十五”期间市直4家医疗机构医疗欠费达1144万元,其中无主病人欠费360万元,贫困、危重病人欠费658万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欠费126万元。五是药品和医用器材流通秩序混乱,价格过高。解决看病难、看病贵问题涉及医疗保障、基础建设、医疗收费、经费投入、医疗救助等多方面工作,需要多个相关部门的合作,而目前尚没有形成各有关部门的密切协作、共同参与的管理体制。
二、“十一五”期间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十一五”期间,我市卫生事业改革发展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五中、六中全会的要求,牢固树
立和认真落实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科学发展观,以“卫生强省”、“平安丽水”建设为统领,紧紧抓住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把卫生改革和科技创新作为动力,把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作为根本出发点,转变发展观念,创新发展模式,提高发展质量,鼓励科技创新,落实“五个统筹”,促进经济社会和人民生活质量的全面发展。进一步完善我市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相适应的医疗救治服务体系、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卫生执法监督体系和妇幼保健体系,确保我市公共卫生安全,确保卫生医疗质量和服务水平不断提高,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卫生医疗需求,为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作出贡献。
(二)基本原则
1、把握方向,坚持“三个文明”一起抓,提高卫生工作的社会效益。卫生事业是政府实行一定福利政策的社会公益事业,发展卫生事业必须将社会效益摆在首位,防止片面追求经济效益而忽视社会效益的倾向。通过转变职能,强化公共卫生服务理念,提升公共卫生服务能力和水平,切实落实公共卫生任务,有效保障广大社会人群的健康安全,提高卫生工作的社会效益。通过创建“信用医院”活动,进一步规范医疗行为,繁荣医院文化,不断提高卫生队伍的思想道德素质和业务技术水平,提高医院管理水平,提高医院核心竞争力。
2、统筹发展,注重资源整合和优化配置,提高城乡卫生资源配置效率。以社会健康服务需求为导向,优先发展和保证基本卫生服务,注重城镇和农村医疗卫生机构功能的发挥,逐步满足人们多样化服务需求,统筹协调发展城乡卫生事业。
3、突出重点,把握分类指导、分级管理原则,提高卫生管理工作效能。
继续把加强和发展农村卫生、公共卫生和中医药事业作为今后一个时期的战略重点,特别是农村卫生工作要以实施“农民健康工程”为契机,因地制宜,
积极探索乡镇卫生院分类指导和管理机制,按卫生院服务功能、能力规模、服务人口和要求、就诊和住院人数、设备配置等要素,将卫生院分级管理,采取分级的指导、扶持政策,重点扶持建设。
三、“十一五”期间发展目标和卫生工作重点
(一)总体目标。进一步完善与我市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卫生体系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不断提高初级卫生保健水平。到2007年,强化市、县(市、区)级公共卫生单位建设,健全乡镇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网络,完善村级公共卫生信息员网络,基本建成覆盖城乡、功能完善、职责明确、反应灵敏、运转协调、平战结合、可持续发展的市、县(市、区)、乡镇(街道)、村(社区)四级公共卫生服务体系;逐步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全面实施农村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基本形成以三级医院为龙头、二级医院基本覆盖、专科特色明显的医疗服务构架,逐步构建起社区卫生服务网络。加强中医、中西医结合专科(专病)的建设,重点学科向慢性病、老年病等方向发展。加强普通精神科、心身科、老年科等重点学科建设。县级医院发展要实事求是,量力而行,以区域内居民实际医疗服务需求为依据,合理利用医疗资源,公平地向全体居民提供优质的基本医疗服务。鼓励医疗机构参与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建立合理的双向转诊制度。二级甲等医院要加强内涵建设,提高人员素质,提高科技含量,提升服务水平,形成区域内的医疗技术中心。到2010年,健全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疾病预防控制、卫生监督执法、妇幼保健、医疗救治、公共卫生信息预警、监测和报告网络体系,基本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人民健康需求的现代卫生服务体系,与建设小康社会相适应,与城乡统筹发展相同步,较好地满足人民群众的医疗卫生服务需求,卫生公平性、可及性和反应性明显提高,人均卫生资源、卫生设施标
准、技术发展程度,队伍结构层次、经费保障程度、国民健康指标等得到明显改善。龙泉市人民医院、松阳县人民医院、云和县人民医院争取达到二级
甲等医院,丽水市妇幼保健院努力争创二级甲等妇保院。
加强全市卫生基本建设,2010年前完成新建丽水市中心医院综合病房大楼、丽水市人民医院门诊医技楼、丽水市传染病院、丽水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等项目,迁建丽水市妇幼保健院,加强各县(市)疾病预防控制、卫生监督和医疗机构建设(见附表1)。丽水市中医院等建设项目列入预备探讨项目(见附表2)。
(二)具体指标
到2010年,平均期望寿命达到75岁;婴儿死亡率控制在10‰以下;孕产妇死亡率控制在20/10万以下;卫生事业费占同级财政支出比例达到5%;中医事业费占卫生事业费支出比例达到12%;千人医师数达到2.0人;千人医院床位数达到2.8床;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合率达到80%以上;无偿献血占临床用血率达到100%。
加强学科建设和人才培养。到2010年,省级重点学科达到3个,市级重点学科建设30个,重点培养5名省内先进水平的学科带头人,培养70名市内中青年学科带头人和140名技术骨干。在三级医院的医生中,硕士以上学位达到40名,本科学历应达到75%以上;护理人员中大专以上学历达到50%以上。二级甲等医院配置的医生中,本科学历应达到50%以上;护理人员中,大专以上学历达到40%以上。二级乙等医院配置医生中,本科以上学历应达到40%以上;护理人员中,大专以上学历应达到30%以上。
(三)卫生工作重点
要实现“十一五”卫生工作任务,全市卫生事业发展要以实施农民健康工程、公共卫生建设工程、城乡社区健康促进工程、科教兴卫工程和中医药攀登工程等“五大工程”为抓手,加大卫生投入,推进卫生重点领域的发展,提升医疗卫生服务的整体水平。
1、实施农民健康工程。稳步推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加强农村合
作医疗经办机构建设和信息化建设,达到规范化建设标准;加强基金管理,严格执行合作医疗基金财务制度和会计核算办法,保证资金安全;采取有效措施,不断巩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参合率,扩大受益面,提高筹资水平,提高补偿率。建立健全农村公共卫生管理体制和服务网络,实施农村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完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卫生院分院、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一体化管理网络,实施乡镇卫生院分类指导和管理机制,转变服务模式,建立社区责任医生制度。加强市县医疗卫生机构对乡镇卫生院的业务指导功能,增强乡镇卫生院履行农村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的能力。扎实开展农民健康体检工作,从2006年始为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农民提供两年1次的免费体检。以社区卫生服务体系为依托,以农村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为载体,以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为保障,以基层卫生设施建设为基础,以农村健康教育学校为阵地,围绕“让农民有地方看病、看得起病、加强预防少生病”的目标,加快农村卫生改革,加大农村卫生投入力度,努力改善乡镇卫生院医疗卫生条件。
2、实施公共卫生建设工程。坚持预防为主、常备不懈的方针,建立健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疾病预防控制、卫生监督执法、妇幼保健、医疗救治,以及公共卫生信息预警、监测和报告体系,形成政府主导、部门合作、社会参与、结构合理、功能完善、机制健全、运行高效的公共卫生体系。把创建卫生城市活动作为提高城市品位、改善人居环境、创造良好投资环境的有效手段来抓,形成市民主动参与、部门齐抓共管的长效机制,争取2010年底前,丽水市区创建成国家卫生城市。
(1)建立健全公共卫生事件应急体系。按照覆盖城乡、功能完善、反应灵敏、运转协调的要求,建立市、县公共卫生事件日常办事机构和应急专
家委员会,到2007年,市级卫生行政部门设立应急办公室,县级卫生行政部门设立应急办公室或指定机构负责日常应急管理工作,健全突发公共卫生
事件协调机制和工作网络。制订和完善各类重大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提高现场快速处置能力。加强以流行病学调查、医疗救治等人员为主的应急反应队伍建设,强化应急演练、培训。建立应急物资储备制度。到2010年,建成覆盖全市、功能健全、配置合理、机制完善的能够有效应对重特大公共事件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体系。
(2)建立健全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到2010年,市、县(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按服务人口的人员配置比例和财政预算投入力争达到省有关部门出台的政策标准要求,仪器设备和检验检测能力达到国家发改委和卫生部《省、地、县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实验室建设指导意见》的标准,力争市、县(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达到国家规范化建设标准,县、乡(镇)、村三级预防保健网络和各级医疗机构预防保健组织健全、功能完善。探索流动人口卫生管理机制,完善市级重点传染病监测体系,加强鼠疫、艾滋病、霍乱、结核病、人禽流感和病毒性肝炎等重大传染病防治工作,积极开展慢性非传染性疾病防治工作。
(3)建立健全卫生监督执法体系。按照整合资源、扩大覆盖、分级负责、属地管理的原则,建成规模适度、结构合理、队伍优化、精干高效,集食品卫生、传染病防治、职业卫生、放射卫生、公共场所卫生、学校卫生、化妆品卫生、饮用水卫生、采供血和医疗机构等综合卫生监督执法于一体的,能有效应对各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卫生监督执法体系。建立和完善政府主导、部门协调、社会监督和生产经营单位自律的卫生监督管理机制。大力推行餐饮业食品量化分级管理,探索“五小”行业卫生管理机制。加强执法队伍建设,推行卫生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加强卫生监督执法能力建设,加强卫生执法行为和效能的动态管理,建立健全卫生执法稽查制度。加强基
层农村卫生监督执法工作,根据“划片设置、垂直管理”的原则,按照每2-4个街道或乡镇设置1个派出机构的标准,设立县(市、区)卫生监督派出机
构。力争在2007年前建立丽水经济开发区卫生监督分所。
(4)建立健全妇幼保健体系。整合现有卫生资源,建立健全市、县(市)、乡(镇)妇幼保健工作网络。全市孕产妇系统管理率和3岁以下儿童系统管理率分别达到90%以上,其他主要指标达到全省中等水平,建立省产前诊断中心丽水市分中心、市妇幼保健中心、市新生儿听力筛查中心,开展产前筛查、产前诊断、遗传病诊断工作,产前筛查和新生儿疾病筛查率分别达到50%和87%。基本建立以居住地为主的流动人口妇幼保健管理模式,流动人口中的孕产妇和儿童享有与户籍地居民同等的保健服务。逐步实行婚前免费健康体检,降低出生缺陷,提高出生人口素质。继续实施“母婴健康工程”,加强高危孕妇的管理,提高住院分娩率,保证母婴安全。丽水市妇幼保健院达到二级甲等妇幼保健院标准。
(5)建立健全医疗救治体系。按照统一指挥、优化配置、平战结合、合理运转的要求,在全市建立和完善以综合性医院、急救中心、传染病院(区)、采供血机构和专业救治机构为骨干的医疗救治网络。建立符合规范要求的丽水市传染病院(区),具备收治各种烈性传染病的能力。各县(市)依托一所政府举办的公立医院,在医院内设置单独或相对独立的感染性疾病科和病区,达到具备收治一般传染病和对可疑烈性传染病的隔离观察能力。加强医疗急救网络建设,力争2010年建立起市县统一的急救指挥网络。加强血液质量管理,确保用血安全,继续保持采供血机构合理布局,全市无偿献血占临床用血比例达到100% 。加强精神卫生机构建设,大力开展社区精神卫生防治工作,鼓励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开展社区精神卫生服务。
(6)建立健全公共卫生信息预警、监测和报告网络体系。按照“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要求,整合和利用现有国家卫生信息网和社会信息网络资源,建立覆盖市、县(市、区)、乡镇(街道)的公共卫生信息网络,疫情网络直报率达到100%。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实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传
染病疫情和健康危害因素等相关公共卫生信息数据采集、网络实时报告、预警监测、指挥调度的统一管理,增强快速反应能力。
3、实施城乡社区健康促进工程。坚持以人为本,以健康为中心,坚持社区卫生服务的公益性质,注重卫生服务的公平、效率和可及性。根据《国务院关于发展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的指导意见》和浙江省规范城乡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创建活动实施方案,按照“政府主导,鼓励社会参与,多渠道发展社区卫生服务,立足于调整现有卫生资源,辅以改建和新建,健全社区卫生服务网络”的原则,结合我市城区的实际情况,按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设置规划,在丽水城区和经济开发区建立若干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站,健全各县(市)城区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在农村,确定政府举办的乡镇卫生院的数量,逐步将乡镇卫生院转型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充分发挥社区卫生服务在医疗保障中的作用,将有条件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纳入城镇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的范围。建立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与预防保健机构、医院合理的分工协作关系,建立分级医疗和双向转诊制度,引导患者“大病进医院,小病进社区”,探索开展社区首诊制,由社区卫生服务机构逐步承担大中型医院的一般门诊、康复和护理等服务,逐步缓解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落实预防、保健、医疗、康复、健康教育、计划生育技术指导等六位一体的社区卫生服务职能,居民可以在社区享受到疾病预防等公共卫生服务和一般常见病、多发病的基本医疗服务,充分发挥中医药在城乡社区卫生服务中的作用。广泛开展健康教育与促进工作,提高健康知识知晓率和健康行为形成率,提高居民健康素质。
4、实施科教兴卫工程。加强医学科技创新体系建设、医学重点实验室建设、重点学科群建设、重大科技项目攻关,使我市卫生科技实力和人才队伍与建设“卫生强省”、提前实现卫生现代化相适应。以学科建设、卫生科技项目带动高层次卫生人才的培养,重点建设一支能参与省内外科技竞争的
高素质人才队伍,培养和造就一批中青年学科带头人和医学专家,逐步完成学科带头人的新老更替工作。以学历教育、继续教育为载体,加快基层适用人才培养。加强农村社区卫技人员的全科医学、社区卫生服务知识培训,实施乡村卫技人员素质提升工程,以培养全科医生为重点,带动乡村医生、护理人员、检验人员、医学影像和心电技术人员等服务团队业务素质的提高。以医疗机构设置规划为依据,按照科学配置、优化存量、发展内涵的原则,合理控制城市医院规模和总量,以内涵建设、管理、发展为主线,建设代表区域医疗水平的现代化医疗机构,提高医疗科技含量,提高医疗仪器设备测验数据的有效性,提高医疗急救水平,提高疑难病症处理能力。加强医院内涵建设,加强医疗质量和安全、经济管理、数字化医院建设,加强医院管理者素质和医院文化建设。建立和完善医疗卫生科技创新体系、科教管理体系和人才培养体系。加强学会、协会建设,成立丽水市医学学术交流管理中心。加快推进卫生信息化建设,构建卫生信息系统综合应用平台,推进电子政务建设,推进中医药事业信息化,加强科研教育信息化建设,加强继续教育信息化建设。
5、实施中医药攀登工程。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条例》和《浙江省发展中医药条例》,促进中医药事业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与卫生事业同步发展。加强中医药服务能力建设,加快中医药科技创新和中药现代化进程,到2010年,建立与小康社会相适应基本满足人民群众健康需求的功能健全、管理规范、资源配置合理、人才结构优化、运行机制灵活、自我发展能力和竞争能力较强的中医医疗服务体系,在全市形成一批中医药特色和优势明显、学术水平较高的中医医院和中医专科。建设省级中医重点建设和扶持专科5-7个,建设市级中医药重点实验室3-5个,争取省级名中医3-5
名,评选市级名中医20名,基层名中医30名。80%以上的县(市、区)达到浙江省农村中医工作先进县标准,2个县(市)进入“全国农村中医工作
先进县”的创建行列,积极创建省级农村中医工作先进市。加强中西医结合工作。充分发挥丽水市畲族医药研究会的作用,积极开展畲医畲药研究和开发,发掘和推广切实有效的民族医药诊疗技术,发挥山区中草药资源丰富的优势,引导农民种植中草药,培育特色产业,提高农民经济收入。
四、政策保障
(一)加强领导,强化职责。把卫生事业发展列入当地的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将农村卫生工作列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重要内容,加强领导,统筹规划,扎实推进。建立健全各级政府领导协调机构,组织协调本辖区农村卫生和公共卫生工作任务的落实,将农村公共卫生体系建设,以及传染病暴发流行、集体食物中毒和职业中毒、孕产妇死亡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治工作,纳入政绩考核并建立上级政府对下级政府和同级有关部门的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制和定期督查制。县(市、区)政府要制定并组织实施县域卫生规划,对政府举办的乡镇卫生院应重新定位,全面推行定编、定岗、定责,建立“花钱买服务”的运行机制。建立和完善符合市场经济规律及医院发展客观实际的医院运行机制、医疗价格机制、药品流通机制、投入补偿机制和社会保障机制。加强医疗机构管理,强化班子建设,创新服务模式,提高医技人员业务水平和综合服务水平。
(二)落实政策,加大投入。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城镇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浙政发〔2001〕10号)、《中共浙江省委、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卫生工作的意见》(浙委〔2003〕21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浙政发〔2003〕39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农村公共卫生工作的实施意见》
(浙政发〔2005〕50号)、《浙江省农村卫生事业补助政策实施意见》(浙财社字〔2003〕85号)文件精神,要大力发展城乡公共卫生事业,进一步加
大政府卫生投入,尤其是加大对农村卫生、公共卫生、社区卫生服务、市级重点学科、农村卫技人员素质提升工程的经费投入,主要用于基本医疗、预防保健、卫生监督、人才培训和基础设施建设等公共卫生事业。要在以下几个方面全面落实卫生政策:
1、逐年加大对卫生事业的投入,增长幅度不低于同期财政经常性支出的增长幅度,卫生事业投入占同级财政支出的比例逐年有所提高。
2、各级政府要加大对农村公共卫生的投入,乡镇卫生院承担公共卫生工作所需的经费、乡镇卫生院院长和公共卫生人员工资及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与养老保险所需单位缴费部分、乡镇卫生院离退休人员的离退休费按相关规定由县级财政预算安排。对乡(镇)卫生院的基础设施修缮、公共卫生装备和医疗设备的更新购置、人才培养等项目支出,按照有关文件规定落实到位,使其具有完成“三大类十二项”公共卫生任务的能力。
3、各级政府要加大对县级以上公立医疗机构基本建设、大型设备购置和维修、重点学科建设以及执行政府指令任务等方面的投入。
4、中医医院和精神病院、传染病院等专科医院在安排补助时给予适当照顾。
(三)深化改革,加快发展。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卫生工作的决定》、《中共浙江省委、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卫生工作的意见》文件精神,深化改革,不断创新,一是从体制机制入手,深化城镇医疗机构改革。鼓励、支持多元投资办医,深入探索实施公立医院管理体制和补偿机制改革,加强医院药品管理。二是加强社区卫生服务网络建设,完善政府投入机制,建立从医院到社区卫生服务的“双向转诊”制度,提高医疗资源的利用效率,逐步缓解病人“看病难”、“看病贵”等矛盾。三
是积极探索乡镇卫生院管理模式,实现在服务功能、服务模式、医务人员知识结构、用人分配管理方式和政府对社区卫生服务的投入机制等“五个转
变”。四是加强卫生的全行业监管。建立和完善卫生行业管理体制,强化卫生监督综合执法,加强对卫生技术人员的执业资格管理,健全医疗卫生机构、人员、技术和设备等卫生服务要素准入制度,禁止各种非法行医;加强医疗服务管理,建立医疗质量监管和医疗质量指标公示制度,定期向社会发布。
(四)贯彻科教兴卫战略。一是重视现代医学知识和医学技术对卫生事业发展的推动作用,加快现代管理技术、通讯技术和电子信息技术在卫生行业中的推广运用,逐步实现卫生行业现代化;二是注重专业人才的教育和培养,形成一支具有良好职业道德、较高业务素质的卫生科技队伍;三是建立市本级卫生科技发展专项资金,支持医学科技特色专科和项目建设。
(五)加强精神文明建设。以信用医院建设为载体,在全行业广泛开展职业道德、职业纪律、医德医风、职业规范教育和治理商业贿赂活动,大力培育爱岗尽责、方便病人、优质服务的行业风尚,加大药品、医疗价格监管力度,进一步规范医务人员用药行为,加强医疗机构内部管理,建立和健全各种规章制度,坚决纠正行业不正之风,不断提高医疗质量水平。
规划附表
附表1 丽水市卫生系统“十一五”规划实施类重大项目一览表
附表2 丽水市卫生系统“十一五”规划预备探讨项目一览表
附表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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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水市卫生系统“十一五”规划实施类重大项目一览表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性质 | 建设规模 (平方) | 建设起止年限 | 总投资(万元) | 到2005年底完成投资(万元) | 十一五规划投资(万元) | ||||||||||||||||
1 | 丽水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 迁建(国债) | 8286.7 | 2004-2006 | 1912.4 | 1312.4 | 600 | ||||||||||||||||
2 | 丽水市中心医院综合病房大楼 | 新建 | 44968 | 2006-2008 | 16234 | 390 | 15844 | ||||||||||||||||
3 | 丽水市妇幼保健院 | 迁建 |
| 一次规划,分期实施,总建设规模37603平方,总投资10193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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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一期: | 24410 | 2010年前 | 6755 |
| 6755 | ||||||||||||||||||
4 | 丽水市人民医院门诊医技楼 | 原址扩建 | 33655 | 2007-2009 | 12097 | 142 | 11955 | ||||||||||||||||
5 | 丽水市传染病院 | 新建 | 3500 | 2008--2010 | 850 |
| 850 | ||||||||||||||||
6 | 青田县人民医院 | 迁建 | 75060 | 2005-2007 | 20000 |
| 20000 | ||||||||||||||||
7 | 缙云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 续建 | 3898 | 2005.11-2006.12 | 825 | 80 | 745 | ||||||||||||||||
8 | 缙云县专科医院 | 新筹建 | 18000 | 2006-2007 | 3000 |
| 3000 | ||||||||||||||||
9 | 遂昌县人民医院应急病房 | 续建 | 3142 | 2005-2006 | 666 | 506 | 160 | ||||||||||||||||
10 | 遂昌县公共卫生服务大楼 | 新建 | 7800 | 2007-2010 | 900 |
| 900 | ||||||||||||||||
11 | 松阳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大楼 | 迁建 | 3574.6 | 2005-2006 | 504 | 120 | 384 | ||||||||||||||||
12 | 庆元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 迁建 | 2450 | 2006-2008 | 400 |
| 400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性质 | 建设规模 (平方) | 建设起止年限 | 总投资(万元) | 到2005年底完成投资(万元) | 十一五规划投资(万元) | ||||||||||||||||
13 | 龙泉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 迁建 | 3226 | 2006-2007 | 925.4 |
| 925.4 | ||||||||||||||||
14 | 云和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 迁建 | 2449 | 05.12-07.3 | 896 | 187 | 709 | ||||||||||||||||
15 | 云和县卫生监督所 | 新建 | 2000 | 2006-2008 | 570 |
| 570 | ||||||||||||||||
| 合 计 |
| 236419.3 |
| 66534.8 | 2737.4 | 63797.4 | ||||||||||||||||
附表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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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水市卫生系统“十一五”规划预备探讨项目一览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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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性质 | 建设规模 (平方) | 建设起止年限 | 总投资(万元) | 十一五规划投资(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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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丽水市中医院 | 迁建 |
| 一次规划,分期实施,总建设规模35000平方,总投资950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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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中一期: | 25000 | 2010年前 | 6000 | 6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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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丽水市职工卫校综合培训楼、多媒体教室 | 改建 | 5500 | 2010年前 | 1210 | 12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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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丽水市第二人民医院精神卫生中心综合大楼及附属用房 | 拆建 | 12000 | 2010年前 | 2640 | 26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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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丽水市水东医院 | 新筹建 | 14040 | 2010年前 | 4212 | 42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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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丽水市中心医院水阁分院 | 新建 | 35980 | 2007--2013 | 9695 | 669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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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莲都区碧湖医院住院楼 | 新建 | 5600 | 2007-2009 | 900 | 9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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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庆元县人民医院门诊楼 | 拆建 | 2100 | 2009-2010 | 3000 | 3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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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龙泉市人民医院病房大楼 | 拆建 | 13400 | 2005-2009 | 2000 | 2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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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龙泉市人民医院门诊楼 | 拆建 | 12000 | 2009-2015 | 2000 | 2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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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景宁县卫生监督综合业务楼 | 新建 | 2800 | 2006-2008 | 500 | 5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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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 计 |
| 128420 |
| 32157 | 2915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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