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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32500002645347Q/2008-02683 文号 丽水利审〔2008〕4号
组配分类 其他文件 发布机构 丽水市水利局
成文日期 2008-04-14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丽水市水利局关于景宁县永库水电站工程初步设计审查意见的函
发布时间:2008-04-14 15:09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 丽水市水利局  

丽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景宁县永库二级水电站(增容)初步设计报告审查会议于2007年12月10日在丽水市处州宾馆举行。会议由丽水市水利局主持,参加本次会议的代表有丽水市、景宁县的有关部门及项目法人、设计、质监等单位的领导、专家和代表组成。与会代表在审阅了景宁县永库水电站(增容)初步设计报告及相关材料,听取了工程设计单位的情况汇报后,针对永库二级水电站(增容)初步设计的相关内容,展开了认真讨论,根据会议意见,浙江正源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院对永库二级水电站(增容)初步设计报告又进行了补充和修改,编制了《浙江省景宁县永库二级水电站初步设计报告(报批稿)》(以下简称《报告》)。经研究,现对《浙江省景宁县永库二级水电站初步设计报告(报批稿)》提出如下审查意见:

一、水文

(一)原则同意《报告》对流域气象、水文等流域特征的分析成果。

(二)同意采用流域内坪头、江根、官塘、贤良、毛垟、湖坪头、车根、源头等实测雨量资料,用泰森多边形法推求的设计流域面雨量。同意采用沙湾水文站实测径流资料和邻近埭头水文站作参证站进行插补延长后用水文比拟法和雨量修正法进行径流分析计算的方法及成果。

(三)同意《报告》推求的设计暴雨和产流计算的方法及计算成果。

(四)同意坝址、厂址按“浙江瞬时单位线法”推求设计洪水的方法及成果。

(五)同意设计流域内泥沙分析的方法及成果。

二、工程地质

(一)同意对区域地质调查的结论。

(二)基本同意对坝址、厂区、隧洞的地质评价及工程地质参数的选择。但隧洞扩挖后对岩体的抗压强度、弹模及摩擦系数须在施工图阶段进行复查。对局部地段遇到小断层或不良结构面应加强观察和预测。

(三)隧洞通过村庄地下时建议放小炮为主,尽量降低影响村民的生产和生活。

(四)建议本工程细骨料外购、其它骨料利用洞渣机械轧制的方案,外购细骨料应选定较固定的砂场,开工前应对砂石料的力学指标进行有关试验。

三、工程任务和规模

(一)本工程是以发电为单一任务的水电工程。

(二)基本同意本工程增容方案的比选结果,增容后新厂址下移240m。

(三)本次增容方案未涉及到坝体工程,因此正常蓄水位仍按原审批方案,即正常蓄水位为317.5m,相应正常库容11.98万m3。设计洪水位为323.1m, 校核洪水位为325.25m,相应总库容为203万m3。

(四)同意本工程装机容量比选方法及成果,增容后装机容量从3×1250kW增至3×1250kW +2×4000kW,并在新厂房预留一台机组位置,多年平均发电量为3928万度,年利用小时为3343h。

四、工程总布置及主要建筑物

(一)同意本工程按Ⅳ等工程设计,主要建筑物:发电引水建筑物、发电厂房、升压站为4级建筑物,临时工程为5级建筑物。

(二)原则同意选用的防洪标准,拦河坝、泄洪建筑物、发电引水系统、发电厂房、升压站工程采用30年一遇洪水设计,100年一遇洪水校核。

(三)同意工程总体布置方案及主要建筑物组成,本工程由拦河坝、泄洪建筑物、发电引水系统、发电厂房、升压站和尾水建筑物组成。

(四)同意近期按原拦河坝方案运行,但业主单位必须在蓄水前对原拦河坝进行安全鉴定。

(五)同意隧洞轴线、压力管道、开挖洞径的比选结果及布置方式,隧洞总长2223.5m,压力管道主管长378.261m,隧洞开挖洞径5.6×6.17m拱高1.25m,衬后洞径4.8×5.37m拱高0.85m 、进水口底板高程为313.8m。

(六)同意近期利用原压力前池,将进水口、压力管道布置在前池右岸,进水口按远期设计。

(七)原则同意厂区及升压站的布置方式及计算成果,同意厂内布置二台水轮机组和预留一台机组的布置方式。

(八)请设计单位补充复核老厂房至新厂房尾水渠出口段河床行洪能力。

五、水力机械、电工及金属结构

(一)同意机组比选结果,水轮机选用HL820─LJ-133,配SF-J4000-16/3250发电机组,变压器型号为S10-10000/35。

(二)同意辅助设备及辅助机械设计方案及成果。

(三)同意近期电站电气主接线采用二机一变单母线接线方案,请业主抓紧委托接入系统的设计。

六、消防设计

原则同意消防等级的选定及消防设施的布置方式,请业主抓紧与消防部门联系。

七、施工组织

(一)原则同意厂房基础开挖施工导流洪水标准按非汛期5年一遇洪水标准设计,但隧洞开挖因全年施工,隧洞进水口施工导流洪水标准不得底于全年3年一遇洪水标准设计,请设计补充。

(二)同意施工总体布置方案和主要施工方法。。

(三)同意工程总工期为20个月。在主体工程施工时应合理安排好施工时间,确保汛期施工安全。

(四)抓紧编制施工度汛方案和遇超标准洪水预案报批。

八、环境保护设计

(一)原则同意环境保护设计方案及采取的工程措施。

(二)根据有关规定水保工程措施应和主体工程施工同步,请业主合理安排。

(三)同意在右岸非溢流坝段增设直径Φ20cm的放水管,满足下游生态用水的要求。

九、水库淹没处理和工程永久占地

本工程为增容项目工程占地较少根据工程初步设计有关资料,本工程永久占地为林地0.5亩,未利用土地31.5亩,请业主在工程开工建设前办理相关手续。

十、投资概算

(一)同意概算编制依据、方法及费用标准。

(二)工程永久占地补偿费用应按照现行的有关政策和规定计列。

(三)工程概算总投资为7069.3万元。

十一、经济评价

原则同意对本工程的经济评价和财务评价的分析方法和结论。

十二、其它

(一)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省水利厅(浙水建〔2002〕57号)文的要求,本工程施工图必须委托乙级或乙级以上水利水电勘测设计单位审查,开工前需向我局提交施工图审查报告及图纸。

(二)本工程质量监督由丽水市水利水电工程质量监督站负责实施。

  


 丽水市水利局    

 2008年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