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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325000026455663/2010-12176 文号 丽政办发〔2010〕90号
组配分类 市政府文件 发布机构 市府办
成文日期 2010-06-23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丽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防汛防台风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0-06-23 09:54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 市府办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据国家气象部门预测,今年属气象灾害偏重年景,气象形势复杂多变,极端天气事件发生较为频繁,发生区域性大洪水的概率增大。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省政府领导对防汛、防台风工作的重要批示精神和市政府领导的指示,切实做好防汛、防台风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强化责任,加强组织领导

防汛、防台风工作直接关系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事关社会和谐稳定。各级各部门一定要认清今年防汛、防台风的严峻形势,始终保持清醒头脑,认真贯彻执行市防汛防旱指挥部关于防汛、防台风工作总体部署,全面落实防汛、防台风措施,做到汛情形势明确、险段地点清楚、应急方案周全、各方配合有力。一旦发生险情要行动迅速、抢险得力、保障有力,尽可能把灾害带来的损失降到最低限度,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推动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要进一步建立健全市、县(市、区)、乡镇(街道)三级防汛和防台风工作机制,坚持党政“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全力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死角”的防汛、防台风工作责任体系。

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及时协调解决防汛、防台风工作有关问题,真正做到守土有责,要贯彻落实并严格执行防汛、防台风工作责任追究制度,对有失职、渎职、玩忽职守等行为的,要依照法律、法规追究责任。

二、高度重视,严密监测预警和信息发布

监测预警和信息发布是做好防汛、防台风工作的关键环节和前提基础,及时、准确、科学的监测预警和信息发布可以最大限度地控制、减轻甚至避免灾害带来的各种损失。今年汛情监测预警和信息发布工作要严格遵守“及时性、准确性、全面性”的原则。当务之急是要全面提高防汛、防台风工作预警能力,把预警信息第一时间传达到街道、社区和千家万户。

(一)各级气象、水文、地质等有关部门要加强协作,密切关注,分析汛期相关因素之间的本质联系以及演化、发展趋势,实时监控预测、及时分析会商,为决策提供依据;主要防汛区域的当地政府要进一步完善监测网络,划分监测区域,确定监测点,明确监测项目,提供必要的设备、设施、配备专职或兼职人员,对可能发生的汛情进行严密实时动态监测,真正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部署、早处置。

(二)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互联网、手机短信、电话、宣传车等载体,建立准确、快速、畅通的防汛和防台风预警信息发布渠道;对老、幼、病、残、孕等特殊人群和学校、卫生院、敬老院等特殊场所的预警盲区,以及目前还难以收到通信、广播、电视等预警信息的个别偏远地区,要采取针对性的公告方式,对可能受威胁的公路、铁路、村庄要做好巡检排查,设立警戒线和提示牌,确保预警信息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三)防汛、防台风期间,各级媒体都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的规定,迅速及时、积极无偿发布有关防汛和防台风预警信息。对瞒报、谎报、缓报、漏报信息行为要依法追究责任。

三、毫不松懈,做好防汛、防台风期间应急值班

各级人民政府防汛办公室、各有关部门及应急管理机构要进一步加强防汛、防台风期间的值班工作,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一旦出现灾情,及时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并立即向有关地方政府和部门报告,涉及跨部门、跨行业领域的灾害过程,要主动互相通报情况。

防汛、防台风期间,各级防汛部门要做好国务院应急办、省应急办视频抽查准备,市政府和市防汛办将视情采取视频点名、网络、电话等方式,抽查各县(市、区)以及基层防汛、防台风值班情况。

四、充分准备,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防汛、防台风工作是各级政府阶段性、动态化的决策过程,要始终坚持“预防为主,预防与应急相结合”和“先避险,后抢险,先救人,后救物”的基本原则,将社会公众的生命安全放在首位,今年要着重做好以下工作。       

(一)有隐患险情的地方,或者灾情可能发生或即将发生时,县(市、区)、乡镇(街道)政府领导干部要深入一线、靠前指挥,组织带领、引导当地群众转移避险;必要时,要紧急动员公安、消防、武警、街办、城管等部门人员,帮助当地群众提前转移危险地区人员,做好安置工作,千方百计杜绝人员伤亡。 特别是在抗灾救灾的紧要关头,应充分运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规定的社会动员性措施,开展社会动员,紧急征用企业、社会所储备的物资、设备、设施、工具等抢险救援装备。  

各县(市、区)政府要充分发挥和及时动员水利、气象、地质、消防、交通、海事、农业、林业等各类专家、学者和专业技术人员在防汛、防台风工作中专业指导、专业防范、专业支持、专业救援的作用,提高防汛、防台风工作的科学性、针对性和时效性。

(二)公安、交通部门要加强对事故易发路段的巡逻,一旦发生灾情,采取科学疏导车辆等措施,全力保障高速公路、主要国道、省道的安全畅通,切实维护良好的交通运输秩序。

(三)有关生产经营企业要认真做好台风、暴雨可能造成的生产安全事故的防范应对工作准备,特别要加强对电力、通信、供水、供气、广播电视等设施的安全检查,确保安全正常运行。

(四)旅游部门要加强对各旅游景点设施设备的安全管理,卫生部门要组织做好医疗救助准备工作。

(五)驻丽消防、武警部队等要做好防汛、防台风救灾各项准备;交通海事部门和水上应急抢险救援队伍要检查装备、加强训练、演练,随时做好水上搜救、打捞等应急救援工作;城管、市政、园林等有关部门要加强城市防洪准备,避免发生内涝灾害。

(六)各地、各有关部门要采取有力措施,组织好粮油、肉、蛋、菜、奶等市场供应,保持价格基本稳定,切实保证居民的水、电、气供应,做好各项应急准备,保障灾害天气情况下群众的正常生活。

(七)各级防指要当好党委、政府的参谋助手,充分发挥全市防汛、防台风期间组织指挥、决策参谋、综合协调,信息汇总等枢纽运转作用,正确预报、科学分析、果断决策,切实做到防必保、抢必胜。相关单位要进一步抓好汛前检查,排查安全隐患,抓好问题整改,确保今年防汛、防台风工作不死人,少伤人。


二○一○年六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