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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水市人口和计划生育2008年工作总结和2009年工作打算
发布时间:2010-08-07 10:40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 丽水市人口计生委

丽水市人口和计划生育2008年工作总结

和2009年工作思路

今年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省人口计生委的精心指导、大力支持下,我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决定》及省、市《实施意见》提出的各项任务和要求,以稳定低生育水平、提高出生人口素质为工作主线,着力在“营造氛围、夯实基础、突破难点、完善机制”等方面不断加大工作力度,使全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各项工作保持良好发展态势,较好地完成了省人口计生委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

一、2008年全市人口计生工作总结

1-12月份,全市共出生27086人,其中计划内出生24202人,计划生育率为89.35%,统计误差率为3%以内,计生知识知晓率为85%,随访服务率为90%,群众满意率为95%,出生人口性别比107.16。一年来,全市人口计生工作取得的成绩突出表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一)工作氛围进一步浓厚

在我们群众生育观念相对落后的地区,抓好人口计生工作必须形成浓厚的工作氛围。我市各级党委、政府始终把计划生育这一基本国策摆在十分重要的位置,切实加强领导,狠抓工作落实,进一步加大了人口计生工作的力度,营造了更为浓厚的工作氛围。

1、各级党委、政府更加重视。我市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把人口计生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与经济工作同决策、同部署、同落实。2月15日,市委、市政府召开全市信访、人口计生与资源环境工作座谈会,强调各级党委政府必须高度重视、切实抓好人口计生工作。3月20日,市委、市政府召开了全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会议,部署落实全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各项任务。会议要求各级党委政府要充分认识稳定低生育水平的长期性和艰巨性,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决定》精神,切实把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为我市生态文明建设创造良好的人口环境。9月初,出台了中共丽水市委、丽水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口问题的决定>的若干意见》(丽委〔2008〕14号)。各县(市、区)党委、政府都在年初专题召开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会议,由县(市、区)党委、政府主要领导部署落实全年人口和计划生育各项任务,真正做到了计划早安排,任务早部署,措施早落实。各县(市、区)党委常委会、政府办公会议都做到全年至少2次以上听取计生工作汇报,研究解决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中的各种重大问题。

2、“一把手”责任全面落实。今年以来市委书记陈荣高、代市长卢子跃等领导多次听取市人口计生委的工作情况汇报,年初的人口资源环境工作座谈会和全市人口计生工作会议,市委书记陈荣高都亲自参加并作全面的工作部署。4月份陈荣高书记在今年第一季度县(市、区)工作例会上进一步强调了计划生育工作必须坚持落实责任不放松等四个“不放松”要求。11月份,陈书记在专报信息《当前我市人口计生工作形势仍然严峻》上作出重要批示,要求各县(市、区)加大工作力度,确保人口计生工作年度目标任务的顺利完成。市人大刘国安副主任、市政府庄志清副市长、市政协陈翠仙副主席等先后多次就人口计生工作进行调研,对抓好全市人口计生工作提出要求。在市领导表率作用带动下,各县、乡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的意识不断增强。市委常委、莲都区委书记陈瑞商跑遍计生重点乡镇逐一镇检查指导工作,青田县委书记王通林经常亲自下乡督查人口计划生育工作。各县(市、区)坚持实行党政一把手谈话制度,由县(市、区)党政一把手招集落后乡镇书记、乡镇长开会,研究措施,限期整改。

3、督促检查力度不断加大。今年以来,我们从改革考核手段着手,加大督查力度,结合平时工作,3月份及9月份市人口计生领导小组分别组织开展了两次不定期的暗访检查,通过向基层群众了解询问,向育龄女问卷调查、检查村乡两级报表台帐、查阅乡镇政府相关文件等形式掌握及时全市人口计生工作的第一手资料。为帮助乡镇分析查找存在的问题,6至7月,我们抽调了20余名专业统计干部用近一个月时间对有关县(市、区)的重点乡镇进行破题检查,与当地干部一起查找问题,突破工作难点,落实整改措施。10月中旬,市委办、市府办联合发出了丽委办传〔2008〕98号督查通知,对全市人口计生工作组织开展专题督查活动。

4、综合治理合力进一步形成。各级人口与计划生育领导小组组长均由党政主要领导担任,成员单位职责明确,每年召开1-3次会议,研究、协调、解决计划生育工作中遇到的各种困难和问题。全市都将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的工作职责列入政府年终考核内容。市政协人资环专委组织相关部门人员对市经济开发区流动人口计生工作进行了专题视察。严格执行计划生育审查备案和通报制度,各地政府结合实际,协调公安、民政、教育、卫生等部门在办理新生儿入户、婚姻登记、子女入学、产妇分娩等手续时,及时查验计划生育证明,及时通报违法违规行为。认真落实流动人口管理职责,公安协警做到及时准确采集流动人口的相关计生信息并协助处理违法怀孕或违法生育对象。进一步落实全市人口信息共享机制,将人口信息交换制度执行情况纳入相关部门人口计生工作年度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各大医院及时将发现的违法(怀孕)生育对象信息通报给计生部门,卫生防疫及妇幼机构做到每月定期与计生部门核对出生人口信息,形成了全社会齐抓共管人口计生工作的格局。

(二)工作基础进一步夯实

加强基层基础建设是提高我市工作水平的重要抓手。近几年来我们紧紧围绕夯实基层基础这一目标,每年通过开展活动月等一系列有力措施,不断促进整体工作水平的提升。

1、活动月取得积极成效。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决定》精神,进一步夯实全市人口计生基层基础。我市于5月份在全市范围开展了“加强源头管理,推进优质服务”活动。各地围绕基层基础“双示范”建设、流动人口大排查及依法行政回头看等三项工作重点,按照“责任明确、信息准确、长效落实、服务优化、兑现到位”的要求,切实加强源头管理,推进优质服务,不断提高群众的满意度。整个活动从5月下旬开始到10月底结束,并取得了显著成效,活动月开展以来全市累计召开了各级动员大会和各类计划生育培训会达2445次,参加人数达13.8余万;共发放各类宣传品48.2万份,有84.36万人得到了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对2.66万名应查未查的育龄妇女落实了“三查”工作;对6902名育龄妇女落实了长效节育措施;对5.96万名外出育龄妇女落实了重点联系;对8.7万名外来育龄妇女建立完整信息档案,并纳入现居住地管理服务。

2、宣传教育工作不断深化。牢固树立宣传教育首位意识,努力做到宣传教育工作经常化。紧扣“弘扬婚育新风,促进生育文明,推进新农村建设”这一主题,把生育文化建设与新农村建设相融合,促进农村生育文化建设,市人口计生委与市农办联合下发“关于加强新农村生育文化建设促进生育文明”的意见,同时,出台了《丽水市新农村生育文化建设任务分解(2008—2012)的通知》,加快生育文化示范村的建设。遂昌县在北界镇坑里潘村作开展生育文化示范村创建试点,取得良好效果。各地结合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抓好领导干部计生国策的宣传教育,青田、龙泉等地还邀请到省人口计生委章文彪主任作专题人口形势辅导。以各级党校、农村远程教育为平台,创新宣传教育手段,在村双委干部培训班、后备干部培训班等开设人口理论课,提高宣传教育效果,全市85%的村定时开展计划生育远程教育的宣传、咨询活动。市艺术团创编了《神州开满幸福花》等节目到各乡镇、景点宣传中央《决定》精神,市里还制作了反映计划生育成果的宣传展板在全市巡回展出,我市报送的节目《秋嫁》获得全省计生系统改革开放30年文艺调演金奖。各县(市、区)以宣传贯彻中央《决定》精神为重点,深入推进婚育新风进万家、关爱女孩等活动,全年累计发放各类计划生育宣传品125万份。如松阳县共发放《生育文明读本》、年画等入户19.23份,深受群众欢迎。庆元在县城贝林街、云鹤路等处打造了生育文化一条街,并制作宣传彩印折页5万份、围裙5万件,发放到育龄群众手中。

3、优质服务工作稳步推进。坚持以人为本,打造群众满意计生。建立育龄妇女健康动态信息库,为广大育龄群众提供个性化、温馨化服务。全面实行县、乡、村三级随访制度,并把随访工作纳入各级计生干部的考核。建立健全定期随访制度,对计划生育技术服务重点随访对象定期电话随访、上门随访,大幅度地降低了手术并发症、妇女常见病和性传播疾病等的发生率。积极抓好孕前管理服务,做到计划生育“关口前移”。认真落实一年两次的“查环、查孕、查病”工作,努力提高“三查”到位率。稳步规范和推进避孕节育措施的知情选择,积极引导育龄妇女落实以长效为主的避孕节育方法。建立全市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鉴定领导小组,维护育龄群众合法权益。制定下发《全市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三年发展规划》,进一步加强技术服务机构的规范化管理。深入推进优质服务先进县创建工作,遂昌及云和、松阳争创国、省优质服务县取得积极成效。着力开展县级计生指导站标准化建设,莲都区、龙泉市计生指导站建设已基本完成,青田、云和指导站的改建项目已经报省待批。

4、计生协会工作取得新进展。一是全面启动“生育关怀”工作,松阳、庆元、青田等县分别建立了冠名100万元的生育关怀基金,对计生贫困家庭实行帮扶。二是加强基层计生协会组织建设,莲都、遂昌、云和等地将“优秀会员之家”建设列入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并取得显著成效。市经济开发区50家100人以上的企业建立了计生协会。三是开展为唇腭裂儿童免费手术活动, 54名唇腭裂儿童免费实施了手术。四是积极开展青春期教育活动,遂昌县编印的《美妙青春》等健康资料深受学生欢迎。五是认真组织“5.29”协会活动周,开展集中宣传1078次,慰问“五关怀”对象1293户,金额达26.1万元。六是在全市开展女性健康知识讲座85场,促进基层育龄妇女身心健康。七是稳步推开计生保险工作,全市保险人数达1.4万人,投保金额82.17万元。八是继续推进少生快富项目的实施,龙泉市屏南镇计生协会绿珍蔬菜合作社等3个项目被批准为省级项目,市财政安排10万元项目资金对遂昌县应村乡天狮坛村毛竹林改造等9个项目实行扶助。

5、统计质量进一步提高。今年以来,为打实基层工作基础,我们着力在提高计生统计质量上狠下功夫。一是抓好往年漏报清底工作。在省计生委的大力支持下,我们对2006年前出生的漏报对象作了一次性清底处理,及时给基层减 负解压,促进基层挤干水份、轻装上阵、真抓实干。二是组织育龄妇女信息大排查。全市各乡镇从5月份开始组织人员分片通过进村入户调查摸底,开展地毯式的排查,重新对育龄妇女的出生、新婚、怀孕、避孕节育措施等基础信息进行了调查核实和完善,初步建立了育龄妇女信息库。三是召开专题统计质量专题会议。在省里对我市暗访结束后,针对存在的问题,我市及时召开了统计质量专题分析会议,着重就可能存在的统计漏报、瞒报进行认真分析推算,并提出了进一步提高统计质量的对策措施。四是进一步完善考核导向机制。按照省里有关计生统计质量的要求,我们科学合理设置考核分值,使其有更多的精力去抓基础性工作,更加注重提高计生统计质量。

(三)工作难点进一步突破

     破解流动人口计生管理服务等难题是促进工作发展的突破口,一年来,我们针对丽水实际,加大破解工作难题的力度,有力地促进了工作的发展。

1、流动人口计生管理服务得到加强。一是建立“市内一盘棋”管理服务机制。为加强和改进我市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我们进一步落实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属地管理,建立了现居住地和户籍地“双向考核”制度,于今年下半年制定出台了《关于建立丽水市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市内一盘棋”管理服务机制的意见》,稳步推进“信息互通,管理互补,服务互动,责任互担,经费互结”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市内一盘棋”管理机制落实。二是继续加强外出人口管理。在继续完善原有的“重点联系户”、“以外管外”制度等管理办法的基础上,充分发挥考核的指挥棒作用,在加强对联系准确率、长效措施落实率和查环查孕率的检查考核上,进一步探索建立“分类管理、重点突破、以外管外、综合治理”的外出流动人口管理与服务新途径。三是强化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信息化工作。积极做好流动人口信息的交换工作,各县(市、区)已全面完成新版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信息系统的应用工作。

2、出生性别比综合治理取得实效。继续广泛深入地开展“关爱女孩行动”,形成关爱女孩、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的良好舆论氛围和政策环境,各县(市、区)进一步加强了对育龄妇女再生育全程进行跟踪服务,实行定点引产。继续加大部门联合检查和督查力度,加强对医疗保健机构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的B超管理,依法严厉打击非法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别终止妊娠行为,始终保持严厉打击“两非”行为的高压态势,建立起治理工作的长效机制。缙云县查处一起非法鉴定胎儿性别案件,对责任医师作出罚款2.5万元的处理。

3、重点乡镇整改措施进一步落实。针对部分乡镇存在的基层基础薄弱、外出人员管理不到位等导致违法生育较为严重,统计误差较大,计生工作相对落后的现状,我市开展了全市计划生育重点乡镇整改工作。根据各地的实际,除遂昌、云和两地外,每县(市、区)都确定了1-2个重点整改乡镇,提出了违法生育人数比上年同期减少20%以上等具体的量化整改要求,并明确了整改时限,规定对2009年上半年没有达到整改要求的给予“黄牌警告”,对2009年底仍没有达到整改要求的乡镇建议给予“一票否决”。各县(市、区)组织高度重视对重点乡镇的整改工作,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责任,对照整改要求采取强有力措施逐一加以落实,目前部分重点乡镇工作已经有较大起色。

(四)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

建立和完善人口计生工作机制是做好人口计生工作的基本保证,我们从完善利益导向等工作机制入手,不断强化措施,积极构建人口计生工作的新机制。

1、利益导向机制日趋完善。一是继续全面推行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今年我市共有7441人享受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扶,401人享受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二是进一步健全人口和计划生育公益金制度。各地在原有的基础上加大对计划生育困难家庭的生活救助和生产扶持力度,今年6月份,市本级也出台了《丽水市计划生育公益金管理制度》。三是继续完善对计生家庭的政策优惠措施。积极探索农村计划生育家庭的社会养老保障机制,加强对法定的奖励优惠政策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对计划生育家庭户在在就业培训、合作医疗、就学、扶贫开发、宅基地划分和集体收入分配、改水改厕、新技术推广以及社会保障、社会救助等城乡最低生活保障等方面给予倾斜与优先。一年来,缙云县共有1320人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总金额39.6万元;185人享受放弃二孩生育指标奖励共计37万元,用于独生子女父母养老保险。景宁县计划生育家庭享受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计划生育家庭补助13.559元。青田县独生子女户及二户农村合作医疗自负保险金额“减半缴纳”15.796万元。龙泉市共发放公益金7.235万元,为260多个计划生育特困家庭解除燃眉之急。松阳县向53名特扶对象发放特扶金8.78万元,有43名高(中)考成绩优秀并被学校录取的农村独生子女特困生得到3.5万元资助性奖励,503名中考生享受到在中考加5分的优惠,遂昌县共有297人享受了中考加分待遇。

2、依法管理机制不断深化。继续全面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等法律法规,强化对干部的法制教育,进一步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素质。不断完善依法行政程序和规范,注重法律程序的规范,做到执法主体、程序、依据、内容、文书五规范。松阳县开展计划生育行政执法“十大精品”案件的评比等活动,提高计生干部依法行政的意识和执法能力。加强行政执法监督检查,进一步完善了行政执法责任制、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杜绝行政侵权和“七个不准”行为的发生。全面加强政务公开和村务分开,健全群众举报制度,加强对干部执法的社会监督,依法全面维护群众实行计划生育的合法权益。依法加大行政执法力度,严厉追究妨害计生执法行为的责任,提高了法律法规的严肃性,缙云县两名违法生育对象因妨害公务被判处实刑。

3、责任落实机制得到强化。各地严格执行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形成更为严密的责任链。年初,市政府与各县(市、区)政府、有关部门,各县(市、区)政府与乡镇政府、有关部门签订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书,各乡镇政府与行政村、驻村干部及服务员签订了责任书。各地严格执行考核奖惩措施,把计生工作与乡镇、村干部的工作实绩相挂钩,实行责、权、利相统一,最大限度地调动基层干部抓好人口计生工作的积极性。同时,市政府与市直18个部门签订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书,进一步明确有关部门的计生工作责任,切实加强了城区流动人口计生管理。通过责任制的落实,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良好工作格局,确保计划生育各项工作健康有序进行。认真执行“一票否决”制度,落实计划生育工作责任追究。在各类评先评优中严格审核把关,今年以来,全市在各类先进评比中被县级以上计划生育“一票否决”的集体(含行政村)447个,个人60人,依法依纪查处党员干部82人。莲都区将3个出现2例计划外的村两委班子定为不合格,并对村两委主要负责人、村计生服务员及驻村干部作出相应处理,在全区上下引起了强烈反响。

4、工作保障机制全面落实。

一是确保计生工作事业经费的投入。按照省里要求,加大对计划生育事业经费的投入,确保每年有所提高,今年全市县以上财政投入计划生育事业经费9983万元,比上年同期增15%,高于地方财政11.97%的增长幅度;农村税费改革计划生育转移支付资金得到较好落实,管理规范;社会抚养费纳入财政预算后由财政统筹安排全部用于计生事业。市本级财政投入计划生育事业经费比往年也有所增加,安排市人口计生委专项经费108万元,同比增长22.2%,用于计生宣传教育、流动人口计生管理、综合改革、督促检查、社区计生管理、信息中心建设等;安排市计生指导站经费143万元,加强市计生指导站建设,加快计生事业发展。各县(市、区)都拨出了专款,投入人口和计划生育重点工作,保障了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所需的经费开支,有力地促进了人口计生事业的发展。二是干部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充实和优化计生领导班子,强化了人口计生部门对工作的督促、检查和指导。重视从计生干部队伍中选拔和培养各级领导干部,部分优秀的乡镇计生专干被提拔到副科级领导岗位。各地针对计生干部队伍年龄老化、人员配备不足等问题,进一步充实了乡镇计划生育干部队伍。景宁县增加了县计生协会编制名2名,向社会公开招考了8名专业对口的大专以上学历人员充实到乡镇计生专干队伍中。缙云县规定乡镇计生公务员48周岁以上可以进行换岗,促进了计生专干队伍结构的年轻化。莲都、云和、庆元都公开招考了10人以上的计生专干充实乡镇和社区计生岗位,解决计生工作人员缺编和新生力量不足的问题。村级计生服务员队伍建设得到加强,计生服务员报酬落实到位。遂昌县对全县427个村的服务员进行重新整合,共有154名服务员进入村两委,占总数的36.07%。全市村级计生服务员年报酬每人不少于1000元。继续加大干部教育培训力度,5月-6月份,我市分6期组织了由乡镇计生专干、分管领导及县计生干部近900人参加的全市人口计生系统业务培训班,进一步提高全市计生系统干部的业务素质与实际操作能力。据不完全统计,全市共举办各类培训班238期,受训面达6000多人。

二、当前工作中存在的主要困难和问题

一年来,我市的人口计生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也还存在不少困难和问题,特别是与发达地区的计划生育工作水平相比差距还很大。

(一)稳定低生育水平压力依然很大。由于我市经济欠发达,群众生育观念相较于发达地区要落后一些,群众的生育意愿与现行生育政策冲突较大,加上目前农村养老保障体系还不健全,群众养儿防老思想仍比较普遍。同时,以行政手段为主的工作方式效力递减、行政措施弱化,计划生育工作手段与目标矛盾日益突出,农村违法生育很容易出现反弹。特别是当前出现了撤村建居引发新一轮超生、城镇无业人员违法生育增多等新的动态,计生总体工作形势很不乐观,遏制违法生育、稳定低生育水平仍然是我市的首要任务。

(二)流动人口计生管理难度加大。我市外出人口共达41.5万, 其中育龄妇女达21万,这些对象分布地域广,流动性强,管理信息滞后,有的还居无定所。由于工作手段有限,户籍地对其管理及生育动态的掌握十分困难,外出重点对象联系准确率不高,外出人口环孕情管理存在漏洞较大。今年1-11月分发生的2180例违法生育中,流动人口(流出乡外)违法生育2049例,占到了违法生育总数的94%。

(三)基层工作责任落实不够到位。虽然经过多年持续的努力,基层基础建设得到一定加强,但计划生育基层基础薄弱的问题还没有彻底改变,全市乡、村计生工作职责还没有真正落实到位,特别乡镇对村级计生工作的调控手段非常有限,村两委的计生职责难以落实到位,存在“急在市县、忙在乡里、断在村里”的现象。

(四)统计质量不高的问题仍然突出。基层部分乡镇计生专干及村服务员工作责任心不强、业务素质不高,对育龄妇女的基础信息掌握不及时不准确不完整,家底不清楚,孕环情信息不灵,孕前管理和随访服务不到位,造成漏管失管严重。同时,由于人口信息交换机制不完善,不同部门之间人口信息不对称,也影响了统计质量。

三、2009年全市人口计生工作初步思路

2009年全市人口计生工作总体要求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全会和市两会精神,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决定》和市委、市政府《实施意见》,继续按照“科学发展、和谐计生”的新思路,进一步解放思想,改革创新,转变作风,关注民生,切实稳定低生育水平,统筹解决人口问题,努力为建设生态文明、建设惠及全市人民的小康社会创造良好的人口环境。

主要工作目标是:

低生育水平继续保持稳定。全市常住人口出生数控制在3.5万以内,人口自然增长率控制在7‰以内,在坚持实事求是的前提下,确保完成省政府下达的目标责任制任务,全市计划生育率保持在89%以上。

统筹解决人口问题取得新进展。出生缺陷预防、出生性别比偏高综合治理、流动人口管理服务等工作取得新成效。

人民群众对人口计生工作的满意度进一步提高。以宣传教育为先导,依法管理、村(居)民自治、优质服务、政策推动、综合治理的长效工作机制进一步健全完善。

主要措施是:围绕上述总体要求和主要目标,2009年我市人口计生工作要在“五个着力上下功夫”。

(一)着力领导力度,在落实责任上下功夫。进一步完善人口计划生育目标责任考核制度,不断加大工作力度,保持低生育水平的稳定。

一是坚持“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按照中央《决定》精神,坚持把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纳入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中,列入党委、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坚持“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确保责任、措施、投入三个到位。各级党政主要领导是计生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对全年计划生育工作亲自部署安排,每季度至少主持召开一次研究计划生育工作的专题会,认真解决计划生育工作中存在的突出矛盾和问题。

二是严格执行“一票否决”制度。坚持计划生育工作分工负责,责任到人,切实把“一票否决”落到实处。严格执行离职审核、跟踪奖惩和责任追究制度。对没有完成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任务的地方要坚决实行“一票否决”,对党员干部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一查到底,严肃处理;对“名人”、“富人”违法生育的要加大处罚力度。进一步建立健全在评选各类代表和先进中的计划生育审核制度。

三是不断完善和落实目标责任制。不断研究和完善目标管理责任制,继续坚持级级签订目标责任书、层层落实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目标责任,进一步加强督促检查,认真实行责任考核制度。重点是进一步落实村两委的计生工作责任,建立起县、乡、村层层落实、环环相扣的人口计生责任链。

四是进一步加大综合治理力度。认真落实各有关部门的计划生育法定职责,做到各司其职,紧密配合,协同管理,在各单位出台相关政策中充分体现对计划生育对象的奖励和优惠,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工作氛围和“政府主导、部门配合、社会参与、齐抓共管”的人口计生工作综合治理格局逐步形成。

五是切实加大工作考核督查力度。改革计生目标责任制考核办法,积极引导基层重视加强基础建设和提高统计重量,正确认识工作质量与工作业绩的辩证关系。进一步将人口计生工作的督查列入各级党委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加大对基层工作的检查指导。

(二)着力优质服务,在基础建设上下功夫。要以创建优质服务县为抓手,进一步深化计划生育优质服务,重点要五个方面有新进展:

一是加快育龄妇女信息库建设。进一步加大基础信息排查力度,全面掌握育龄妇女婚育基本情况,建立健全育龄妇女信息档案,力求做到底子清、情况明、信息准。

二是进一步提高统计质量。继续坚持实事求是的要求,采取有力措施,把挤干统计水分,提高统计质量作为工作重点,尽量减少瞒报漏报,使基层工作基础更为扎实。

三是继续做好“三查”服务工作。坚持寓管理于优质服务之中,依法落实孕前型管理,认真组织开展每年两次的免费“查环、查孕、查病”服务,切实提高“三查”到位率。进一步规范“三级随访”制度,建立已婚育龄妇女健康档案。

四是认真抓好长效避孕措施的落实。将提高长效避孕率作为遏制违法生育的重要环节,积极引导育龄群众及时落实长效为主的避孕节育措施。积极稳妥地落实违法生育的补救措施,创造有利于遏制违法生育的良好服务环境。

五是开展计生指导站标准化建设。进一步拓宽县级计生指导站标准化建设项目,将景宁、松阳、缙云县指导站列入改建项目,提高计划生育技术服务能力。

(三)着力攻坚克难,在统筹推进上下功夫。全市要集中力量在加强流动人口管理与重点乡镇整改等难点问题上攻坚克难,还要结合各地实际破解工作中的难题。

一是进一步加强流动人口计生管理。按照“属地化管理、市民化服务”的原则,深入实施流动人口“全市一盘棋”工作机制,实行以流入地为主的目标管理双向考核。根据“同宣传、同管理、同服务”的要求,为外来人员提供与户籍人口同等的免费服务。千方百计加强对外出人口的计划生育管理服务。

二是进一步抓好重点乡镇整改工作。继续加大对计划生育重点乡镇的指导检查力度,按照整改要求,督促有关乡镇在规定期限内整改到位,促进工作的平衡发展。

三是结合各地实际破解工作难题。各县(市、区)结合自身实际,围绕工作中存在的出生性别比治理、社会抚养费征收等突出难点问题进行攻关,力求有较大的突破。

(四)着力依法行政,在建设生育文明上下功夫。坚持依法管理,促进计划生育依法行政上新水平。

一是进一步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加大法制教育力度,提高执法人员的业务水平,做到依法行政、文明执法,努力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认真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和执法过错追究制,严肃查处违法行政行为,促进依法行政。

二是不断提高群众依法生育意识。继续围绕贯彻落实中央《决定》精神及省、市贯彻落实中央《决定》精神的实施意见,充分发挥各类新闻宣传的引导作用,开展广泛性、针对性和多样性的计划生育宣传教育。继续深入开展新农村生育文化村的创建活动,着力构建“新家庭文化屋”,全面推进新农村生育文化阵地建设。切实加强社区文化建设,加大社会化宣传力度,强化群众的广泛参与和主体地位,引导群众树立科学、文明、进步的新型婚育观念。

三是依法维护群众生育秩序。坚持依法行政,切实提高计划外怀孕技术补救措施的到位率。严肃查处违法生育行为,切实加大执法力度,依法、及时、严肃地处理违反计划生育法律法规的案件,提高社会抚养费征收实际兑现水平。依法加大对“名人、富人”违法生育行为的查处力度,造成恶劣影响的,予以公开曝光,强化社会力量制约。

(五)着力队伍建设,在提高能力上下功夫。

一是加强领导干部队伍建设。要大力加强计生部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队伍建设,坚持以改革的精神和创新的思路,不断探索新途径、解决新问题,进一步提高推动人口计生事业发展的开拓创新能力。

二是加强计生专干队伍建设。在继续调整充实乡镇计生干部的基础上,不断加强对人口计生干部的教育培训力度,完善岗位技能培训、职称评定、绩效考核制度,全面提升干部综合素质,加快干部队伍职业化建设。进一步从政治上、生活上关心爱护人口计生干部。

三是切实抓好计生服务员队伍建设。按照要求进一步调整好村级计生服务员队伍,重视对服务员的业务培训,在认真落实各项工作职责的同时按照省定标准落实的报酬,打造一支责任心强、懂业务能战斗的村级计生服务员队伍。

四是加强计生干部廉政建设。坚持实行党风廉政建设党政一把手负总责,把党风廉政建设纳入人口和计生目标管理责任制。深入开展党风廉政教育,注重加强计生干部政治思想、业务知识和职业道德及勤政廉政教育培训工作,不断提高党员干部的综合素质和增强反腐倡廉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