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25000026455663/2011-11950 | 文号 | 丽政办发〔2011〕119号 |
组配分类 | 市政府文件 | 发布机构 | 市府办 |
成文日期 | 2011-08-29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莲都区人民政府, 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为加强对城市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经研究,决定成立丽水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主 任:王永康(市长)
副主任:陈瑞商(常务副市长)
委 员:梁忆南(市政府秘书长)
吴金亭(市纪委副书记、市监察局局长)
夏海国(市政府副秘书长、市城管监督指挥中心主任)
陶国忠(市发改委主任)
汪 帆(市民政局局长)
何赤峰(市财政局局长)
朱山华(市国土局局长)
孙俐珑(市建设局局长)
叶沙平(市交通运输局局长)
胡雄光(市水利局局长)
姜 波(市农业局局长)
郑利剑(市卫生局局长)
刘海明(市环保局局长)
吴小平(市城管局局长)
罗江军(市工商局局长)
包建华(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局长)
王小荣(市公安局常务副局长)
孙乐明(丽水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
叶晓华(市文明办主任)
梅中仁(市交警支队支队长)
杜兴林(莲都区区长)
市城市管理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城管监督指挥中心,夏海国兼任办公室主任,何永花(市城管监督指挥中心)任办公室副主任。
二○一一年八月二十四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