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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32500002645451w/2011-00588 文号
组配分类 规划计划 发布机构 丽水市教育局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11-08-03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丽水市中等职业教育专业结构调整计划(2010年—2015年)
发布时间:2011-08-03 11:57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 丽水市教育局办公室

  

丽教职〔2010〕168号
 
各县(市)教育局、市直中等职业学校:
现将《丽水市中等职业教育专业结构调整计划(2010—2015年)》印发给你们。希各县(市)教育局严格按照《丽水市中等职业教育专业结构调整计划(2010—2015年)》有关要求,加强对区域内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设置和结构调整的指导、管理,提高专业开设与区域经济建设的匹配度,切实加强中等职业教育资源的统筹,提升中等职业教育服务区域经济、促进企业转型升级的能力。从2011年起,市教育局将从招生计划完成情况、毕业生对口就业情况、实训设备情况、师资建设情况等方面进行专业办学水平评估,根据评估结果向社会公布各职业学校的招生专业。未经市教育局审批、公布的专业,各地、各校一律不得安排招生计划,不得组织招生。
  
                                                                                                                                                      二○一○年十一月三日
 
丽水市中等职业教育专业结构调整计划(2010-2015年)
 
 
我市中等职业教育以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为目标,近年来,全市中等职业教育的改革与发展基本实现了专业设置与产业布局的初步互动。但随着中等职业教育的改革与建设逐步深入,以及区域经济结构的调整,区域内专业建设重复投入、专业设置与产业需求脱节、校企合作缺乏深度等问题也进一步显现。为使我市中等职业教育专业设置更加贴近本地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需要,进一步加强中职教育资源的统筹,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中等职业教育专业结构调整工作的指导意见》(浙教职成〔2010〕21号)、《丽水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工业转型升级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实施意见》(丽政发〔2009〕37号)和《丽水市职业教育发展专项规划2008—2015》(丽发改规划〔2008〕553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特制定丽水市中等职业教育专业结构调整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优化中等职业教育资源配置为目的,以深化中等职业教育教学改革为动力,按照“做强主体专业、拓展新兴专业、改造传统专业”的思路和“做特、做精、做强” 中等职业教育的要求,着力加强职业学校内涵建设,着力培育和强化专业特色,着力提升职业教育竞争力,为我市经济发展产业转型升级提供技能人才支撑。
二、调整原则
统筹规划。强化教育行政部门对中职学校专业布局和结构的宏观规划、统筹调整。各县(市)教育部门要加强对区域内职业学校的指导,结合十二五社会经济发展规划,在教育发展总体规划中,科学制订出中等职业教育发展子规划,尤其是对职业学校专业设置和布局作出合理规划。各中职学校要按照县(市)教育局制定的专业调整方案,充分发挥区域优势,集约利用教学资源,形成专业合理布局、有序竞争、错位发展的格局。
  强化服务。专业建设要为区域产业升级和区域经济发展服务,重点扶持和发展与我市经济发展相适应的专业集群,控制新设或做大就业指向不明确的专业。按照《丽水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工业转型升级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实施意见》(丽政发〔2009〕37号)提出的“实现发展动力从资源消耗为主向创新驱动为主转变,产业结构从一般加工为主向先进制造业和高新技术产业为主转变,产业链重心从制造环节为主向研发设计和市场营销两端延伸转变,产业组织形态从传统产业集群向现代产业集群为主转变,企业经营方式从粗放经营为主向集约经营为主转变,产品层次从低技术含量和低附加值为主向高技术含量和高附加值为主转变”的要求,根据我市十大产业集群(皮革制品、不锈钢制品、建筑五金制品、竹木制品、汽摩配件、泵阀、缝纫机及电机、工模具、照明电器、机床)、现代服务业(物流、商务会展、电子商务、策划咨询、检测检验、文化创意、工业设计、金融担保)以及现代生态农业等发展要求,实施专业结构调整,提高职业教育服务地方经济发展的水平。
突出特色。根据我市传统工艺、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和现代农业特色发展对技能人才的要求,大力增设特色专业,做到人无我有,人有我优,人优我特,发挥区域优势,实现错位发展。
稳步推进。专业结构调整工作的难点是专业停办导致专业课教师的转型、消化和实训设备的闲置而造成新的教育资源浪费。因此,要认真调研、统筹考虑、周密计划、稳步推进。
三、调整目标
争取用5年时间,通过专业结构调整,形成与我市区域经济和产业转型升级相匹配,结构相对合理,错位发展、特色鲜明、优势互补的中等职业教育专业发展新格局;各职业学校逐步形成优势突出的区域专业集群、主次分明的专业布局和特色鲜明的校内主体专业,促进职业学校办出特色、办出品牌、办出水平。
主体专业:与区域经济发展匹配度高,年招生人数2个班级以上。国家级重点职业学校3~4个专业;省级重点职业学校2~3个专业;一般职业学校1~2个专业。
新兴专业:鼓励中等职业学校新增、开设按照区域经济发展状况,尤其是与我市经济发展转型、企业产品升级相关的生物制药、新能源、新材料、节能环保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和现代服务业、现代生态农业相关的专业。
特色专业:围绕我市生态农业、现代服务业和传统工艺产业,开设相关的专业,促进职业教育更好为地方经济发展服务。
淘汰专业:连续两年招生完成不到计划70%的专业;毕业生对口就业率不足50%的专业;市教育局组织专业办学水平评估排位倒数的专业;与国家宏观政策调整不相符的专业。
 四、调整方案
基本方案
 
主体专业
特色专业
改造提升专业
淘汰专业
新兴专业
市直
数控技术应用/旅游服务与管理/学前教育/汽车运用与维修/烹饪/舞蹈表演/护理
烹饪(中西式面点)/旅游服务与管理/化学工艺(纳爱斯班)
学前教育/电子信息类专业
物流管理/服装设计与工艺及其他达不到省市相关要求的专业
 
缙云县
数控技术应用/汽车运用与维修/机电设备安装与维修/电子技术应用/工艺美术/婚纱摄影
机电设备安装与维修专业(带锯床的装配与维修方向)
机电设备安装与维修专业增加带锯床的装配与维修内容/电子技术应用专业增设电光源原理与设计和电子仪表方向
其他达不到省市相关要求的专业
楼宇智能化设备安装与运行
遂昌县
机电技术应用/电子与信息技术/电子商务/数控技术应用
林特产品加工(竹炭加工)
旅游服务与管理
其他达不到省市相关要求的专业
 
龙泉市
机械加工技术/旅游服务与管理/学前教育
陶瓷工艺
学前教育
其他达不到省市相关要求的专业
刀剑工艺
云和县
木制玩具设计与制作/机械特种零部件加工/汽车运用与维修
木制玩具设计与制作/机械特种零部件加工
电子电器应用与维修
计算机应用及其他达不到省市相关要求的专业
农产品保鲜与加工
庆元县
机械制造与控制/电子电器应用与维修/会计
 
计算机网络技术/电子电器应用与维修
其他达不到省市相关要求的专业
电子商务(竹制品营销)
青田县
石雕工艺/中餐烹饪/服装制作与生产管理
石雕工艺
学前教育
计算机应用/会计电算化
 
松阳县
数控技术应用/机电技术应用/电子技术应用
工业分析与检测/茶叶生产与加工
会计
计算机应用/动漫游戏/学前教育/文秘
 
景宁县
旅游服务与管理专业群
水电设备安装与运行/茶叶生产与加工
电子电器应用与维修
其他达不到省市相关要求的专业
输配电线路施工与运行
调整学前教育专业。学前教育专业从2010年起不再新增设。对现有开设该专业的中等职业学校,逐年削减招生计划;进一步调整培养方向,由幼儿师资向早教、保育方向过渡;通过学前教育专业办学水平评估,对教育质量不高、学生就业率低的学校实行黄牌警告、末位淘汰。
整合计算机类专业。由单一的计算机应用专业向数字媒体技术应用、计算机动漫制作、计算机平面设计、计算机数码维修等方向发展,技能人才培养由单一的计算机操作员向多媒体作品制作员、广告设计人员、影视动画制作员、网络技术人员、计算机维修工等方向发展。鼓励同一个职业教育联盟成员学校交叉开设专业,错位发展。2011年完成计算机类专业的整合提升。
加快建设匹配专业。根据《丽水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建筑业发展的若干意见》(丽政发〔2008〕103号)文件精神,以及区域产业发展需求,鼓励职业学校2012年开设楼宇智能化设备安装与运行、输配电线路施工与运行、农产品保鲜与加工等专业,加快建筑行业和区域特色产业技能人才的培养步伐。
整合旅游服务类专业。根据《丽水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服务业的实施意见》(丽政发〔2009〕17号)文件精神,鼓励职业学校开设与生态旅游和休闲旅游相关的专业,提升中餐烹饪专业,鼓励增高西餐烹饪、休闲保健相关的专业,形成专业集群,实现旅游服务类专业人才多元化培养,满足我市旅游业技能人才的需求。同时进行专业办学水平评估,对办学水平低的,进行末位淘汰,减少专业同质化,实现规模办学,提高专业建设效益。2013年完成旅游服务类专业的整合。
提升机械加工类专业。加快调整机械类技能人才培养方向,加快培养与缙云特色机械装备,龙泉汽车、摩托车、电动车配件,松阳不锈钢,青田阀门等区域优势产业相匹配的技能人才。2014年做好机械加工类专业的整合提升。
提升电子电工类专业。加强职业教育联盟成员学校之间的合作,按照技能人才培养的不同工种,交叉培养。同时鼓励职业教育联盟成员之间根据师资、设备等优势,扬长避短,发挥优势,通过“1+2”、“2+1”等人才培养模式,深化合作,实现共赢。2015年完成电子电工类专业的整合提升。
五、主要措施
1.建立组织,加强领导。为了加强对中等职业教育专业结构调整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以市教育局主要负责人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县(市)教育局分管领导和重点职业学校校长为成员,加强对全市中等职业教育专业结构调整工作的统筹和协调。
2.开展专业办学水平评估。每2年对各职业学校专业办学水平情况进行评估。对当年招生计划完成不足70%、毕业生对口就业率不足50%的专业,进行黄牌警告,限期整改,直至停止招生。
3.加强新设专业审核管理。根据《丽水市教育局关于加强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设置和管理办法》精神,进一步规范中等职业学校新设专业的审核和管理。从2010年起,各中等职业学校新设专业必须依据教育部新颁发的《中等职业学校专业目录》为依据,大力扶持与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现代生态农业、传统工艺相关的专业,重点发展区域经济和社会发展紧缺的专业,积极拓展新能源、新材料等与产业转型升级密切相关的新兴专业。凡是已有3所以上职业学校开设的专业,原则上不再新批准设置。同一个县域内的职业学校新设主体专业一般不重复设置。
4.建立专业调整相应政策。将中等职业学校专业结构调整工作纳入学校发展水平评估内容,加强督查。对专业调整工作主动、调整到位、效果明显的职业学校,一是在申报省级有关资金扶持时给予优先安排;二是在评选市级品牌专业时,给予政策倾斜;三是给予主体专业跨县(市、区)招生政策支持。对专业结构调整工作不主动、不到位的县(市),给予通报批评,削减相关职业学校下年度招生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