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2500002645451w/2013-28316 | 文号 | 丽教党委〔2013〕2号 |
组配分类 | 其他文件 | 发布机构 | 丽水市教育局办公室 |
成文日期 | 2013-01-10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丽教党委〔2013〕2号
局机关党总支,各直属单位(学校)党组织:
为贯彻党的十八大提出的党建工作新要求,加快建设“学习型、服务型、创新性”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切实加强党员正常化、规范化教育、管理和监督,进一步引导广大党员认真履行党员义务,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保持党员队伍的先进性、纯洁性,提升党组织和党员的整体素质和能力,促进教育事业又好又快发展,经研究,决定在市直教育系统党员、党支部中试行党建基本工作考核。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建立完善党员、党支部保持先进性的长效机制,创新党组织对党员的教育管理模式,遵照《中国共产党章程》中规定的党员八项义务要求,进一步增强党员的主体意识,调动广大党员参加实践“十二五”规划目标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党员的创造力和战斗力。
二、目标任务
通过考核评比活动,实现“三个提高”:
1.提高党员的政治思想素质。通过开展考核评比活动,促进党员队伍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2.提高党支部的科学管理水平。通过开展考核评比活动,促使党建工作进一步规范化,完善各项规章制度;推动干部队伍素质建设、作风建设和纪律建设;促使党组织及党员带动全体干部、教职员工开拓进取、奋发有为。
3.提高人民群众对党员干部的满意度。通过开展考核评比活动,提升党组织的政治优势、组织优势和群众优势,密切党群、干群关系,凝聚人心,提高广大师生、家长和社会的满意度。
三、考核办法
对照党员、党支部基本工作考核要求,通过党员自评、党(总)支部考核,党支部自评、局直属机关党委考核,分别确定党员和党(总)支部考核得分。具体考核内容、量化标准、计分办法等事项详见考核表(附后)。
四、组织实施
试行党员、党支部考核是市直教育系统加强基层党员和党组织管理,建立保持党员先进性长效机制而采取的一项举措。各级党组织要成立考核领导小组,支部书记作为考核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各支部要抓好党员的动员教育工作,召开动员会进行发动部署,明确推行党员、党支部考核的意义、内容和方法步骤,确保考核工作公平、公正、公开,顺利进行;市教育局党委及直属机关党委加强对考核工作的监督、检查,落实好党员、党支部的考核工作。
局党委每年对考核的结果进行党内通报,存档备案。各级党组织对实绩优秀、表现突出的党员要给予表彰和奖励,把考评结果作为树立先进典型、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形成弘扬正气、创先争优的正确导向。
附件:1.市直教育系统党员基本工作考核表
2.市直教育系统党支部基本工作考核表
中共丽水市教育局委员会
2013年1月9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1: 市直教育系统党员基本工作考核表
党员姓名: 所在支部: 考核得分:
一级项目 | 一、学习、会议及绩效 25分 | 二、参与活动和成果25分 | 三、完成任务 15分 | 四、业务工作考核 35分 | 五、遵纪 守法 | |
二级项目 | 参加学习、会议及记录 | 学习体会或调研文章 | 文体、演讲、征文等各类党组织的活动、比赛 | 布置的任务 | 单位年度考核 | 违纪违法、社会影响 |
考核要求 | 参加党组织的学习、会议并做好学习、会议记录。 | 党员每年至少写1篇学习体会或调研文章。 | 按时参加各级党组织的活动。鼓励党员积极撰写党建文章,参加演讲、文体比赛等党组织的活动,争取荣誉。 | 完成党(总)支部或上级党委布置的各类任务 | 在日常工作起先锋带头作用,以个人年度考核为依据。 | 违纪违法实行一票否决 |
分值 | 20分 | 5分 | 25分 | 15分 | 3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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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核计分办法 | 全部按时参加得14分,每缺1次按平均分扣;每次都记好得6分,记录不全扣0.5分∕次,没有记录扣1分/次,扣完为止。 | 按时完成上交得5分,省级以上发表、获奖5分,市级或市直发表、获奖3分,市局发表、获奖得2分。 | 各类活动都按时遵纪参加得20分,不参加一次按平均分扣。活动获奖每项省级得5分、市级和市直得3分、市局2分。 | 全部按时完成得15分,一次未完成扣3分。上级党委表彰得5分/次,全年任务完成优良奖励3分。 | 按优秀、合格、基本合格分别以35分、30分、10分给分。 | 以判决书、党纪处分为依据;群众来信来访要调查核实。 |
考核得分 | 参加 次 分 记全 次 分 不全 次 分 没记录 次 分 | 按时完成 分 获 奖 分 | 参加 次得 分获 奖得 分 | 完成 次得 分 质量 获 分 | 等次 得 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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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1.此考核表适用于在职和预备党员,每年考核一次,80分以上为合格,95分以上为优秀。
2.此考核工作针对的是各级党组织、布置的学习、会议、活动、任务等,上级党委或其它情况嘉奖的酌情加分和奖励。
3.党员考核由所在党(总)支部进行考核,各项考核得分必须真实、有依据,直属机关党委抽查核实。学习、会议、活动等因组织安排外出冲突或已办手续病事假的不予扣分。
4. 评选优秀党员等评先评优活动以本考核为主要依据。考核结果进行党内通报,并存档备案。
附件2: 市直教育系统党支部基本工作考核表
支部名称: 考核得分:
一级项目 | 一、学习、会议及绩效25分 | 二、组织活动和成果25分 | 三、完成任务15分 | 四、业务工作 考核35分 | 五、遵纪守法 | |
二级项目 | 组织学习、会议及记录 | 学习体会、调研文章 | 文体、演讲、征文等各类党组织的活动、比赛 | 布置的任务 | 单位业绩年度考核 | 违纪违法、社会影响 |
考核要求 | 党支部按时完成全年学习任务,组织学习和会议每年不得少于6次(其中党员大会、支委会每年各不得少于6次)。做好学习、会议记录。 | 党(总)支部要求党员每年至少写1篇学习体会或调研文章。 | 配合上级或自行组织活动每年不得少于4次。鼓励党员积极撰写党建文章,参加演讲、文体比赛等党组织的活动,争取荣誉。 | 完成上级党委布置的各类任务 | 在日常工作中起战斗堡垒作用,以市直学校发展性督导评估为依据。 | 有党员违纪违法实行一票否决 |
分值 | 20分 | 5分 | 25分 | 15分 | 3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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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核计分办法 | 全部按时组织得14分,每缺1次按平均分扣;每次都记好得6分,记录不全扣0.5分∕次,没有记录扣1分/次,扣完为止。 | 全部完成上交得5分,省级以上发表、获奖5分,市级或市直发表、获奖3分,市局发表、获奖得2分。 | 各类活动都按时组织或选派代表参加得20分,不参加一次按平均分扣。活动获奖每项省级得5分、市级和市直得3分、市局2分。 | 全部按时完成得15分,一次未完成扣3分。上级党委表彰得5分/次,全年任务完成优良奖励3分。 | 按一等、二等、三等的业绩考核分别以35分、30分、25分给分。 | 以判决书、党纪处分为依据;群众来信来访要调查核实。 |
考核得分 | 组织 次 分 记全 次 分 不全 次 分 没记录 次 分 | 平均 篇得 分 获 奖 分 | 组织 次得 分获 奖得 分 | 完成 次得 分 质量 获 分 | 等次 得 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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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1.此考核表适用于各基层党支部,每年考核一次,80分以上为合格,95分以上为优秀。
2.此考核工作针对的是各级党组织、布置的学习、会议、活动、任务等,上级党委或其它情况嘉奖的酌情加分和奖励。
3.党支部考核由所在党(总)支部、局直属机关党委两级进行,各项考核得分必须真实、有依据,由直属机关党委核实确定。
4. 评选先进党组织等评先评优活动以本考核为主要依据。考核结果进行党内通报,并存档备案。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