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2500002645451w/2013-30156 | 文号 | 丽教基〔2013〕40号 |
组配分类 | 部门文件 | 发布机构 | 丽水市教育局办公室 |
成文日期 | 2013-03-29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丽教基〔2013〕40号
各县(市、区)教育局,开发区教育分局,市直有关学校(单位):
根据《关于开展百名“最美丽水好人”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丽文明委〔2013〕5号)精神,结合《关于印发丽水市“美德少年”评选表彰办法(试行)的通知》(丽文明委〔2012〕7号)要求,决定开展“五十佳美德少年”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成立评选活动组委会
主 任:戚永远
副主任:王志鹏
成 员:詹百松、张冠军、吴燕、范寿仁、王伟平、赵东权、桑文勇(兼组委会办公室主任)、叶旭华、柳小平、孙俐华、施海勇
二、评选对象
全市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均可被推荐为“美德少年” 参评人选。
三、奖项设置
“美德少年”评选表彰设“孝敬少年”、“爱心少年”、“诚信少年”、“勤俭少年”、“环保少年”五个奖项。
四、评选条件
全市“美德少年”推荐人选的基本标准是:热爱祖国,热爱家乡,好学上进,文明有礼,努力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积极参加学雷锋活动,在日常学习、生活和人际交往中品德高尚、事迹突出、群众公认。其主要事迹应符合下列标准之一。
全市孝敬少年:孝敬父母,尊敬长辈,关爱亲人,在亲人有伤病、残疾等困境下,能主动分担责任,守护相助,事迹感人、群众颂扬。
全市爱心少年:助人为乐,在学习和生活上长期坚持帮助有困难的同学;积极参加敬老助残等公益活动,经常帮助无血缘亲缘关系的老弱病残以及其他困难群体;见义勇为,为遭遇不幸或遭受灾害者奉献爱心、排忧解难,赢得群众广泛好评。
全市诚信少年:言行一致,对人守信,对事负责拾金不昧,不弄虚作假;即使遇到困难,仍能坚持信守诺言,有很好的信誉。
全市勤俭少年:艰苦朴素,勤俭节约,热爱劳动,主动分担家务,生活自理能力强;身处困境、逆境,仍不屈服、不言弃、不依赖,以乐观的人生态度迎接各种挑战,榜样作用明显。
全市环保少年:热爱自然,爱护环境。积极参与植树种花、护绿爱鸟、节能环保小发明等各种生态文明实践活动,表现突出。
五、评选方法和数量
全市“美德少年”评选活动采取分级评定,逐级选拔的办法。县(市、区)级“美德少年”从校级“美德少年”中产生,市级“美德少年”从县(市、区)级中产生。每个学生在同一届评选中只参加一个奖项的评选,当选者不再参加以后各届全市“美德少年”的评选。全市“美德少年”提名奖获得者可再次参加评选。
评选校级“美德少年”,要按照“学生评议、班级推荐”的原则分步进行。第一步,各中小学校以班为单位组织学生学习美德标准、开展寻找身边“美德少年”活动,经全体学生民主投票,提出本班人选(推荐名单及其事迹材料须由班主任签署意见),上报学校。第二步,各中小学校召开办公会,对各班上报人选进行认真审核和讨论研究,确定校级美德少年名单,在学校显著位置进行不少于一周的集中公示,接受全校师生监督。第三步,由学校召开表彰大会,隆重表彰校级“美德少年”,颁发荣誉证书。
评选县(市、区)级“美德少年”,由学校组委会将拟推荐名单、事迹材料在所在班级、学校公示后上报县(市、区)活动组委会。县(市、区)组委会在对基层推荐人选基本情况进行核实的基础上提出候选人名单,在有关媒体上进行投票评选,然后,根据公众支持率(占60%权重)、评委支持率(占40%权重),拟定“美德少年”正式候选人名单,经媒体公示,最终确定“美德少年”名单。
评选市级“美德少年”,每个县(市 、区)教育局分别向全市活动组委会推荐“美德少年”候选人10名(每类各2名);开发区教育分局推荐候选人5名(每类各1名),丽水市实验学校推荐候选人2名,丽水外国语实验学校推荐候选人2名,丽水市特殊教育学校推荐候选人1名。市活动组委会对上报候选人事迹材料进行审核评选,确定全市“美德少年”建议名单。
六、实施步骤
(一)部署、动员阶段
各县(市、区)教育局、市直有关学校在收到文件之日起,成立由本单位、学校主要领导担任组长的推荐评选活动组委会,负责“五十佳美德少年”的推荐工作,采用召开动员会、在宣传栏张贴评选活动要求、程序等形式宣传评选活动,认真开展推荐候选人工作。
推荐工作要充分体现群众性,立足基层,广泛发动师生积极参与,要特别注重发现、挖掘和推荐学生身边看得见、摸得着、学得到的优秀人物,推出的少年可敬、可爱、可亲、可学,使推荐评选活动成为学生进行自我教育、自我提高的有效载体,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二)推荐候选人阶段
“五十佳美德少年”候选人推荐人选拟定101人,候选人推荐可以由学生自荐和学校推荐产生,候选人推荐截止日期为5月30日。各级推荐评选活动组委会对自荐和推荐的候选人,对照评选条件和有关要求进行审查,符合要求的在学校公示一周;公示无异议的候选人认真填写百名“最美丽水好人”推荐表(附件1)。县(市、区)教育局和市直有关学校填写汇总表(附件2)一式五份送交丽水市教育局基础教育处。联系人:陈根娟;联系电话:2202500。并将材料电子稿发送到电子邮箱:ls2118913@126.com。
(三)确定候选人阶段
市教育局评选活动组委会同市文明办,对各县(市、区)教育局、市直有关学校推荐的候选人进行资格条件审查,进行事迹的比较筛选,征求有关方面的意见,最后确定50名候选人,经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市“最美丽水好人”评选活动组委会办公室,由市文明委统一宣传表彰。
各县(市、区)教育局、市直有关学校要加强对评选推荐工作的领导,周密部署,严格把关,按时、按要求完成推荐评选工作。
附件:1.百名“最美丽水好人”推荐表
2.“五十佳美德少年”推荐人员汇总表
丽水市教育局
2013年3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