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2500002645451w/2013-30166 | 文号 | 丽语办〔2013〕5号 |
组配分类 | 部门文件 | 发布机构 | 丽水市教育局办公室 |
成文日期 | 2013-04-02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丽语办〔2013〕5号
丽水市国家二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市、区有关单位:
根据省教育厅、省语委《关于开展国家二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的通知》(浙语〔2006〕2号)精神,省语委将对我市进行国家二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整改情况“回头看”。为做好迎检工作,市语委办特制订《丽水市迎接国家二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整改“回头看”工作方案》(以下简称《工作方案》)。现将《工作方案》予以印发,请根据《工作方案》要求,高度重视,紧密配合,确保完成复评任务,推动我市语言文字工作再上新台阶。
附件:1.丽水市迎接国家二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整改“回头看”工作方案
2.丽水市迎接国家二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整改“回头看”任务分解表
丽水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2013年4月2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1:
丽水市迎接国家二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
评估整改“回头看”工作方案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以下简称《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和《浙江省二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标准》,省语委已于2010年12月对我市进行了国家二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我市以高水准顺利通过了评估认定。为巩固我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的成果,进一步推进城市语言文字工作,按照国家有关评估工作的要求,省语委将于2013年5月组织专家组对我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整改情况进行“回头看”。为做好各项准备工作,顺利通过复查,根据我市实际情况,制订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贯彻落实《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和《实施办法》为核心,以进一步增强全社会语言文字规范化意识、提高城市用语用字规范化水平、促进我市精神文明建设协调发展为总体要求,以扎实推进评估整改,积极巩固长效机制为目标,坚持“以评促改,以评促建”的方针,进一步推动我市语言文字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建设,确保我市语言文字工作再上新台阶。
二、评估整改“回头看”的内容和形式
针对2010年国家二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时提出的意见和建议,省语委办将组织评估专家采取“明查暗访”的方式,通过实地查看相关单位和场所的用语用字情况,结合省级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认定,对我市的四个重点领域特别是公共服务行业、新闻媒体的整改情况(重点是语言文字工作齐抓共管的长效机制有无建立、公共场所社会用字是否规范)进行“回头看”。同时,对我市宣传贯彻2007年4月1日起施行的《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办法》情况进行检查,通过采取定点查看2010年评估时部分受检单位和随机检查其他单位(场所)相结合的方式,随机抽查报纸、电视台和电台的节目以及政府机关门户网站,两至三所学校,两至三个公共服务单位和两条示范街。
三、评估整改“回头看”的程序和步骤
(一)听取我市语委近三年工作汇报;
(二)专家组查阅新闻媒体单位提供的相关资料及网络、电视、广播、报纸;实地查看受检单位、场所用语用字情况;
(三)专家组汇总检查情况,形成评估整改“回头看”反馈意见;
(四)专家组向我市语委通报评估整改“回头看”反馈意见。
四、组织机构
调整丽水市迎接国家二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领导小组组成人员。梁细第任组长,戚永远、王炜、吴燕等人任副组长,部分语委成员为组员,负责迎检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相关事项的协调。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迎检的各项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桑文勇(市教育局)担任,副主任由陈根娟(市教育局)担任。
五、工作步骤
(一)前期筹备阶段(3月中旬至4月上旬)
市语委办拟定丽水市迎接国家二类城市语言文字评估整改“回头看”工作方案,对全市用字规范情况和各窗口行业普通话使用情况进行摸底调查。
(二)全面动员阶段(4月上旬)
市府办召开丽水市迎接国家二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整改“回头看”动员会,全面部署迎检工作。市语委办、成员单位和受检单位作广泛宣传,形成浓厚的社会舆论氛围,提高广大干部、职工以及广大市民说普通话、用规范字的自觉性。
(三)集中整改阶段(4月中下旬至5月上旬)
市语委各成员单位在迎检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协调下,重点针对公共服务行业和示范街用语用字情况,开展督促、整改工作。党政机关要对自己的门户网站、公章和公文的用字进行自查和整改。丽水日报社、市广电总台等新闻媒体要加强文稿审查和文字校对的力量和力度,确保正确无误,要严格按审批规定编播方言类节目,电视台播出方言类节目必须做到配字幕,电台、电视台不能用方言编播广告。市民政局、市工商局、市城管局要部署好标牌、广告牌用字的自查自纠工作;市交通运输局、市建设局、市文广出版局、市旅游局、市工商局、市卫生局等要抓好汽车站、火车站、公交车、出租车、市区公园景区、影剧院、图书馆、博物馆、大型商场、宾馆、超市、医院等场所的自查和整改。各受检单位开展形式多样的推普活动,认真做好复评的各项工作。
(四)集中宣传阶段(5月上旬至下旬)
丽水日报社收集近三年推普新闻报道、专题节目以及迎评新闻报道、广告,每年不少于3篇。
市广播电视总台收集三年推普或迎评新闻报道、专题节目以及广告等,每年不少于3篇。
报纸、电台和电视台制作、播出公益广告,集中时段进行公益广告宣传,为迎检工作营造氛围。
丽水学院、丽水职技院、市区各中小学校、幼儿园组织开展普通话比赛等形式多样的推普活动,学校内设立永久性宣传标语。
市语委办(在主要街道和城市广场)利用电子屏幕滚动播放语言文字相关知识和标语。
(五)检查督促阶段(5月上旬到中旬)
市语委办组织人员督查市区用语用字规范情况,并将结果反馈给相关职能部门;有关单位、场所对不规范用语用字进行再次整改;市语委领导对有关单位和场所进行重点督查。
(六)检查阶段(5月下旬)
市政府、市语委办撰写汇报材料;做好接待、汇报工作。汇报用会议室正面墙上悬挂会标(国家二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复查丽水市汇报会,国家二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复查丽水市反馈会)。
各受检单位在公告栏、楼梯口或电梯口张贴推普宣传标语,进出口处张贴两幅推普画。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责任到位
各部门各单位要将这次迎接复查工作作为当前一项重要工作列入议事日程,并且要将它作为树立城市形象、提高市民素质的一项重要内容,加强组织领导,落实专人负责。对已有的成绩要继续巩固,对存在的问题要及时整改,对尚未开展的工作要统筹规划。同时要从实际出发,将迎接复查工作和日常的业务工作结合起来,着眼于改进、提高、发展,重建设、重过程、重实效,确保迎接复查工作有序、有效、扎实地开展。
(二)抓住重点,着力整改
规范用语用字是法律赋予我们的使命。规范用语用字,对于政府部门来说既是守法,更是执法。本次复查,重点是针对2010年评估时提出的意见和建议的整改情况,主要检查内容是窗口服务行业和社会用语用字情况。根据工作安排,市语委在迎检阶段组织几次大范围的督查执法活动,市工商局、市城管局、市建设局等部门要联合制定督查方案,部署督查行动。对示范街以及车站、医院、商场、学校、文化等场所进行重点督查,并通过适当途径及时通报存在的问题和整改情况。
(三)协同作战,齐抓共管
语言文字工作是一个面向全社会的,涉及方方面面的工作。需要大家共同努力,齐抓共管。因此要完善“在各级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各级工作部门统筹协调、地方和行业系统条块结合、社会各界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各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积极支持、配合市语委办开展工作。不能有名无实,更不能敷衍塞责,要切实履行职能,发挥部门优势,确保工作到位、经费到位、整治到位,通力合作,齐心协力,促使我市的用语用字规范化水平有更大提高。
附件2:
丽水市迎接国家二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整改“回头看”任务分解表
日期 | 时段 | 具体工作内容 | 负责部门 | 完成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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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中下旬
| 筹备阶段 | 商讨迎检工作事项。 调整迎检工作领导小组。 上报丽水市国家二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整改“回头看”动员会会议方案。 对全市用字规范情况和各窗口行业普通话使用情况摸底调查。 | 市语委办 | 3月25日前 | |
4月上旬 | 动员阶段 | 召开丽水市迎接国家二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整改“回头看”动员会,部署迎检工作。 | 市政府、市语委 | 4月10日前 | |
4月中下旬 | 集中整改阶段 | 市区各新闻媒体不规范用语用字整治。 | 市委宣传部、丽水日报社、市广电总台 | 4月30日前 | |
市区主要街道不规范用语用字整治。 | 市城管局、市工商局 | ||||
市区主要街道交通指示牌、地名牌不规范用语用字整治。 | 市公安局、市民政局 | ||||
市区大型商场不规范用语用字整治。 | 市商务局、市城管局、市工商局 | ||||
市区各大医院不规范用语用字整治。 | 市卫生局 | ||||
市区各大宾馆、主要景点和文化娱乐场所不规范用语用字整治。 | 市旅游局、市文广出版局、市工商局 | ||||
各受检单位和学校开展形式多样的推普活动,做好不规范用语用字整治工作。 | 市教育局、莲都区教育局、开发区教育分局、丽水学院、丽职院,市区中小学校、幼儿园 | ||||
金融系统不规范用字和窗口工作人员不规范用语整治。 | 丽水银监分局 | ||||
5月上旬至5月下旬 | 集中宣传阶段 | 广播、电视、报纸等新闻媒体,集中时段进行公益广告宣传;收集近3年来语言文字工作相关新闻报道、专题节目及广告,每年不少于3篇。 | 市委宣传部、丽水日报社、处州晚报、市广电总台 | 5月25号前 | |
利用主要街道和城市广场的电子屏幕滚动播出语言文字相关知识和标语。 | |||||
市语委办 | |||||
5月上旬至 5月中旬 | 检查督促阶段 | 组织人员督查市区用语用字规范情况,结果反馈给相关职能部门。 | 市语委办、各相关成员单位 | 5月15日前 | |
有关单位、场所对不规范用语用字进行再次整治。 | 市语委办、各有关部门、单位 | ||||
市语委领导对有关单位和场所进行重点督查。 | 市语委 | ||||
5月下旬 | 检查阶段 | 完成汇报材料、有关文档材料的准备等各项迎检工作。 | 市语委办、各有关单位 | 5月20日前 | |
做好接待、汇报工作。 | 市政府、市语委办、各有关单位 | 5月30日前 |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