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2500002645160R/2013-00700 | 文号 | 丽科〔2013〕55号 |
组配分类 | 其他文件 | 发布机构 | 丽水市科学技术局 |
成文日期 | 2013-06-27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有关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2013浙江省技术成果拍卖交易暨网上技术市场活动周丽水市筹备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按《方案》要求,认真做好组织落实工作。
2013浙江省技术成果拍卖交易暨网上技术市场活动周丽水市组委会办公室
丽水市科学技术局(代章)
二〇一三年六月二十七日
(此件公开发布)
2013浙江省技术成果拍卖交易暨
网上技术市场活动周丽水市筹备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和省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深入实施“八八战略”和“创业富民、创新强省”总战略和创新驱动发展的核心战略,通过开展技术成果拍卖交易活动,积极培育网络化的科技大市场,进一步促进产学研合作,努力实现技术快速转移,推进科技成果产业化,为经济转型升级提供技术支撑做出新贡献。
二、活动主题
激活资源促创新,成果交易促转化。
三、举办单位
主办单位:科技部、国家知识产权局、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浙江省政府。
承办单位:省科技厅、省经信委、省教育厅、省委宣传部、省知识产权局、各设区市政府。
丽水市筹备工作牵头单位和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县(市、区)政府,市科技信息中心。
三、时间安排
2013年11月。
四、活动地点
杭州市滨江区。
五、活动内容和工作任务
(一)浙江省技术成果拍卖交易暨网上技术市场活动周开幕式
1、工作内容:开展技术成果拍卖交易,举办网上技术市场活动周有关活动,举行科技成果交易项目集中签约仪式。
2、责任分工:由市、县(市、区)科技局负责做好本级签约项目的组织征集工作。
(二)成果展示
1、展示内容:组织在新能源技术产品与服务、新材料技术产品与服务、生物技术产品与服务、新一代网络信息技术产品与服务、高端装备制造技术产品与服务、节能环保技术产品与服务、新能源汽车技术、海洋开发技术产品与服务、设施农业和精深加工技术产品与服务、重大与高发疾病防治技术产品与服务等方面取得的最新科技成果进行展示。
2、展区分布:设高新技术园区展区,浙江省首台套技术装备展区,高校科技成果展区,科研院所科技成果展区,省外、境外展区。
3、责任分工:由市、县(市、区)科技局负责做好本级科技成果展示项目的征集、筛选、布展等工作。
(三)成果竞价(拍卖)
1、工作内容:征集和选择一批通过网上技术市场开展对接,具有自主知识产权、产业化前景较好、创新程度较高、转化性较强的科技成果,通过竞价(拍卖)的方式进行产业化对接。
2、工作目标:丽水市组织1个专场的技术成果竞价(拍卖)。
3、责任分工:竞价(拍卖)的筹备工作由省科技厅总牵头,市、县(市、区)科技局负责丽水专场竞价(拍卖)项目的征集和竞拍的组织工作,要求市本级和每个县(市、区)不少于1项。
(四)科技合作洽谈
1、洽谈内容:重点组织全省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和有关企业,与省内外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和大企业集团研发机构就开展协同创新,人才、团队、研发机构引进,科技成果转让等内容进行对接洽谈。同时,在浙江网上技术市场网站开展实时互动,在线洽谈、对接、交易,实现网上网下有机结合。
2、工作目标:
(1)企业通过技术市场引进省内外技术成果总成交额超过90亿元,其中:丽水市1亿元。
(2)企业难题招标研发经费总投入20亿元以上,其中:丽水市1亿元。
3、责任分工:市本级工作目标由市科技信息中心牵头,生产力促进中心和国家大院名校丽水产业科技服务中心配合共同完成。各县(市、区)工作目标由县(市、区)科技局负责落实,市科技信息中心要加强对各县(市、区)分市场开展各项工作的技术指导。
(五)创业资本与创新成果对接活动
1、活动内容:围绕省委十三届三次全会决定的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2013年达1万家,2015年达2万家,2017年达3万家的目标,组织有关创业风险投资机构与有关技术成果持有单位,以及资金需求企业,开展创业资本与创新成果对接创业活动,进行合作洽谈,提高创业资本与创新成果合资创业的成功率,促进创新型中小企业增资扩股,良性发展。
2、责任分工:筹备工作由省科技厅牵头,市、县(市、区)科技局负责本级参加活动对象组织工作。
(六)技术市场发展论坛
1、论坛内容:组织有关高校、企业及技术中介服务机构,围绕技术市场体系建设、政府对技术市场的政策引导及监管、技术市场专业人才培养,技术市场服务水平提升等,进行交流与探讨。
2、责任分工:筹备工作由市科技局牵头,网上技术市场中介服务联盟单位负责。
六、组织机构
根据浙江省科技厅《关于印发<2013浙江省技术成果拍卖交易暨网上技术市场活动周筹备工作方案>的通知》(浙科发成〔2013〕119号)要求,成立浙江省技术成果拍卖交易暨网上技术市场活动周丽水市组委会。由林健东副市长任主任,市政府副秘书长、市科技局、市经信委、市教育局领导任副主任,市直有关单位和9个县(市、区)政府的分管领导任成员。活动周组委会办公室设在市科技局,负责相关筹备工作。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抓好落实
开展2013年浙江省技术成果拍卖交易暨网上技术市场活动周活动,是我省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省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深入实施“八八战略”和“创业富民、创新强省”总战略和创新驱动发展的核心战略的重要举措。全市各有关单位要切实加强领导,提高认识,把做好此次活动各项工作作为今年下半年科技工作的重要内容来抓,做到工作目标明确,责任到人,落实到位,确保各项工作任务顺利完成
(二)精心组织,讲究实效
各县(市、区)要围绕省委十三届三次全会决定的“八倍增两提高”目标的实现为追求,以技术成果展示交易、竞价(拍卖)、科技合作洽谈为重点,调动有关单位的积极性,围绕企业自主创新、产业转型升级的需求,开展科技合作洽谈,将前期联络、中期洽谈、后期服务等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努力促成一批技术合作项目签约。
(三)政策扶持,促进交易
根据《浙江省科技厅关于印发<2013浙江省技术成果拍卖交易暨网上技术市场活动周筹备工作方案>的通知》(浙科发成〔2013〕119号)精神,2013年浙江省网上技术市场活动周的各项考核奖励和成交产业化项目的经费补助,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培育和规范浙江网上技术市场的若干意见》的有关规定执行,网上技术市场工作先进市,每个补助工作经费100万元,先进县(市、区)每个补助50万元,技术交易业绩突出的优秀专业市场,每个奖励30-50万元。优秀技术市场中介服务机构,每个奖励30-50万元。对通过网上技术市场交易并实现产业化的项目,市、县(市、区)经审核,按技术合同成交额10—20%的比例给予经费补助,省科技厅按成果交易实际支付总额的10%的比例给予补助,通过竞价(拍卖)的产业化项目,按成果交易实际支付总额的20%的比例给予补助。对上述已实施产业化的项目,省科技厅再按项目实际投入研发经费总额的5%的比例给予补助,一般项目补助金额最高不超过100万元,竞价(拍卖)项目补助金额最高不超过200万元。
另外,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培育和规范浙江网上技术市场的若干意见》和省科技厅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对通过网上技术市场及相关活动签订的科技合作项目,在申报市、县级科技计划项目时给予优先推荐和支持。对网上技术市场工作业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
附件:2013年浙江省技术成果拍卖交易暨网上技术市场活动周丽水市工作任务分解表
附件
2013浙江省技术成果拍卖交易暨
网上技术市场活动周丽水市工作任务分解表
单位名称 | 征集技术难题(项) | 企业难题招标研发经费总投入 (万元) | 科技成果竞价(拍卖)项目数(项) | 签约项目数(项) | 技术合同总成交额(万元) |
市本级 | 40 | 1500 | 1 | 30 | 1400 |
缙云县 | 40 | 1500 | 1 | 30 | 1400 |
青田县 | 40 | 1500 | 1 | 30 | 1400 |
莲都区 | 30 | 1300 | 1 | 20 | 1100 |
龙泉市 | 30 | 1300 | 1 | 20 | 1100 |
遂昌县 | 30 | 1300 | 1 | 20 | 1100 |
松阳县 | 30 | 1200 | 1 | 20 | 1100 |
云和县 | 20 | 800 | 1 | 15 | 800 |
庆元县 | 20 | 800 | 1 | 15 | 800 |
景宁县 | 20 | 800 | 1 | 15 | 800 |
合 计 | 300 | 12000 | 10 | 215 | 11000 |
丽水市科学技术局办公室 2013年6月27日印发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