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 市教育局 >> 政策文件及解读 >> 其他文件
索引号 11332500002645451w/2014-27917 文号 丽语〔2013〕7号
组配分类 其他文件 发布机构 丽水市教育局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14-01-08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丽水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关于公布青田县语言文字工作评估认定意见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01-08 11:58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 丽水市教育局办公室

丽语〔2013〕7号

青田县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

2013年12月23日至12月24日,丽水市语委组织评估组对你县语言文字管理工作和语言文字应用状况进行了实地检查评估。对照《丽水市国家三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标准(试行)》及其实施细则,经审定,你县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和《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办法》,城区基本实现了“普通话初步普及”“汉字的社会应用基本规范”的阶段性工作目标,达到国家三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优秀标准,准予通过并予公布。

你县政府、语言文字工作部门和有关单位对此项工作目的意义明确,态度积极,全面部署,工作努力,取得了显著成效,提供了有益的经验。有力地推动了语言文字工作的机构、队伍、制度和机制建设,扩大了语言文字政策法规、规范标准的社会影响,为进一步提高全县语言文字工作水平和广大市民语言文字素养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希望你们在通过国家三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后,要进一步学习《国家中长期语言文字事业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2-2020年)》,进一步提高对语言文字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增强使命感和责任感,增强法治意识,做到标准不降、力度不减,认真总结经验,巩固工作成果,提高服务能力,坚持不懈努力,全面提升城市语言文字工作的整体水平,使语言文字工作在建设和谐青田中发挥应有的作用,为青田县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做出新的贡献。

附件:国家三类城市青田县语言文字工作评估情况反馈报告

丽水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

                           2013年12月31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国家三类城市青田县语言文字工作

评估情况反馈报告

一、基本情况

根据《浙江省国家三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标准》和《浙江省国家三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标准实施细则》,2013年12月23~24日,丽水市语委组织的国家三类城市评估组专家对青田县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进行了认真的评估。评估组首先听取了青田县副县长、语委主任张如一代表青田县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作的自评报告,然后分4个小组,对青田县党政机关、学校、新闻媒体、公共服务行业等四大领域的语言文字工作进行了实地考察评估,共听取了15家单位的语言文字工作情况汇报,召开了14个问卷座谈会,对15家单位共126名员工进行了语言文字知识测试,发放并收回测试调查问卷126份,查阅了相关文件资料共105盒(卷),实地查看了受检单位的用语用字情况以及用字规范一条街校场路的社会用字整改情况,与相关人员进行了抽检谈话,完成了对规定项目和内容的评估。近两天来,在青田县委、县政府和相关部门领导以及同志们的积极配合下,我们评估组顺利地完成了对我市国家三类城市青田县语言文字工作的评估任务。

二、总体印象

青田县将语言文字工作作为塑造城市文明形象、提升市民人文素养和打造文化精品的重要基础工作来抓,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认识到位,工作力度大,宣传氛围浓,社会参与面广,依法管理的工作机制逐步建立。迎评促建阶段,青田县语言文字各成员单位统一认识,注重宣传,注重培训,注重整改,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基本形成,城市语言文字面貌发生了较大的变化,取得了阶段性的明显成效。

青田县语委办将语言文字工作评估作为2013年的工作重点来抓,制定计划,扎实推进,工作成效显著,保证了这次评估工作的顺利实施。

三、主要成绩与亮点

(一)认识到位,思路明确,措施得力

1.机制健全,目标明确,工作有力度

青田县政府重视语言文字工作,成立了由县政府分管领导为主任、各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为副主任的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县直各部门相继成立了语言文字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单位的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县语委成员单位覆盖了城市语言文字工作的四大领域,基本形成了“政府统筹、语委组织、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语言文字工作格局。

县政府将语言文字工作列入议事日程,多次召集会议,制定语言文字工作实施方案,并专题研究部署落实。今年5月,召开了迎接国家三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动员大会,印发了“迎评”工作实施方案。县政府分管领导经常听取汇报、了解情况、研究对策、督促推进。县语委办及时下发《青田县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成员单位工作职责》,明确并细化了相关职能部门的工作目标、任务。

2.注重宣传,强化培训,工作有特色

积极开展语言文字“进万家”活动。县语委办向市民分发了10000多份推普倡议书,把宣传活动深入到城区的家家户户,把活动延伸到社会的各行各业。在公共场所的电子屏幕滚动播出语言文字宣传标语,在出租车的电子屏幕上滚动播出语言文字宣传标语。各单位在宣传窗刊出语言文字工作宣传专栏,在墙上张贴语言文字宣传标语,在显要位置设立“请讲普通话,请写规范字”的温馨提示牌,在办公桌上摆放“请讲普通话,请用规范字”的桌牌。县语委办将语言文字宣传工作和青田侨文化、石雕文化相结合,编印了《青田华文教育掠影》分发给各成员单位,达到了更加广泛的宣传效果。

积极强化培训,提高语言文字应用能力。今年以来,县语委办组织人员对四大领域的单位、部门进行语言文字规范化知识、公文规范、政策法规和普通话测试培训,形成了专家引领,梯状逐层培训的模式。普通话培训规模空前,县语委办组织了全县公共服务行业和相关部门机关工作人员2531人参加了培训与测试,三甲以上合格率高达94.13%。县人民医院500多员工有440人参加了培训测试。现在说普通话、写规范字在青田县党政机关、学校、新闻媒体和主要公共服务行业已蔚然成风。

(二)创新载体,多措并举,注重实效

1.以“推普宣传周”为契机,积极推动语言文字工作向纵深发展

根据省、市语委要求,青田县语委每年都按时组织开展面向公众、形式多样的“推广普通话宣传周”活动。今年9月份推普周期间,承办了第十六届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丽水市启动仪式,抓住第十六届“推普宣传周”活动的契机,大力营造“人人学讲普通话,个个争当文明人”的浓厚氛围,使普通话真正成为大家的第一工作语言、第一服务语言、第一交际语言。在推普周期间,各领域结合各自工作岗位的特点,开展了各类诵读比赛。如青田实验小学组织的《中华少年》诵读节目参加全省比赛,就荣获了三等奖。开展“啄木鸟”社会用字调查、中小学生规范汉字书写大赛等活动。这些活动既激发了学生爱党、爱祖国的朴素感情,又培养了学生规范用字、用语的习惯。

2.以“示范校”建设为抓手,积极发挥学校的主阵地作用

为创新载体,搭建平台,抓点做样,以点带面,有序推进语言文字标准化、规范化,近几年来,县教育局、语委办高度重视语言文字“示范校”建设。目前,已有青田中学、县实验小学等7所学校相继通过省、市级评估验收。在创建活动中,全县有2万多名师生直接参与创建活动,大大增强了“讲普通话,写规范字”的语言文字规范意识。

3.以“示范街”创建为起点,大力开展语言文字纠错整改活动

今年以来,以迎接国家三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为契机,县语委以城区的“校场路”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街创建为抓手,充分发挥了示范街的示范、带动和辐射作用。县语委、县工商局、县执法局、鹤城街道办事处联合执法,对校场路开始了整治,各商铺积极响应,配合完成了不规范用字的整改。通过几轮整治,目前,已基本消除了不规范用字的现象。通过发放宣传材料、赠送宣传桌牌、宣讲法律法规知识等举措,现在,各商铺营业员也基本能做到主动用普通话交流。

4.以丰富多彩的活动为载体,推动语言文字工作全面发展

2009年至2013年,青田县语委办注重语言文字工作与丰富多彩的活动有机结合,先后开展了“中华诵·经典诵读行动”,“传承国学文化,弘扬社会美德”朗诵大赛,“党在我心中”和“与美同行”演讲比赛,“做一个有道德的人”读书活动和生态文明建设征文大赛,“学党史、颂党恩、跟党走”主题教育等活动。在读书与征文活动中,努力营造书香校园,共建书香社会的氛围,营造全民读书、终身学习的良好社会氛围,让大家在潜移默化的熏陶教育活动中,了解和传承中华民族优秀的传统文化。

(三)突出重点,扎实工作,成效明显

1.党政机关积极发挥龙头作用

青田县“四套班子”和县直部门认真贯彻语言文字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公务用语用字规定,明确要求公务人员勤练基本功,提升文字水平和服务效率。青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以制度为引领,将普通话培训测试与个人年度考核、单位目标考核挂钩。2008年,全县1141名公务员参加了普通话培训测试,三甲以上合格率达92.7%。通过开设文秘沙龙等活动,营造了讲普通话、用规范字的良好氛围。

青田县工商局完善各项制度,狠抓内部管理,发挥职能优势,用法律的手段督促各类市场主体规范使用语言文字。共检查商铺20余家,发放整改通知书12份,拆除广告牌60余块,改造或更新广告牌20块。通过组织机关人员开展主题征文活动、公文写作竞赛、专题礼仪讲座、演讲歌咏比赛等形式,进一步提高机关干部用语用字规范化水平。

青田县公安局强化文字审核,进一步加强法律文书、证件和标志牌的规范用语用字工作。组织治安、户证、出入境、交警等各部门对门牌、身份证、户口本、护照、交通宣传牌、指示牌等进行检查,督促整改,成效明显。

青田县教育局作为全县语言文字工作的引领者、组织者、实施者,对全县语言文字工作的推动和提升功不可没。县教育局、语委办紧紧抓住学校这一主阵地,强化措施,夯实基础,全面推进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如将语言文字工作与校园文化建设相结合、与教师队伍建设相结合、与学生素质发展相结合,不断提升广大师生语言文字规范化水平。

2.学校充分发挥基础性作用

青田县实验小学语言文字工作载体丰富。多年来坚持定期开展规范汉字书写测评活动,对书写规范不达标的学生,进行二次培训、测评,工作扎实,富有特色。开展“诵读经典,传承文明”和讲故事比赛,将推广普通话与中华传统美德的弘扬有机结合起来。

青田县中心幼儿园通过“幼儿诗歌朗诵观摩活动”、“幼儿讲故事”、“教师演讲”等各种比赛,以及家园联系栏、主题墙饰、环境创设评比、优质课评比等多种渠道,全面推进语言文字规范化建设。

青田县职业技术学校重视推普员队伍建设,组建了以语文教师为主导、语文课代表为主体的推普员队伍和文字监督员队伍,并定期开展活动。重视过程管理,每学期对公文、教案、课件、试卷、学生作业等校园用语用字情况进行检查监督和整改。根据专业特点,在旅游服务与管理、学前教育等专业开设了普通话课程,组织学生参加普通话等级测试,成效显著。

青田县第二中学重视宣传工作,在学校和班级两个层面开辟了语言文字宣传专栏,定期更新内容;校广播站开设“推广普通话”专题节目,定期向师生播出推普知识。开展规范汉字书写大赛、语言文字知识竞赛、主题演讲比赛等活动,将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纳入到教学每一个环节。

3.新闻媒体积极发挥榜样示范作用

青田县新闻媒体积极发挥示范作用,大力宣传语言文字政策法规。县广播电视台、侨报社、县政府网站三家媒体单位把语言文字工作纳入常态考核。县广播电视台制定了《差错责任追究制度》《青田县广播电视台普及普通话工作责任制》,实行“三级审稿”制度,在电视和广播节目中推出了“国家三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创建”的新闻专栏,在黄金时段播放语言文字工作公益性广告和推普宣传片,播音员、主持人做到了100%持证上岗。

《青田侨报》开设语言文字专栏,宣传语言文字相关法规和规范用语用字知识,严格执行差错责任追究,抓好报纸的校对关,建立广告五级审稿制,一旦发现差错,即对责任人员进行扣分或处罚。县政府网站推出“创建国家语言文字规范化三类城市”的公益广告,并在青田县政府微博上开设了“语言文字”专栏。

4.公共服务行业充分发挥窗口作用

公共服务行业是城市的重要窗口,反映文化建设、文明建设的水准,直接影响城市的整体形象。青田县石雕博物馆通过周一例会、读书会等各类会议,组织学习《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浙江省实施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在单位内部会议、集体活动、窗口接待等活动中,干部职工能坚持说普通话。积极组织工作人员参加普通话培训和水平测试,100%参加培训,85.7%达到三甲以上的规定等级。

青田县人民医院积极开展“说普通话,用规范字”的宣传活动,在医疗服务区张贴、悬挂宣传标语;召开全院语言文字工作动员大会,增强全体员工语言文字规范化意识。定期开展对现行病历、处方等医疗文书的书写检查,针对文书中出现的不规范用语用字进行通报。

青田建信华侨村镇银行积极营造良好的语言文字工作氛围,重视语言文字规范化建设,如单位名称牌、指示牌、设施标志和服务用语统一规范。组织全行特定岗位的26位员工参加普通话水平等级测试,一线的窗口服务人员普通话水平都达到二级乙等,参加座谈问卷成绩优秀。

青田茂源长运有限公司结合企业实际,制定了切实可行的《语言文字工作计划》《语言文字工作的实施方案》,提出了语言文字规范化方面的工作要求。充分利用黑板报、横幅、标语、电子显示屏等,大力宣传语言文字的规范化要求。重视整改,对发现的56处不规范用字进行了统一整改。

四、问题及建议

(一)进一步提高认识,努力提高语言文字规范化水平

从这次评估的情况来看,受检单位重视程度还存在差距。各单位提交的受评材料,还存在不同程度的用语用字、文件制作不规范情况,如某单位送查的文件中,将“窃贼”的“窃”字误成“一切”的“切”,将“台账”的“账”字误成“蚊帐”的“帐”。建议进一步加强培训,努力提高语言文字规范化水平。

(二)进一步完善长效机制,加强社会用字监管力度

建议进一步健全和完善语言文字工作机制,配好专职人员,努力形成长效机制。要规范社会用字,就必须从源头抓起,建议进一步加强广告入口把关机制,促进广告从业人员的语言文字规范应用水平的提高。工商、城建等部门要加强经常性的监管,尽量不让不规范的社会用字出现。

(三)明确相关方针政策,继续拓展工作领域

这里有一个需要说明的政策问题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规定调整的是社会交际行为,而不是个人使用行为。具体来说,它的管理范围是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使用中的政府行为和大众传媒、公共场合的用语用字,针对的是国家机关、学校、出版物、广播电台、电视台、影视屏幕、公共设施及招牌、广告、商品包装和说明、企业事业组织名称、公共服务行业和信息技术产品中的用语用字,而对个人使用语言文字则只作引导,不作干预。这样规定,较好地体现了原则性和灵活性的结合。再比如,在规定使用普通话的同时,该法对需要使用方言的特殊情况和领域也做出了规定。比如公共服务行业只要做到首问普通话即可,至于跟一些上年纪的不会讲普通话的对象,还是允许用当地方言来进行交流的。推广普通话并不是要消灭方言。国家推行规范汉字,并不是要求在所有的场合都不能使用繁体字、异体字,而是把繁体字、异体字的使用限制在一定的范围以内,因此该法也规定了允许保留或使用繁体字、异体字的场合和特殊情况。上述规定,既符合语言文字发展演变的规律,符合语言文字规范化是一个渐进的工作过程的特点,又体现了一定的弹性和柔性,也更利于构建和谐的社会语言生活。2012年发布的《国家中长期语言文字事业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2—2020年)》中就明确指出:“正确处理各种语言文字关系。依法妥善处理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与汉语方言、繁体字、少数民族语言文字的关系及学习使用问题,努力营造守法、健康、和谐的社会语言文字环境。”此外,《规划纲要》还提到了手语、盲文的规范和推广问题,充分体现了国家对语言文字生活多样性的前瞻与重视。

评估组建议青田县进一步拓展工作领域,把语言文字的工作领域不断向农村和县城外来务工人员拓展,以推动语言文字工作向广度和深度迈进。

各位领导,同志们,语言文字规范化是一项长期的工作,需要我们全社会的共同努力。希望青田县以这次评估为起点,认真学习贯彻《国家中长期语言文字事业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2—2020年)》,进一步推进语言文字工作与创建青田县侨乡文化品牌的结合,让语言文字工作为青田县和谐社会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

附件

丽水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关于公布青田县语言文字工作评估认定意见的通知_1_.ce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