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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32500002645451w/2014-27918 文号 丽语〔2013〕8号
组配分类 其他文件 发布机构 丽水市教育局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14-01-08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丽水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关于公布松阳县语言文字工作评估认定意见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01-08 12:02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 丽水市教育局办公室

丽语〔2013〕8号

松阳县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

2013年12月25日至12月26日,丽水市语委组织评估组对你县语言文字管理工作和语言文字应用状况进行了实地检查评估。对照《丽水市国家三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标准(试行)》及其实施细则,经审定,你县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和《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办法》,城区基本实现了“普通话初步普及”“汉字的社会应用基本规范”的阶段性工作目标,达到国家三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优秀标准,准予通过并予公布。

你县政府、语言文字工作部门和有关单位对此项工作目的意义明确,态度积极,全面部署,扎实推进,工作努力,取得了显著成效,提供了有益的经验。有力地推动了语言文字工作的机构、队伍、制度和机制建设,扩大了语言文字政策法规、规范标准的社会影响,为进一步提高全县语言文字工作水平和广大市民语言文字素养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希望你们在通过国家三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后,要进一步学习《国家中长期语言文字事业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2-2020年)》,进一步提高对语言文字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增强使命感和责任感,增强法治意识,做到标准不降、力度不减,巩固工作成果,坚持不懈努力,提高服务能力,全面提升城市语言文字工作的整体水平,使语言文字工作在建设和谐松阳中发挥应有的作用,为松阳县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做出新的贡献。

附件:国家三类城市松阳县语言文字工作评估情况反馈报告

丽水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

                           2013年12月31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国家三类城市松阳县语言文字工作

评估情况反馈报告

一、基本情况

根据《浙江省国家三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标准》和《浙江省国家三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标准实施细则》,2013年12月25~26日,丽水市语委组织的国家三类城市评估组专家对松阳县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进行了认真的评估。评估组首先查看了县语委办的综合管理材料,然后分4个小组,对松阳县党政机关、学校、新闻媒体、公共服务行业等四大领域的语言文字工作进行了实地考察评估,共听取了15家单位的语言文字工作情况汇报,召开了14个问卷座谈会,对15家单位共123名员工进行了语言文字知识测试,发放并收回测试调查问卷123份,共查阅了相关文件资料共167盒(卷),实地查看了受检单位的用语用字情况以及用字规范一条街紫荆街的社会用字整改情况,与相关人员进行了抽检谈话,完成了对规定项目和内容的评估。听取了副县长、语委主任雷超代表松阳县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作的自评报告,让评估组对松阳县语言文字工作有了更加深入的了解和认识。近两天来,在松阳县委、县政府和相关部门领导以及同志们的积极配合下,我们评估组顺利地完成了对我市国家三类城市松阳县语言文字工作的评估任务。

二、总体印象

松阳县将语言文字工作作为塑造城市文明形象、提升市民人文素养和打造和谐美丽田园松阳的重要基础工作来抓,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认识到位,工作力度大,宣传氛围浓厚,社会参与面广,依法管理的工作机制逐步建立。“迎评”工作阶段,松阳县语言文字工作各成员单位统一认识,注重宣传,注重培训,注重整改,城市语言文字面貌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取得了阶段性的明显成效。

松阳县语委办将语言文字工作评估作为2013年的工作重点来抓,制定计划,狠抓落实,扎实推进,工作成效显著,保证了这次评估工作的顺利实施。

三、主要成绩与亮点

(一)认识到位,思路明确,措施得力

1. 机制健全,目标明确,工作力度大

松阳县政府高度重视语言文字工作,成立了由县政府分管领导为主任、各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为副主任的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县直各部门相继成立了语言文字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单位的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县语委32家成员单位覆盖了城市语言文字工作的四大领域,基本形成了“政府统筹、部门联动、条块结合、齐抓共管”的语言文字工作格局。

县政府将语言文字工作纳入政府议事日程,纳入精神文明创建和城市管理体系,认真研究部署落实“迎评”工作,制定语言文字工作“迎评”实施方案,并于2013年5月,召开了迎接国家三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动员大会,印发了“迎评”工作实施方案,还把此项工作纳入到了乡镇、部门的年终目标考核中。县政府分管领导经常听取汇报、了解情况、研究对策、督促推进,并亲自参加市语委组织的中期督查工作。县语委办及时下发《松阳县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成员单位工作职责》,明确并细化了相关职能部门的工作目标、任务。为保障评估工作,县政府安排专项资金30万元,抽调14人,成立了县语委办、创语办,教育局副局长兼语委办、创语办主任。

2. 注重宣传,强化培训,工作有特色

积极开展语言文字工作“进万家”活动。县语委办组织中小学生向市民分发了10000多份宣传资料,发送以推普宣传教育为主题的信息25000多条,把宣传活动深入到城区的家家户户,把活动延伸到社会的各行各业。语委办投入资金,制作“请讲普通话,请用规范字”的桌牌600块,下发各成员单位和相关部门,同时,各成员单位也自行制作了公益墙牌和大型落地式公益宣传牌。公交车上设置“请讲普通话 请用规范字”的提示牌子。县广播电视台播发报道,松阳新闻网站、《新松阳》等媒体刊载宣传报道,积极宣传语言文字工作和“迎评”工作,达到了更加广泛的宣传效果。

积极强化培训,提高语言文字应用能力。2013年以来,县语委办组织人员对四大领域的单位、部门进行语言文字规范化知识、公文规范、政策法规和普通话测试培训,形成了专家引领,逐层培训的模式。2013年以来,县语委各成员单位共举办培训活动122次,受训人员3550余人,达到了培训规模空前的态势。特别是通过培训,公共服务行业特定岗位人员培训率达99%,测试达标率达91%,其中中行、建行、邮政局、博物馆、移动、图书馆等培训率和达标率均达到了100%。通过公文管理条例和公文格式规范的培训,大大提高了公务人员的文字处理能力和语言文字规范化水平。

(二)创新载体,多措并举,注重实效

1.以“推普宣传周”为契机,积极推动语言文字工作向纵深发展

根据省、市语委要求,松阳县语委在每年9都按时组织开展面向公众、形式多样的“推广普通话宣传周”活动。2013年9月县语委办、宣传部、教育局等单位联合组织了主题为“推广普通话,共筑中国梦”第十六届推普宣传周活动,进一步推动了推普工作向更深、更广的领域发展。各语委成员单位也都积极开展了“推普宣传周”活动,活动方式多样、内容丰富多彩。县语委办与工商局联合举办推普周语言文字规范化海报创意大赛,海报竞赛对语委成员单位和广告从业人员规范语言文字起到了表率和推进作用。县语委办制作语言文字法律法规宣传展牌,在人员密集的县属学校、新华路、影院、图书馆、会议中心等进行巡回展出,把推普周宣传活动推向了高潮。

2.以“示范校”建设为抓手,积极发挥学校的主阵地作用

为创新载体,搭建平台,抓点做样,以点带面,有序推进语言文字标准化、规范化,近几年来,县教育局、语委办高度重视语言文字“示范校”建设。目前,已有1所省级示范学校、11所市级示范学校。在创建活动中,师生直接参与创建活动,大大增强了语言文字规范化意识。

3.以“示范街”创建为起点,大力开展语言文字纠错整改活动

今年以来,以迎接国家三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为契机,县语委以城区的“紫荆街”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街创建为抓手,充分发挥了示范街的示范、带动和辐射作用。县语委办、县工商局、县城建联合执法,对“紫荆街”进行了整治,发出责令整改通知书30余份。6月份,县教育部门组织中小学校800多名师生进机关、上街道开展“啄木鸟”行动,发放资料2000余份。各商铺积极响应,配合完成了不规范用字的整改。通过几轮整治,目前,已基本消除了不规范用字的现象。在示范街的带动下,县交通局整改了松阳汽车站“松阳站”的繁体“”字,将其改成了规范用字,其他语委成员单位也都积极整改到位,各领域临街单位也积极主动规范语言文字,优化了县城主要街道的文字环境。

4.以丰富多彩的活动为载体,推动语言文字工作全面发展

长期以来,松阳县注重“以文化人,以德树人”,将语言文字工作与丰富多彩的活动有机结合起来,先后开展了经典诵读大赛、演讲比赛、故事会、征文比赛、书法比赛、主持人大赛、教师普通话竞赛等活动,营造了“说普通话、用规范字”的良好氛围。民族中学每个班级设立推普员,午间诵读课带领全班同学诵读经典诗文;职业中专、松阳县实验小学集团学校举行了全校师生书写规范汉字比赛,并将书写规范汉字纳入考核项目。松阳县实验小学集团学校的学生包牧天在浙江省教育部门主办的“学习雷锋与爱同行”演讲比赛中,荣获了一等奖。

(三)突出重点,扎实工作,成效明显

1. 党政机关积极发挥龙头作用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领导带头,率先垂范,深入开展宣传发动和学习培训工作。结合学习型机关创建工作,坚持在每月夜学、“读好书”等活动中,有计划地安排语言文字规范化学习,并通过查找错别字比赛等活动,进一步提升机关干部的语言文字应用能力。

县发改局严格规范单位公文、指示牌、电子屏幕、标语、微博等用字,并将语言文字规范化作为考核干部职工的一项条件。积极开展全面自查自纠工作,整改措施到位。

县工商局发挥职能优势,培训企业600多家,加强了对企业名称、商标、广告的监管,用法律的手段督促各类市场主体规范使用语言文字。检查各类牌匾广告用语150多条,拆除了不规范广告牌60余块,进一步推进了社会用字的规范化水平。

县教育局作为全县语言文字工作的引领者、组织者、实施者,对全县语言文字工作的推动和提升功不可没。教育局紧紧抓住学校这一主阵地,强化措施,夯实基础,全面推进了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各类学校以活动为载体,不断增强师生和广大群众的语言文字规范化意识,为语言文字的规范化工作打下了坚实的社会基础。

县文广新闻出版局加强语言文字规范化管理,落实“四用语”和“九用字”要求。坚持以丰富多彩的活动为宣传手段,积极营造语言文字规范化氛围。适龄公务员参加普通话水平测试,参训率、合格率都达到了100%。

2. 学校充分发挥基础性作用

学校是语言文字工作的主阵地,松阳县将用语用字规范化纳入教师基本技能训练、学生培养目标和学校常规管理体系,纳入教育督导、检查、评估、考核体系,并与推进素质教育、开展社会实践有机结合。

松阳县实验小学集团学校建立语言文字规范化管理网络,形成“一纵一横”、相互交叉的层级式管理网络。建立校本培训、学校语言文字规范化等完善的规章制度,有效推进了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成绩显著。

松阳县实验幼儿园重视文字的规范化工作,层层把关,形成教师、教研组长和文印资料员的“三查”机制,确保文字材料的规范化。积极寻找推普工作新路子,通过“我教爷爷奶奶说普通话”等活动,将推普工作落实到家园互动和家园共育中,获得了较好的社会反响。

松阳县职业中专充分利用普通话、书法专业课以及语文基础课的主渠道,有效推进语言文字规范化建设。开展推普千人签名等活动,重视在大型活动中宣传造势,营造浓厚的推普氛围。

松阳县三中集团学校积极开发阅读等语言文字相关课程,定期指导,有效地提高学生语言文字的运用水平。通过经典诗词朗诵、主题黑板报评比等载体,将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和民族文化传承结合了起来。

3. 新闻媒体积极发挥榜样示范作用

县广播电视台下发了《松阳县广播电视台语言文字规范化管理制度》等文件,将语言文字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考核。实行了“三级审稿”制度。积极配合县语委办全面报道“迎评”工作动态。

《新松阳》采编中心制订和完善了《采编中心关于规范语言文字工作的管理规定》《关于报纸差错责任追究制度的有关规定》,建立了读报制度,加大对文字编辑人员的培训力度,努力提高全体人员的语言文字工作水平。大力宣传国家语言文字法律法规,促进了全社会形成说普通话、用规范字的氛围。

4. 公共服务行业充分发挥窗口作用

县博物馆组织全馆干部职工参加普通话培训和测试,所有人员均达到二级乙等水平。积极开展青少年走进博物馆活动,举办“小小讲解员”培训工作,取得了非常好的社会效果。博物馆对馆内语言文字使用情况自查自纠力度大,今年以来,对不规范用字的整改经费达6万元。

县城乡公共交通客运有限公司坚持在每月两次的驾驶员安全学习会议和每月一次的工作例会上,宣传、学习《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公司公文制作规范,环境整改力度大。

中国移动松阳分公司提出了“五个结合”的工作要求,将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与优秀员工评选、巩固省级文明单位、提升优质服务等结合起来,树立了企业的良好形象。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松阳县支行以营业部晨会、部门学习、电子邮件、横幅宣传等为载体,为迎评工作营造了浓厚的氛围。支行不仅做到了前台员工讲普通话,而且要求二线员工也要讲普通话,并将规范用语用字作为“服务明星”评选的条件之一。

四、问题及建议

(一)进一步提高认识,提高语言文字规范化水平

从这次评估的情况来看,受检单位重视程度还存在一定差距。有的单位提交的受评材料,还存在有不同程度的用语用字、标点使用、文件制作等不规范的情况,如将“台账”的“账”字误成“蚊帐”的“帐”,“紫荆”的“荆”字写成了上下结构(“荆”字应是左右结构),还有阿拉伯数字序号后的顿号现象、前后标点使用不完整、标题上下行或人的姓名上下行不当分割等情况。建议进一步加强培训,努力提高语言文字的应用水平。

(二)进一步完善长效机制,加强社会用字监管力度

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需要常抓不懈,建议进一步完善语言文字工作机制,努力形成长效机制。

要规范社会用字,就必须从源头抓起。建议进一步加强广告入口把关机制,促进广告从业人员的语言文字规范应用水平的提高。工商、城建和语委办等部门要加强经常性的监管,尽量不让不规范的社会用字再度出现。

(三)明确相关方针政策,继续拓展工作领域

推广普通话并不是要消灭方言。推广普通话只是要求方言区的人们在使用当地方言的基础上,要能说标准或比较标准的普通话,便于不同方言区的人们的交流。因此,在公务场合、工作场所,在规定应使用普通话的场合就应当提倡讲普通话。但在公共服务行业,针对不同的对象,在做到首问普通话基础上,对一些上年纪的不会讲普通话的对象,还是允许用当地方言来进行交流的。国家推行规范汉字,也并不是要求在所有的场合都不能使用繁体字、异体字,而是把繁体字、异体字的使用限制在一定的范围以内,因此《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和《浙江省实施办法》规定了允许保留或使用繁体字、异体字的场合和特殊情况。这样规定,既符合语言文字发展演变的规律,符合语言文字规范化是一个渐进的工作过程的特点,又体现了一定的弹性和柔性,也更利于构建和谐的社会语言生活。2012年发布的《国家中长期语言文字事业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2—2020年)》中就明确指出:“正确处理各种语言文字关系。依法妥善处理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与汉语方言、繁体字、少数民族语言文字的关系及学习使用问题,努力营造守法、健康、和谐的社会语言文字环境。”此外,《规划纲要》还提到了手语、盲文的规范和推广问题,充分体现了国家对语言文字社会生活多样性的前瞻与重视。

评估组建议松阳县进一步拓展工作领域,把语言文字的工作领域不断向社区、农村和县城外来务工人员拓展,以推动语言文字工作向广度和深度迈进。

各位领导,同志们,语言文字规范化是一项长期的工作,需要我们全社会的共同努力。希望松阳县以这次评估为起点,认真学习贯彻《国家中长期语言文字事业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2—2020年)》,进一步推进语言文字工作与创建松阳县特色文化品牌相结合,让语言文字工作为松阳县和谐社会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

附件

丽水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关于公布松阳县语言文字工作评估认定意见的通知_1_.ce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