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2500002645451w/2014-27919 | 文号 | 丽语〔2013〕9号 |
组配分类 | 其他文件 | 发布机构 | 丽水市教育局办公室 |
成文日期 | 2014-01-08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丽语〔2013〕9号
遂昌县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
2013年12月26日至12月27日,丽水市语委组织评估组对你县语言文字管理工作和语言文字应用状况进行了实地检查评估。对照《丽水市国家三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标准(试行)》及其实施细则,经审定,你县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和《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办法》,城区基本实现了“普通话初步普及”“汉字的社会应用基本规范”的阶段性工作目标,达到国家三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优秀标准,准予通过并予公布。
你县政府、语言文字工作部门和有关单位对此项工作目的意义明确,态度积极,全面部署,扎实推进,宣传到位,工作努力,取得了显著成效,有力地推动了语言文字工作的机构、队伍、制度和机制建设,扩大了语言文字政策法规、规范标准的社会影响,为进一步提高全县语言文字工作水平和广大市民语言文字素养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希望你们在通过国家三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后,要进一步学习《国家中长期语言文字事业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2-2020年)》,进一步提高对语言文字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增强使命感和责任感,增强法治意识,做到标准不降、力度不减,巩固工作成果,提高服务能力,全面提升城市语言文字工作的整体水平,使语言文字工作在建设和谐遂昌中发挥应有的作用,为遂昌县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作出新的贡献。
附件:国家三类城市遂昌县语言文字工作评估情况反馈报告
丽水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
2013年12月31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国家三类城市遂昌县语言文字工作
评估情况反馈报告
一、基本情况
根据《浙江省国家三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标准》和《浙江省国家三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标准实施细则》,2013年12月26~27日,丽水市语委组织的国家三类城市评估组专家对遂昌县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进行了认真的评估。评估组首先查看了遂昌县金矿国家矿山公园的语言文字应用情况,然后又查看了县语委办的综合管理材料。然后,分4个小组,对遂昌县党政机关、学校、新闻媒体、公共服务行业等四大领域的语言文字工作进行了实地考察评估,共听取了15家单位的语言文字工作情况汇报,召开了14个问卷座谈会,对15家单位共146名员工进行了语言文字知识测试,发放并收回测试调查问卷146份,查阅了相关文件资料共170盒(卷),实地查看了受检单位的用语用字情况以及用字规范一条街东街的社会用字整改情况,与相关人员进行了抽检谈话,完成了对规定项目和内容的评估。观看了遂昌县语言文字工作视频,听取了教育局局长雷伟东代表遂昌县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作的自评报告,让评估组对遂昌县语言文字工作有了更加深入全面的了解和认识。近两天来,在遂昌县委、县政府和相关部门领导以及同志们的积极配合下,我们评估组顺利地完成了对我市国家三类城市遂昌县语言文字工作的评估任务。
二、总体印象
遂昌县将语言文字工作作为塑造城市文明形象、提升市民人文素养和打造遂昌旅游名城的重要基础工作来抓,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认识到位,工作力度大,宣传氛围浓厚,社会参与面广,依法管理的工作机制逐步建立。迎评促建阶段,遂昌县语言文字工作各成员单位统一认识,注重宣传,注重培训,注重整改,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基本形成,城市语言文字面貌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取得了阶段性的明显成效。
遂昌县语委办将语言文字工作评估作为2013年的工作重点来抓,制定计划,注重落实,扎实推进,工作成效显著,保证了这次评估工作的顺利实施。
三、主要成绩与亮点
(一)认识到位,思路明确,措施得力
1.机制健全,目标明确,工作有力度
遂昌县政府重视语言文字工作,成立了由县政府分管领导为主任、各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为副主任的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县直属各部门相继成立了语言文字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单位的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县语委成员单位覆盖了城市语言文字工作的四大领域,基本形成了“政府统筹、语委组织、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语言文字工作格局。
县政府将语言文字工作列入议事日程,多次召集会议,制定语言文字工作实施方案,并专题研究部署落实。及时召开迎接国家三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动员大会,印发 “迎评”工作实施方案。县政府分管领导经常听取汇报、了解情况、研究对策、督促推进。县语委办及时下发《遂昌县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成员单位工作职责》,明确并细化了相关职能部门的工作目标、任务。
2.注重宣传,强化培训,工作有特色
县语委办向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分发讲普通话写规范字倡议书、迎评宣传手册1000多份;近40个单位在醒目位置设置了“请讲普通话,请用规范字”的宣传标语,在办公桌、楼道等处设置了“请讲普通话,请用规范字”的提示牌600多块,县府广场大屏幕向广大市民播放语言文字工作内容,促进广大市民讲普通话用规范字的意识日益浓厚。县语委编印了《通用语言文字规范检索》,将语言文字工作的相关法规、文字规范要求、评估细则等汇编成册;印发了《国家三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宣传手册》,将常见错误汇聚一集,图文并茂,通俗易懂,下发到各成员单位,达到了更加广泛的宣传效果。
积极强化培训,提高语言文字应用能力。今年以来,县语委办组织人员对四大领域的单位、部门进行语言文字规范化知识、公文规范、政策法规和普通话测试培训。全县共有党政机关的公务员、工作人员和公共服务行业1000多人参加了普通话培训,951人参加考试,其中有872人达到了三级甲等及以上水平。县政府县长、常务副县长、分管副县长等县领导带头参加普通话培训测试,有力地推动了语言文字工作的普及和提升。现在说普通话、写规范字在遂昌县党政机关、学校、新闻媒体和主要公共服务行业已蔚然成风。
(二)创新载体,多措并举,注重实效
1.以“推普宣传周”为契机,积极推动语言文字工作向纵深发展
根据省、市语委要求,遂昌县语委每年都按时组织开展面向公众、形式多样的“推广普通话宣传周”活动。今年,县语委抓住第十六届“推普宣传周”活动的契机,大力营造“人人学讲普通话,个个争当文明人”的浓厚氛围。实验小学学生,在家长、老师的带领下走上街头,深入社区开展“啄木鸟在行动”的活动;妙高小学在军事夏令营期间织学生上街开展“啄木鸟行动”等,将推普宣传活动从学校推向社区、街道、社会;育才小学学生在参加省语委等五部门联合举办的浙江省第八届青少年中华经典诗文诵读活动暨“我的中国梦”诵读大赛中荣获小学个人组三等奖;教育局语委办组织了20000多名中小学生参加全县首届中小学生汉字听写大赛,进一步将“讲普通话、写规范字”深深植入每一位学生心中。
2.以“示范校”建设为抓手,积极发挥学校的主阵地作用
为创新载体,搭建平台,抓点做样,以点带面,有序推进语言文字标准化、规范化,近几年来,县教育局、语委办高度重视语言文字“示范校”建设。目前,已有国家级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1所,省级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3所,市级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5所。师生们直接参与创建活动,大大增强了“讲普通话,写规范字”的语言文字规范意识。
3.以“示范街”创建为起点,大力开展语言文字纠错整改活动
今年以来,以迎接国家三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为契机,县语委以城区的“东街”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街创建为抓手,充分发挥了示范街的示范、带动和辐射作用。由县语委牵头,县工商局、县建设局等相关职能部门组成联合督查组,先后对成员单位的语言文字工作及城区各门店、各单位规范用字情况督导检查6次,发放督查整改通知书30余份,查处整改问题200多处。县职业中专的志愿者深入示范街各商铺、单位,共发放倡议书2000多份、宣传手册1000多本;县文广出版局开展打字复印、印刷行业的专项行动,检查经营家30家,责令整改5家。县建设局结合三改一拆行动,加强对室外不规范广告、招牌的清理,严肃整治城市“牛皮癣”现象。遂昌县金矿国家矿山公园导游人员普通话水平和讲解水平非常不错,语言文字运用达到基本规范的目标。
4.以丰富多彩的活动为载体,推动语言文字工作全面发展
多年以来,遂昌县语委办注重语言文字工作与丰富多彩的活动有机结合,开展了“中华诵·经典诵读行动”,“传承国学文化,弘扬社会美德”朗诵活动,开展“微笑遂昌”,开展演讲比赛,努力营造书香校园,共建书香社会的氛围,营造全民读书、终身学习的良好社会氛围,让大家在潜移默化的熏陶教育活动中,了解和传承中华民族优秀的传统文化。
(三)突出重点,扎实工作,成效明显
1.党政机关积极发挥龙头作用
县“四套班子”和县直部门认真贯彻语言文字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公务用语用字用印规定,明确要求公务人员勤练基本功,提升文字水平和服务效率。遂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把加强机关工作人员语言文字规范化水平作为提升干部素质的重要举措来抓,积极组织人员学习、宣传、贯彻《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以学习培训促能力提升。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知识培训、中国梦主题宣讲等一系列专题培训,不断提升工作人员的语言文字规范运用能力。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挥职能优势,创新管理举措,强化审批监管,进一步加强了城市语言文字规范化管理。如对各类有不规范用字现象的、未经审批、破损陈旧的广告牌进行清查和拆除,营造了整洁、有序、规范的城市语言文字环境。
县司法局结合实际,明确重点,积极落实语言文字工作的各项要求,将语言文字相关法律、法规知识与普法活动相结合,积极宣传相关的知识和法律法规,为推进语言文字工作营造了良好的舆论氛围。
县教育局作为全县语言文字工作的引领者、组织者、实施者,在任务繁重、时间紧迫、人手紧张的情况下,做了大量的工作,对全县语言文字工作的推动和提升功不可没。教育局主要负责人带头学习、宣传语言文字工作法律法规,并自觉担当规范用语用字的宣传员、监督员、引导员。
遂昌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利用科普画廊进行了《理想点亮人生》《共创生态文明 建设美丽中国》等图片展;举办第九届浙江省未成年人读书节;以推普周为契机,组织送文化下乡,为普及普通话作出了积极的贡献。
2.学校充分发挥基础性作用
学校是语言文字工作的主阵地,将用语用字规范化纳入教师基本技能训练、学生培养目标和学校常规管理体系,纳入教育督导、检查、评估、考核体系,并与推进素质教育、开展社会实践有机结合。
遂昌县实验小学重视教师语言文字基本功的提升,坚持每学期开展“一话、三笔字”等各类竞赛活动,有效推进语言文字规范化建设。构建独特的“古诗词诵读”课程,并建立评价机制,建立诗文考级中心,实行诗文六级考试,扎实开展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
遂昌县实验幼儿园重视文字的规范化处理,层层把关,形成老师自查、家人朋友复查、年级组班级之间互查的“三查”机制,确保文字材料的规范化。开展以“快乐阅读,精彩童年”为主题的故事大王、古诗朗诵等系列比赛,内容丰富、形式多样。
遂昌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根据专业特点,开设普通话课程,专门对学生进行普通话训练,并组织相关学生进行普通话过关考核,提升学生的普通话水平。利用晚自修开设写字课,开展全校性的规范汉字书写比赛,有效地推动了汉字书写和使用的规范性。
遂昌县第三中学将用字用语规范纳入学生日常行为规范中,渗透到学校德育管理中,并作为各类评优、评先活动的重要衡量标准之一。通过读书节活动、经典诗词朗诵、主题黑板报评比等载体,将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和民族文化传承结合起来。
3.新闻媒体积极发挥榜样示范作用
遂昌县广播电视台制定了《遂昌县广播电视台语言文字规范化管理制度》等规章制度,把“说普通话,用规范字”的要求落到实处;充分利用广播电视媒体的独特宣传手段,制作公益广告、播放电视宣传标语、开展业余主持人、播音员大赛等活动,营造了良好的规范使用语言文字的舆论氛围和社会环境。
遂昌县新闻传媒中心在《钱瓯遂昌》开设了《迎接国家三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专栏,刊发《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暨语言文字规范知识宣传问答》,刊登推广普及普通话相关公益宣传广告,在全县营造“学普通话、说普通话、用规范字”的良好氛围。制定《报纸差错处罚标准》,形成富有特色的质量管理和纠错制度,为语言文字规范化提供了有力保障。
4.公共服务行业充分发挥窗口作用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遂昌分公司在第16届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期间,组织职工开展读书会、文学知识讲座等活动,利用“电信传媒”系统在各办公区域、营业场所作同步宣传;提出了“五个结合”的工作要求,将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与行风评议、巩固省级文明单位、员工职业培训等结合起来。
中国农业银行遂昌县支行根据总行制定的《中国农业银行办公应用视觉识别系统》,对信封、名片、办公室牌、户外广告等六大标牌、标志进行了统一设计,实行规范化操作,落实普通话的推广工作,努力提高员工的普通话应用水平。
遂昌县华通汽运有限责任公司加大对语言文字宣传、监督、检查力度,在行政办公楼、候车厅等公共场所都设置了“请讲普通话、请用规范字”的温馨提示牌,对站场内的公告牌、标志牌、电子显示屏、标语等进行了认真自查,共整改了43处不规范问题。
遂昌元立国际饭店领导带头说普通话,写规范字,在饭店语言文字规范化方面发挥着重要的示范和引领作用,把创建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和提升饭店品质建设相结合。饭店在“元立之星”评选活动中把规范使用语言文字作为评选的重要条件,对创办的店刊《元立饭店报》进行严格把关,做到了语言文字规范。
四、问题及建议
(一)进一步提高认识,努力提高语言文字规范化水平
从这次评估的情况来看,受检单位重视的程度还存在一定差距。各单位提交的受评材料,还存在不同程度的用语用字、文件制作不规范情况,如某单位送查的文件中,就将姓名的姓“熊”字误成了“能”字,将“标志”的“志”字打成了“认识”的“识”字。建议进一步加强培训,努力提高语言文字规范化的能力和水平。
(二)进一步完善长效机制,加强社会用字监管力度
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应当常抓不懈,建议进一步完善语言文字工作机制,努力形成长效机制。
要规范社会用字,就必须从源头抓起,建议进一步加强广告入口把关机制,促进广告从业人员的语言文字规范应用水平的提高。工商、城建等部门要加强经常性的监管,尽量不让不规范的社会用字再度出现。还有各单位对广告、标志牌等要经常性检查,特别对笔画缺损的字应当及时更换或补上。
(三)明确相关方针政策,继续拓展工作领域
推广普通话并不是要消灭方言。推广普通话只是要求方言区的人们在使用当地方言的基础上,要能说标准或比较标准的普通话,便于不同方言区的人们的交流。因此,在公务场合、工作场所,在规定应使用普通话的场合就应当提倡讲普通话。但在公共服务行业,针对不同的对象,在做到首问普通话基础上,对一些上年纪的不会讲普通话的对象,还是允许用当地方言来进行交流的。国家推行规范汉字,也并不是要求在所有的场合都不能使用繁体字、异体字,而是把繁体字、异体字的使用限制在一定的范围以内,因此《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和《浙江省实施办法》规定了允许保留或使用繁体字、异体字的场合和特殊情况。这样规定,既符合语言文字发展演变的规律,符合语言文字规范化是一个渐进的工作过程的特点,又体现了一定的弹性和柔性,也更利于构建和谐的社会语言生活。2012年发布的《国家中长期语言文字事业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2-2020年)》中就明确指出:“正确处理各种语言文字关系。依法妥善处理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与汉语方言、繁体字、少数民族语言文字的关系及学习使用问题,努力营造守法、健康、和谐的社会语言文字环境。”此外,《规划纲要》还提到了手语、盲文的规范和推广问题,充分体现了国家对语言文字社会生活多样性的前瞻与重视。
评估组建议遂昌县进一步拓展工作领域,把语言文字的工作领域不断向社区、农村和县城外来务工人员拓展,以推动语言文字工作向广度和深度迈进。
各位领导,同志们,语言文字规范化是一项长期的工作,需要我们全社会的共同努力。希望遂昌县以这次评估为起点,认真学习贯彻《国家中长期语言文字事业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2-2020年)》,进一步推进语言文字工作与创建遂昌县旅游名城的品牌相结合,让语言文字工作为遂昌县和谐社会发展作出应有的贡献。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