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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32500002645451w/2014-27905 文号 丽语〔2014〕2号
组配分类 其他文件 发布机构 丽水市教育局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14-12-23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丽水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关于公布景宁畲族自治县语言文字工作评估认定意见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12-23 16:35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 丽水市教育局办公室

丽语〔2014〕2号

景宁畲族自治县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

2014年12月3日至12月4日,丽水市语委办组织评估组对你县语言文字管理工作和语言文字应用状况进行了实地检查评估。对照《丽水市国家三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标准(试行)》及其实施细则,经审定,你县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和《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办法》,城区基本实现了“普通话初步普及”和“汉字的社会应用基本规范”的阶段性工作目标,达到了国家三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优秀标准,准予通过并予公布。

你县政府、语言文字工作部门和有关单位对此项工作目的意义明确,态度积极,全面部署,宣传到位,四大领域认真推进,工作努力成效明显,有力地推动了语言文字工作的机构、队伍、制度和机制建设,扩大了语言文字政策法规、规范标准的社会影响,为进一步提高全县语言文字工作水平和广大市民语言文字素养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希望你们在通过国家三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后,要进一步学习《国家中长期语言文字事业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2-2020年)》,进一步提高对语言文字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正确处理好畲族语言文化的传承与推广普通话的关系,增强使命感和责任感,增强法治意识,做到标准不降、力度不减,巩固工作成果,提高服务能力,全面提升城市语言文字工作的整体水平,积极推进下一步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乡镇建设,使语言文字工作在建设和谐景宁中发挥应有的作用,为景宁畲族自治县的经济建设文化提升和社会发展做出新的贡献。

附件:国家三类城市景宁畲族自治县语言文字工作评估情况反馈报告

丽水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

                           2014年12月19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国家三类城市景宁畲族自治县

语言文字工作评估情况反馈报告

一、基本情况

根据《浙江省国家三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标准》和《浙江省国家三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标准实施细则》,2014年12月3-4日,丽水市语委办组织的国家三类城市评估组专家对景宁畲族自治县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进行了认真的评估。评估组首先查看了县语委办的综合管理材料,然后分4个小组,对景宁县党政机关、学校、新闻媒体、公共服务行业等四大领域的语言文字工作进行了实地考查评估,共听取了14家单位的语言文字工作情况汇报,召开了14个问卷座谈会,对14家单位共140名员工进行了语言文字知识测试,发放并收回测试调查问卷140份,查阅了相关文件资料共142盒(卷),实地查看了受检单位的用语用字情况以及用字规范一条街复兴路的社会用字整改情况,与相关人员进行了抽检谈话,完成了对规定项目和内容的评估。听取了副县长、语委主任季建标同志代表景宁畲族自治县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作的自评报告,评估组对景宁县语言文字工作有了更加深入的了解和认识。在景宁县委、县政府和相关部门领导以及同志们的积极配合下,评估组顺利地完成了对国家三类城市景宁畲族自治县语言文字工作的评估任务。

二、总体印象

景宁畲族自治县将语言文字工作作为塑造城市文明形象、提升市民人文素养和打造“中国畲乡·小县名城”的重要基础工作来抓,县委、县政府非常重视,认识到位,工作力度大,宣传氛围浓厚,社会参与面广,依法管理的工作机制逐步建立。“迎评”工作阶段,景宁县语言文字工作各成员单位统一认识,注重宣传,注重培训,注重整改,城市语言文字面貌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取得了阶段性的明显成效。

三、主要成绩与亮点

(一)认识到位,思路明确,措施得力

1.机制健全,目标明确,工作力度大

景宁畲族自治县政府非常重视语言文字工作,成立了由县政府分管领导为主任、各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为副主任的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县直各部门相继成立了语言文字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单位的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县语委56家成员单位覆盖了城市语言文字工作的四大领域,基本形成了“政府统筹、部门联动、条块结合、齐抓共管”的语言文字工作格局。

县政府将语言文字工作纳入政府议事日程,纳入精神文明创建和城市管理体系,认真研究部署落实“迎评”工作,制定语言文字工作“迎评”实施方案,于今年5月,召开了迎接国家三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动员大会,印发了“迎评”工作实施方案。县语委办及时下发《景宁县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成员单位工作职责》,明确并细化了相关职能部门的工作目标、任务。为保障评估工作,县政府安排专项资金30万元,抽调6人,成立了县语委办,教育局副局长兼主任。

2.注重宣传,强化培训,工作有特色

一是积极开展语言文字工作宣传活动。语委办、团县委组织广场宣传活动,发动青年志愿者多次上街入户,组织中小学生发放宣传资料10000多份,制作“请讲普通话,请用规范字”桌牌1000块,下发到各成员单位和相关部门。同时,各成员单位也自行制作了公益墙牌56块和大型落地式公益宣传牌80块。《畲乡报》刊载宣传报道40次;县广播电视台播发报道30余次;中国畲乡·政府网、景宁新闻网、景宁畲族自治县教育网、县语言文字网以及其它成员单位内部网站等县级报道达120多次。

二是积极强化培训,提高语言文字应用能力。今年以来,县语委办组织人员对四大领域的单位、部门进行语言文字规范化知识、公文规范、政策法规和普通话测试培训,形成了专家引领,逐层培训的模式。全年各重点部门和相关行业联系实际,分别开展了规模不同、形式多样的短期培训或公文规范知识讲座,举办培训活动134次,受训人员2483人。特别是通过普通话测试培训,党政机关、新闻媒体、学校三大领域培训测试率达到100%;公共服务行业特定岗位人员培训率达到了100%,测试达标率达到了100%。

(二)创新载体,多措并举,注重实效

1.以“推普宣传周”为契机,积极推动语言文字工作向纵深发展

根据省、市语委要求,景宁县语委在今年9月的第三周,举行了第17届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活动启动仪式。县语委和县委宣传部、县教育局联合发出景语〔2014〕20号《景宁畲族自治县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 中共景宁畲族自治县委宣传部景宁畲族自治县教育局关于开展第17届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活动的通知》,组织开展以“说好普通话,圆梦你我他”为主题的第17届“推普周”活动。党政机关、新闻媒体、学校、公共服务行业各成员单位认真贯彻景语〔2014〕20号文件精神,举办了各种形式丰富多彩的推普宣传活动。

2.以“示范校”建设为抓手,积极发挥学校的主阵地作用

为创新载体,搭建平台,抓点做样,以点带面,有序推进语言文字标准化、规范化水平,近几年来,景宁县教育局、语委办高度重视语言文字“示范校”建设。目前,已有1所省级示范学校、5所市级示范学校。在创建活动中,师生直接参与创建活动,大大增强了广大师生的语言文字规范化意识。

3.以“示范街”创建为起点,大力开展语言文字纠错整改活动

今年以来,以迎接国家三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为契机,县语委以城区的“复兴路”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街创建为抓手,充分发挥了示范街的示范、带动和辐射作用。县语委办、县工商局、县城建联合执法,对“复兴路”进行了整治,发出责令整改通知书35份,整改不规范用字112处,更新店面招牌21块、单位名称牌2个,拆除破损牌1块,优化了县城主要街道的文字环境。特别是景宁供销的金字招牌中繁体字“宁”“销”的整改力度大,变得更加规范、美观。

4.以丰富多彩的活动为载体,推动语言文字工作全面发展

今年全县各成员单位共举办语言文字活动100多场,县青年志愿者多次上街开展宣传活动,发放倡议书、传单、语言文字规范化宣传手册、宣传海报;全县各中小学校开展“小手牵大手,同讲普通话”活动,以“共同的语言,和谐的家庭”为主要内容,发挥学生作为推普示范员、宣传员和监督员作用,以学生带动家庭,以学校带动社会。县城各电子屏定期播放语言文字宣传标语;县语委办还与团县委携手开展广场系列宣传,向每一个市民宣传“讲普通话,用规范字,做文明人”的理念。

(三)突出重点,扎实工作,成效明显

1.党政机关积极发挥龙头作用

县府办率先垂范,深入开展宣传发动和学习培训工作,将“说普通话,用规范字”落到实处。在公文规范方面做到“六严格”,尤其对府办的发文做到“六查找”,对不合格公文作退文处理。

县教育局一直以来重视语言文字工作,将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渗透到日常的工作、检查、考核之中。每年定期组织“中华经典诵读”、“我讲书中故事”、“规范汉字校园硬笔书法比赛”等活动。要求各学校把规范字正确书写纳入考查科目,采取目标管理、量化评估,不断提高本系统语言文字规范化水平。

县市场监管局领导重视,认识到位。立足市场监管本职,发挥职能优势。将语言文字工作列入市场监管文化建设内容,纳入日常管理范畴。将内部工作人员文化素养提升与外部监管对象的学习培训相结合、检查整改与依法行政相结合,规范各类市场主体的用语用字。

县发改局采取自查与重点督查相结合,全面普查与重点抽查相结合,对发现的问题进行及时整改,落实到位。如对下发文件、会议室的党员形象公示栏、楼层指示牌、党员公开承诺栏的用语用字开展全面的检查和整改。将迎评活动与全系统的各项创建活动结合,将语言文字工作与创建文明行业工作相结合,使全局用语用字规范化水平明显提高。

2.学校充分发挥基础性作用

景宁畲族自治县民族小学将语言文字工作作为学校课程体系来建设,把语文课作为落实语言文字规范化的基础课程,通过“基础课程推动,活动课程带动,环境课程助动”,全面提升师生的语言文字能力,充分发挥了学校在推广普及普通话方面的基础作用,值得借鉴和推广。

景宁中学利用广播、校园网、宣传栏、黑板报、升国旗仪式、主题班会等多种渠道和方式,大力宣传语言文字规范化知识,在全校师生中达成“讲普通话,写规范字”的共识。

职业高中重视语言文字环境的整治,严格检查校园环境用字,整改及时、到位。

实验幼儿园开展争当“推普小使者”活动,同时设计了“推普小使者”徽章,奖励推普工作积极的幼儿,进一步激发幼儿当好“推普小使者”的动力,在全社会形成推广普通话的良好氛围。实验幼儿园重视对员工的语言文字规范培训,积极提升语言文字应用水平。

3.新闻媒体积极发挥榜样示范作用

新闻媒体注重公众效应,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将语言文字工作作为树立良好形象的重要抓手,起到了较好的引领示范作用。

《畲乡报》坚持每周进行一次评报,印发易错字词表,严格内部统一标准,建立奖罚制度,注重抓好“三查”,同时加强流程管理,对广告实行严格的五级审稿制。另外,还不定期刊登语言文字宣传标语,共计30余条,在全县营造了“学普通话、说普通话、用规范字”的良好氛围。

景宁县广播电视台领导重视、要求明确、整改到位。先后制定了景宁县广播电视台语言文字工作制度》《景宁县广播电视台审稿(片)制度以及各新闻科室工作责任制。播出各类新闻报道20多篇。整改宣传牌7处、标志牌1处。全台新闻从业人员普通话测试达标率达100%。尤其值得一提的是,县广播电视台通过自办少儿栏目欢乐畲乡快乐歌对语言文字工作进行传播和推广,在全社会营造了良好的规范使用语言文字的舆论氛围。

4.公共服务行业充分发挥窗口作用

中国移动景宁分公司通过各种载体组织职工开展知识讲座、服务礼仪培训以及演讲比赛等语言文字活动。公司为了提高员工语言文字表达水平,开展晨间“挑战5分钟”训练,把“讲普通话,用规范字”作为职业培训的重要内容之一。

中国建设银行景宁县支行领导非常重视语言文字评估工作,将语言文字工作作为加强精细化管理和深化“以客户为中心”的重要内容来抓。支行制订了《迎接国家三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实施方案》,把迎评工作的各项任务及相应责任落实到具体部门、岗位和人员,形成层层抓落实的工作局面。

景宁县汽车长途运输公司将语言文字工作作为公司的大事来抓,采取多种措施推动此项工作的发展。公司组织员工参加了县语委组织的普通话培训和测试,成绩优秀,共有6人取得了二甲的普通话水平等级证书。公司在车站多处醒目位置张贴宣传语言文字工作的标语,设置了“讲普通话,做文明人”的标牌,对50处不规范问题进行了统一的整改。

景宁畲族自治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体育)局畲族博物馆坚持以丰富多彩的活动为宣传手段,积极创建语言文字规范化的氛围。博物馆以打造“书香景宁·智慧畲乡”为目的,巧设载体,城乡联动,结合图书馆的实际情况,开展了“小小故事林”故事大王赛、“中小学生现场软笔书法大赛”、民族小学“魅力汉字”听写大赛、“智慧畲乡·书香校园”等一系列活动。博物馆每年暑假还推出小小讲解员培训活动,在宣传文物保护的同时也为规范运用语言文字起到了良好的示范作用。

四、问题及建议

(一)进一步提高认识,提高语言文字规范化水平

从评估的情况来看,受检单位重视程度还存在一定差距。有的单位提交的受评材料,还存在不同程度的用语用字、标点使用、文件制作等不规范的情况,如“标志”的“志”字仍在使用“识”,阿拉伯数字序号后的顿号现象、前后标点使用不完整、标题上下行或人的姓名上下行不当分割、公文格式不规范、印章使用不规范等问题。建议进一步加强培训,努力提高语言文字的应用水平。

(二)进一步完善长效机制,加强社会用字监管力度

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需要常抓不懈,建议进一步完善语言文字工作机制,努力形成长效机制。

要规范社会用字,就必须从源头抓起。建议进一步加强广告入口把关机制,促进广告从业人员的语言文字规范应用水平的提高。工商、城建和语委办等部门要加强经常性的监管,尽量不让不规范的社会用字再度出现。

(三)明确相关方针政策,继续拓展工作领域

推广普通话并不是要消灭方言。推广普通话只是要求方言区的人们在使用当地方言的基础上,要能说标准或比较标准的普通话,便于不同方言区的人们的交流。因此,在公务场合、工作场所,在规定应使用普通话的场合就应当提倡讲普通话。但在公共服务行业,针对不同的对象,在做到首问普通话的基础上,对一些上年纪的不会讲普通话的对象,还是允许使用当地方言的,在景宁畲族自治县,也可以使用畲语来进行交流。国家推行规范汉字,也并不是要求在所有的场合都不能使用繁体字、异体字,而是把繁体字、异体字的使用限制在一定的范围以内,因此《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和《浙江省实施办法》规定了允许保留或使用繁体字、异体字的场合和特殊情况。这样规定,既符合语言文字发展演变的规律,符合语言文字规范化是一个渐进的工作过程的特点,又体现了一定的弹性和柔性,也更利于构建和谐的社会语言生活。2012年发布的《国家中长期语言文字事业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2-2020年)》中就明确指出:“正确处理各种语言文字关系。依法妥善处理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与汉语方言、繁体字、少数民族语言文字的关系及学习使用问题,努力营造守法、健康、和谐的社会语言文字环境。”此外,《规划纲要》还提到了手语、盲文的规范和推广问题,充分体现了国家对语言文字社会生活多样性的前瞻与重视。

评估组建议景宁县进一步拓展工作领域,把语言文字的工作领域不断向社区、农村和县城外来务工人员拓展,积极开展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乡镇建设,以推动语言文字工作向广度和深度迈进。

语言文字规范化是一项长期的工作,需要我们全社会的共同努力。希望景宁县以这次评估为起点,认真学习贯彻《国家中长期语言文字事业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2-2020年)》,进一步推进语言文字工作与创建景宁县特色文化品牌相结合,让语言文字工作为景宁县和谐社会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

附件

丽水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关于公布景宁畲族自治县语言文字工作评估认定意见的通知.ce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