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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325000026455663/2014-11865 文号 丽政发〔2011〕21号
组配分类 规范性文件库 发布机构 市政府
成文日期 2014-07-16 有效性 失效
规范性文件统一编号: ZJKC00-2011-0006
丽水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工业三千亿行动计划的工作意见
发布时间:2014-07-16 10:02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 市府办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为深入实施“三市并举”发展战略,推进生态工业建设,确保“十二五”末全市实现工业总产值超3000亿元发展目标,特制定丽水市实施工业三千亿行动计划。具体意见如下:

一、明确行动目标

1.重要意义。今后五年,我市工业发展正处在重要战略机遇期,既面临十分难得的赶超机遇、转型机遇和跨越发展机遇,又面临诸多挑战和竞争压力。在全市开展实施工业三千亿行动计划,对深入实施“三市并举”发展战略,推动全市上下把握机遇,应对挑战,凝聚工业发展信心与合力,推进生态经济创新发展综合配套改革试点和生态产业集聚区发展,推进“绿色发展、生态富民、科学跨越”战略进程,实现生态文明和全面小康社会两大战略目标,具有十分重要的战略意义。

2.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工业强市”为主题,以跨越发展为主线,以园区建设为主战场,全力推进大平台、大产业、大项目、大招商建设,切实强化科技创新,加快提升产业核心竞争力,不断增强工业经济的引领带动作用,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3.工作目标。利用五年时间,努力实现“一大目标”、“三个翻番”和“五个突破”。即到2015年,全市确保实现工业总产值超3000亿元目标;五年累计,确保工业用地出让面积比前五年翻番,实际到位招商引资规模比前五年翻番,制造业投资比前五年翻番,力争分别达到4万亩以上、500亿元以上和700亿元以上;期末工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突破50%,八大主导产业工业产值占比突破70%,高新技术产业占比突破10%,主营业务收入超亿元企业突破500家,工业结构调整取得明显突破,省政府下达的节能减排工作任务全面完成。

二、突出行动重点

4.推进平台拓展。按照省委关于推进“四大建设”的要求,举全市之力抓好产业集聚区、经济开发区、工业园区和乡镇工业功能区等工业大平台建设,努力为大招商推进、大项目落地、大企业成长、大产业崛起提供空间支撑。(1)将“十二五”期间工业发展平台建设用地纳入各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逐级落实工业用地合理规模,确保新调整的220平方公里工业发展规划面积落实到位。用好用足省下达的用地指标,争取50%以上用于工业发展,并积极向上争取带帽用地指标。抓好年度新开发可供工业用地面积和实际出让工业用地面积落实情况的考核工作,五年累计出让工业用地争取达到4万亩以上。(2)重点打造丽水生态产业集聚区大平台。按照“一心三区块”丽水生态产业集聚区总体布局框架,做大做强丽水市区核心区,做特做优缙云、松阳、龙泉三个分区,加快把丽水生态产业集聚区建设成为浙江生态产业发展示范区、海西与长三角区域合作先行区、丽水市生态文明建设和新型城市化推进的引领区,成为工业转型升级的示范区和区域经济发展的重要增长极。市区重点抓好南城新区、丽景园、碧湖产业区开发建设,加快提升工业经济总量,加快形成示范效应。各县(市、区)要进一步加大工业平台建设力度,推进省级工业园区和乡镇工业功能区的整合提升。(3)强化土地集约节约利用。以“亩产论英雄”,进一步提高土地容积率,引导企业实施“零增地”技改等挖潜节地措施,提高单位面积产出效益。力争到2015年,全市11家省级开发区(工业园区)平均投资强度、经济密度和税收贡献度比2010年分别提高1倍以上。大力清理盘活转而未供土地和闲置土地,大力推进农村废弃建设用地复垦,妥善解决用地指标不足与实际需求大的矛盾。(市经贸委牵头,市发改委、市国土局、市统计局、市外经贸局、丽水开发区管委会等单位配合)

5.推进产业培育。认真贯彻落实《丽水市主导产业发展规划》,加快打造以“两大、两新、两优、两特”等为重点的现代产业格局,培育一批有影响力的大企业,争取到2015年底,八大产业占全市比重达到70%以上,全市亿元企业达到500家,10亿元以上企业超过30家,100亿元以上企业3-5家,境内外证券市场上市企业新增10家。(1)大力发展装备制造业,打造省内重要的特色装备制造基地,推动形成以带锯床、工模具为代表的机床产业基地,以阀门铸造和精加工为主的泵阀产业基地,以汽车空调配件、车用电机为代表的汽摩配产业基地,以建筑五金和日用五金为代表的五金产业基地,以缝纫机械、成套输变电设备和新型环保设备为代表的专用及电气设备产业基地,力争整个产业形成千亿级规模。(2)大力发展不锈钢产业,加快形成从熔炼到制品相对完善的产业链,推动不锈钢制品向高端化、丰富化、集聚化发展,形成在业内有较强竞争力的不锈钢产业基地。(3)大力发展以特种合金、水性树脂、特种纸等为重点的新材料产业,推动形成规模效应和集群效应,打造省内特色新材料产业基地。大力发展以医药中间体、新型中药制品、功能性食品为重点的生物产业,推动生态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加快形成省内重要的生物产业基地。(4)大力发展合成革及鞋革羽绒服装产业、日用化工产业、农林产品加工产业、文化创意产业,加快形成合成革产业基地,羽绒服装产业基地,具有国际影响力的日用化工产业基地,以木制玩具和青瓷、宝剑、石雕为重点的文化创意产业基地。(5)加快推进十大块状经济向现代产业集群提升,组织实施好省、市级产业集群转型升级示范区的建设。(6)加快培育大企业。把产业发展着力点落到企业上,加大龙头骨干企业培育力度,开展行业龙头骨干企业培育认定工作,制定龙头企业扶持政策,加快形成一批主业突出的大企业大集团,一批专精特新行业龙头企业,一批创新型企业。大力推进总部经济,规划建设总部经济街区,吸引一定销售规模的工业或生产性服务企业进驻,给予政策扶持。(市经贸委牵头,市发改委、市财政局等单位配合)

6.推进产业招商。充分发挥山海协作、浙商回归、华侨要素回流等各种载体作用,大力开展产业招商、专业招商、大项目招商和高新技术产业招商。(1)围绕主导产业推进招商。提升不锈钢、装备制造、新材料、生物医药、电子信息、太阳能光伏等产业招商层次,重点引进技术含量高、附加值高、成长性好的项目、企业和产业。(2)围绕主要目标市场推进招商。进一步加深与温州、金华、台州等地的产业合作,主动承接发达地区产业转移和资本要素输出。加强与长三角地区、海西经济区的产业合作,并不断向珠三角、环渤海地区拓展。继续办好丽水经济发展恳谈会。(3)围绕大企业大项目推进招商。坚持招大、引强、选优,重点引进央企、国企、军企和大型民企,对引进大项目、高新项目、国际先进或国内一流的先进生产线项目给予政策扶持。重视引进先进技术、先进管理经验、高层次人才。(4)充实招商队伍,健全招商网络,鼓励招商人员走出去,以小分队等形式开展招商。加强对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招商引资工作考核。“十二五”期间,全市争取累计引进市外资金500亿元,年均引进大项目50个以上。(市经贸委牵头内资引进,市外经贸局牵头外资引进)

7.推进项目投资。(1)推动实施重点工业投资项目。建立实施工业三千亿行动计划重点投资项目库,并实行滚动管理。市直相关部门每年下达工业投资计划,各地要根据市里的投资计划,分项目抓好落实,做好督促检查,确保投资任务完成。要建立重大工业项目建设责任制,组建相应工作班子,强化涉企服务,加快项目实施进度。(2)完善项目推进协调机制。按照条块结合原则,建立健全市、县两级推进重大工业项目协调机制,不定期组织召开专题协调会,协调研究解决工业项目准入、落地等各项前期工作,以及项目实施过程中需要解决的突出问题。(3)加强跟踪服务。加强引进项目在用地、环评、安评、审批等环节的无缝对接,重点抓好总投资亿元以上重大投资项目跟踪服务。(4)加强政策引导。做好国家和省重点工业投资项目申报以及政策争取工作,进一步加大存量企业实施技改的政策扶持。“十二五”期间,全市争取完成制造业投资700亿元以上。(市经贸委牵头,市财政局等领导小组成员单位配合)

8.推进创新发展。(1)加强技术创新。依托龙头骨干企业建设一批技术研发中心或重点实验室,鼓励企业、高校、科研院所加强合作,推动集成创新、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提高发明专利的数量和比重,加快创新成果产业化步伐,加快建设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结合的自主创新体系。围绕“八大”主导产业,组织实施一批共性技术、关键技术联合攻关项目,建立企业科研攻关项目库和研发成果产业化项目库。积极推进同济大学丽水中药研究院、缙云特色机械装备技术创新服务平台和龙泉汽车零部件技术创新服务平台建设。推动建设省级高新技术园区、软件产业园和中药研究院科技城。(2)推进质量强市。引导企业研发生产有市场、有竞争力、有较高附加值的新产品,尤其是高新技术产品,促进产业链和价值链提升。深入实施品牌战略,标准化战略,知识产权战略,制定品牌发展规划,综合运用经济、法律、行政等手段,加大对各级名牌、驰(著)名商标、区域品牌、专业商标品牌基地、地理标志证明等各类品牌的政策扶持,以及发明专利的政策扶持。引导和督促企业加强质量管理,提高产品质量,夯实创建名牌的质量基础。深入推进标准化战略,鼓励支持企业参与国内外标准制(修)订工作;督促企业严格执行强制性标准,支持企业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加快建立技术标准社会公共信息服务平台,为企业获取相关技术标准提供支撑。(3)加强管理创新。引导企业建立符合现代企业制度要求、适应本企业实际和发展需要的企业组织形式和法人治理结构。引导企业全面提高生产调度、质量控制、财务管理、市场营销等环节基础性管理水平,鼓励推行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等管理体系认证。(市经贸委牵头,市科技局、市质监局、市工商局、市外经贸局、市财政局等单位配合)

9.推进“两化”融合。(1)编制实施《丽水市“十二五”国民经济信息化规划》,研究制定《加快推进“两化”融合的实施意见》,做好企业提升信息化水平的指导工作。(2)加快信息技术的推广应用,全面提高规模以上企业信息化普及率,提高企业技术研发、产品设计、制造过程等环节数字化应用能力。加强在线支付、物流配送、信用服务等电子商务支撑体系建设,支持企业建立网站或网页,开展网上营销业务,培育有影响力的电子商务企业和行业门户网站。(3)加快丽水软件产业园建设,为丽水信息服务业企业搭建发展平台。(市经贸委牵头,市发改委、市外经贸局、市财政局等单位配合)

10.推进节能减排。以全面完成省政府下达的“十二五”节能减排任务为首要任务,大力调整产业结构,发展低碳经济和循环经济,千方百计降低“两高一低”(高能耗、高污染、低效益)行业经济比重。(1)继续强化节能降耗工作。根据国家和省、市产业导向目录,坚决淘汰落后产能,淘汰落后生产工艺技术。全面推行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能评报告审查制度,杜绝新的“两高一低”项目进入我市。大力推进节能技术进步,实施一批重点节能技改项目。切实加强节能管理,完善统计、分析、监测、监察、考核等基础性工作,推动节能降耗制度化、日常化。(2)继续强化污染减排工作。组织实施一批重大环保项目,大力推进园区生态化改造,全面推行环境监控和环境信息公开制度,切实抓好环境污染整治和绿色创建工作。(市经贸委、市环保局分别负责节能和减排工作)

三、具体保障措施

11.强化组织保障。(1)加强组织领导与协调。成立丽水市实施工业三千亿行动计划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经贸委,协调解决工业重大项目建设、园区发展及重点企业运营中需协调解决的问题。各县(市、区)也要成立相应机构,加强组织领导。(2)明确各涉工部门职责分工。丽水市实施工业三千亿行动计划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加强协调,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市经贸委要及时将实施工业三千亿行动计划年度工作目标分解到县(市、区)政府和市直有关部门,并牵头抓好年度工作目标完成情况的评估督查与考核工作。(3)充实经贸部门力量。进一步整合职能,理顺关系,充实队伍力量,提高工业主管部门经济运行综合协调能力,强化招商引资工作能力,强化信息化管理能力。进一步理顺园区建设管理体制,加强经贸部门园区管理职能,改变条块分割、分头管理状况。(市经贸委牵头,市财政局等领导小组成员单位配合)

12.实施人才引培工程。高度重视企业高端人才、科技人才、技工等各类人才的引进、培养和培训,加快引进培养创新领军人才,以及生产、科研一线的高技能人才、紧缺实用型人才。对各地引进高端人才给予一定政策支持。倡导柔性引才、用才,完善技术要素、管理要素入股及股权分红制度,激发各类人才创造活力和创业热情。抓好职业教育、各类型在职教育培训和农村富余劳动力技能培训,积极鼓励农村劳动力到企业就业。加快建立更加完善的人才市场体系。加强人才公寓、企业职工公共租赁住房建设。重视解决开发区企业高管人员子女义务教育阶段的就学需求问题。(市人劳社保局牵头,市经贸委等单位配合)

13.强化政策保障。认真研究国家和省里现已出台的各项涉工扶持政策,加强政策宣传解读,积极帮助企业申报国家级、省级项目,争取资金支持。围绕实施工业三千亿行动计划,抓紧研究制定一系列政策措施,包括进一步加快开发区建设的指导意见,进一步落实工业主导产业规划的指导意见,加快推进“两化”融合工作意见,加快推进块状经济向现代产业集群转型的政策意见,加强招商引资工作指导意见等,形成较为系统的工业发展政策框架。突出工业是第一经济的战略要求,通盘考虑政策需求与财力可能,市级财政每年安排一定资金,重点支持企业技术改造、节能改造、技术创新、品牌培育、鼓励上市等工作。同时安排一定资金用于对县(市、区)政府和丽水开发区管委会、市直涉工部门等单位实施三千亿行动计划工作奖励。各县(市、区)也要根据各自情况,建立相应激励机制,加大财政投入。(市经贸委牵头,市财政局等领导小组成员单位配合)

14.加强金融支持。加快拓展中小企业的融资渠道,逐步提高银行贷款、小额贷款公司贷款等间接融资规模,同时积极鼓励企业通过境内外上市、引进风险投资、发行债券等直接渠道增加融资。2015年,全市工业企业贷款规模在现有基础上增加1倍以上,新增上市企业10家以上。加大融资担保服务,创新融资担保模式,引进各类融资服务中介机构,为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提供服务。加强对企业资金需求情况的调查与推荐工作。继续管好用好企业应急转贷资金,适当增加资金规模。抓好上市后备企业的资源调查、建库和股份制改造等工作,积极推动企业上市。(市金融办牵头,市经贸委、人行丽水中心支行、丽水银监局、市外经贸局等单位配合)

15.加强市场拓展。把握国内持续启动内需的政策机遇,引导企业进一步拓展国内市场。加快打造商务平台,重视发展会展业,积极举办各类专业会展,加快培育信誉好的电子商务平台,加快筹建机械装备城等专业市场。加强出口基地建设,依托产业集聚区和开发区、海关保税区等,建立一批出口基地。鼓励外贸企业深度拓展拉美、中东欧、东南亚及我国周边等市场。鼓励有实力的企业开展对外投资办厂,建立销售网络,推动海外资源开发合作。大力支持企业进口国外大型成套设备、关键设备,扩大进口贸易。(市外经贸局牵头,市经贸委配合)

16.强化服务保障。进一步优化工业发展服务环境。各单位要结合各自职能要求,研究制定落实实施工业三千亿行动计划的具体措施,推动建立更加浓厚的合力扶工氛围。设立重大项目审批绿色通道,对重大项目实行特事特办、全程监督、跟踪服务。规范收费行为,凡中央、省、市明令取消或降低标准的收费项目一律取消或降低标准;凡有幅度的收费项目,按最低标准收取;严禁各类重复收费,严禁乱罚款。(市经贸委牵头,各领导小组成员单位配合)

四、本意见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二○一一年三月二十四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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