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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展生态休闲养生(养老)经济,是市委、市政府作出的一项重要战略决策,也是我市推进“秀山丽水、养生福地、长寿之乡”区域品牌建设的重要抓手和基本任务。近年来,面对我国休闲时代和老年社会的到来,我市依托“中国生态第一市”这一独特的资源优势,抢抓新常态下的机遇与挑战,对培育和发展生态休闲养生(养老)经济,进行了先行先试的探索与实践,取得了一定成效。
一、主要工作进展情况
我市生态休闲养生(养老)产业发展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和正确领导下,开拓创新,采取多项有力措施,稳步推进,2014年较好地完成了既定的目标任务。
(一)项目建设全面推进。今年重点实施的“112”养生项目建设培育计划【即10个首批养生(养老)基地项目,10个第二批养生(养老)基地项目,20个以上养生产业培育项目】,截至12月底已累计完成投资30.6亿元。其中,两批20个养生(养老)基地项目累计完成投资20.3亿元,莲都通济堰养生文化园、遂昌竹炭休闲养生基地、云和梯田高山养生基地、松阳新天地休闲度假庄园、景宁西汇民族风情度假村、青田生态休闲养生乐园、缙云生态茶文化休闲养生园等项目主体基本完工,部分进行室内外装修和附属工程施工;龙泉披云山养生度假区、庆元状元文化养生养老中心、云和霞晓养生基地、青田千峡湖生态休闲度假区等项目进度顺畅;莲都郎奇白桥休闲养生养老基地、缙云中华黄帝文化养生城、南明湖国际养生港等项目前期积极推进。
(二)产业培育成效初显。一是围绕养生(养老)八大行业发展和养生特色品牌培育,今年重点启动了20个产业培育项目,涉及保健食品、护理用品、运动器械、农林产品精深加工等养生(养老)产业多个领域,总投资49亿元,截至12月底已累计完成投资10.3亿元。二是注重产业品牌培育。目前全市从事生态休闲养生(养老)产业生产经营、具有一定规模的企业(单位)有1900余家,涉及2200余只产品,养生农林业、养生(养老)用品制造业具有一定的地域特色和行业优势。浙江振通宏茶叶有限公司、景宁大自然食品有限公司、百兴食品有限公司、龙泉佳宝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浙江方格药业有限公司、浙江五养堂药业有限公司等企业发展规模和品牌效应初显。三是改造提升养生乡村。全市已经组织评定了两批共67个养生乡村(2012年评定27个,2014年评定40个)。其中,首批27个养生乡村全年完成改造经费投入1.2亿元,游客接待量达270余万人次,总收入2.2亿元,吸引了大批游客前来休闲、度假、避暑、养生。
(三)标准研究取得突破。一是两项标准发布实施。今年5月,我委牵头研究编制的生态休闲养生(养老)基地建设和运营服务规范两项通过市级地方标准审核发布实施,填补了国内该标准化领域研究的空白;并被立项为国家标准项目,目前正与国家标准化研究院合作,按国家标准发布程序稳步推进。二是养生行业规范编制有序推进。牵头研制的“食养、药养、水养、体养、文养”等5项行业规范,今年2月被列入市级地方标准项目计划,目前该5项行业规范已通过专家评审,发布稿公示结束后将正式发布实施。
(四)工作基础得到夯实。一是修订完善项目库。对原养生(养老)项目库进行了补充完善,修订形成新的《丽水市生态休闲养生(养老)项目库(2014-2020)》,收录全市旅游景区、养生(养老)基地、养生乡村、养生产业培育等项目共计285个,估算总投资1358亿元,使产业发展和招商引资更具系统性和针对性。二是充分利用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对养生产业重点企业、养生乡村典型和“六养”品牌,持续进行宣传推介,营造了良好的发展氛围。三是加强产业发展研究。重点开展了养生(养老)产业培育路径、养生(养老)产业发展对策、养生(养老)市场前瞻性分析等课题研究,就下一阶段养生(养老)产业发展方向、产业融合、市场培育、品牌打造等方面进行了深入研究,提出了意见建议,积极为市委市政府出谋划策。
二、2015年工作思路和重点
2015年,要按照市委三届七次全会、全市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和《市政府工作报告》确定的目标任务,围绕“秀山丽水、养生福地、长寿之乡”区域定位,以高铁时代到来的新视野、新契机、新动力、新起点迎接新挑战,组织实施好生态休闲养生(养老)经济发展规划,加快推进养生(养老)项目建设和产业培育,努力打造“食养”、“药养”、“水养”、“体养”、“文养”、“气养”特色品牌,逐步构建类型丰富、优势明显、开放包容、吸引力强的多元生态休闲养生产业体系。2015年重点是“对接高铁经济,突出抓好“三个两”(即两建设、两培育、两完善)。
(一)突出抓好“两建设”,加快打造一批错位发展、相互呼应的养生(养老)基地平台。
1.建设养生(养老)项目。要进一步练好内功,抓实项目,进一步放大丽水独特的山水人文资源优势,打响独具丽水魅力的养生品牌。一是继续加快推进“112”养生(养老)项目建设。根据项目建设年限,分解落实年度投资计划和形象进度,编制“2015年养生(养老)基地项目建设计划”,强化项目跟踪、督查和服务,确保年度投资计划和形象进度按目标完成。2015年要重点推进10个养生(养老)基地项目建设。二是力促前期项目开工建设。要加强前期招商签约项目的落地跟踪,力促近早开工建设,并积极争取更多的项目申报纳入省重大产业项目计划和省服务业重大项目计划。2015年,重点争取丽水南明湖国际养生港、莲都郎奇白桥休闲养生养老基地、青田千峡湖生态休闲度假区等项目落地建设。三是改造提升养生乡村。2015年,重点继续推进第一批和第二批养生乡村的改造提升,促进乡村休闲养生产业发展。
2.建设两项行业标准。一是做好国家标准项目研制。按照国家标准的编制要求和审批程序,做好养生(养老)基地建设与运营服务规范国家标准项目的研制工作,争取正式获批国家标准,更好地规范养生(养老)基地项目建设和运营服务提供。二是做好地方标准项目研制。按照丽水市级地方标准的编制要求和审批程序,做好“五养”行业规范地方标准项目的修改完善,争取正式成为市级地方标准,并重视研究成果的推广和运用,引领产业发展。
(二)突出抓好“两培育”,加快推出一批适应市场、优势明显的养生(养老)品牌产品。
1.培育养生(养老)产业。一是围绕养生(养老)产业培育,编制“2015年生态休闲养生(养老)产业培育计划”,加快推进一批养生(养老)产品生产、研发、服务等优势或新兴产业项目。同时,加大招商引资力度,争取能在综合性休闲养生农场、特色养生产业园区(街区)、养生(养老)用品制造基地等方面取得突破。2015年,重点推进20个左右养生产业培育项目。二是围绕养生(养老)行业发展,积极挖掘推出灵芝、菌菇、茶叶以及绿色果蔬等优势养生产品;同时,依托原生药用、食用植物资源,研发系列商品及健康保健特产,逐步形成功能多、品类齐的生态休闲养生(养老)产品供应体系。三是继续加强养生特色产业推介。各县(市、区)、市直各相关部门,要充分利用电视、报刊、网络、展销会、博览会等平台载体,宣传推介特色鲜明的养生产业重点企业、养生乡村典型,助推养生(养老)产业培育。
2.培育养生(养老)品牌。“食养”品牌方面,重点要依托原生态精品农产品、中药材等食材,挖掘本土特色菜系,积极培育特色美食街区;“药养”品牌方面,重点要立足丽水生态环境和中草药资源优势,积极创建国家级慢性病防治示范区;“水养”品牌方面,重点要利用丽水“六江之源”丰富的江河湖泊、水库、温泉、湿地等水生态资源,开发亲水性养生项目;“体养”品牌方面,重点要立足独特山水地形和生态田园风光,发展户外拓展、自驾游、水上运动等养生项目;“文养”品牌方面,重点要挖掘丽水独特的人文资源和文化元素,加快建设青瓷、石雕、摄影等国家级文化创作基地;“气养”品牌方面,重点要利用丰富的山地气候资源,大力发展高山避暑养生旅游。同时,积极发动更多符合条件的养生特色企业,申报争创国家著名商标和省、市级名牌产品,提高知名度、美誉度和影响力。
(三)突出抓好“两完善”,着力夯实养生(养老)产业发展基础。
1.完善养生(养老)规划体系。一是根据我市养生(养老)经济发展规划体系构建的目标任务,积极开展“十三五”规划相关内容的前期研究,提出“十三五”期间我市推进生态休闲养生(养老)产业发展目标任务和工作举措。二是按照养生(养老)产业发展总体规划和各专项规划的实施要求,做好规划衔接,特别是与当地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规划的衔接,落实养生(养老)项目的空间布局和项目点位,使真正好项目能够顺利实施。同时,要加强与统计部门及相关产业主管部门衔接,研究养生产业的内涵、统计范围、统计方法等基础工作,探索养生产业统计监测方法,以期客观、科学和全面地反映我市养生(养老)产业发展状况。
2.完善养生(养老)项目包装。一是做好项目谋划。要加强各县(市、区)、市直各相关部门对接,进一步梳理养生(养老)建设项目和产业培育项目谋划情况,增补完善全市养生(养老)项目库,实行滚动开发。二是深化项目包装。各县(市、区)、市直各相关部门要更加注重项目前期预测,筛选一批条件较为成熟的对外招商项目,深化前期和项目包装,提高招商针对性和引资成效。三是大力开展项目招商。各县(市、区)、市直各相关部门要积极通过服务业推介会、旅游推介会等途径和地图推介招商、网络招商、定点招商、定向招商等形式,提高招商引资成效,争取签约一批养生(养老)基地建设项目和产业培育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