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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325000026455663/2016-27858 文号 丽政发〔2016〕89号
组配分类 市政府文件 发布机构 市政府
成文日期 2016-11-28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丽水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丽水市标准化+行动计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11-28 00:00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 市政府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丽水市“标准化+”行动计划》已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丽水市人民政府

2016年11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

丽水市“标准化+”行动计划

为充分发挥标准化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的基础性、战略性作用,推动标准化与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各领域、各层级的深度融合,以“标准化+”引领和支撑我市“十三五”时期绿色生态发展,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总体要求

以“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为战略指导思想,围绕“打造两山样板、争创两区示范”战略目标,加快“标准化+”与经济社会转型升级的深度融合,引领产业结构、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转变,加快完善制度体系和治理体系,提升发展的质量与效益,为加快实现“绿色发展、科学赶超、生态惠民”,为与全省同步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发挥重要的基础性、战略性作用。

(一)基本原则。

1.统筹协调,协同推进。建立健全具有丽水特色的“标准化+”推进体系和工作机制,充分发挥标准化主管部门主导、行业主管部门主抓、地方政府主推、企业主体作用,形成统一管理、分工负责、上下联动、多方参与的标准化工作格局。

2.强化供给,补齐短板。坚持问题导向、效果导向,全面融入我市双示范区建设,加快推进“绿色发展、生态富民、科学赶超”,针对发展短板、民生短板和制度供给短板,加快制定实施高水平标准,推动各领域对标准、补短板,提升供给质量和效率。

3.融合创新,引领转型。推动标准创新全面融入科技创新体系,汇聚市场创新要素,助推我市“生态经济化、经济生态化”发展,加强标准化与各类业态的互促互融,最大程度发挥“标准化+”对新技术、新产品、新业态和新模式的催化效应,以高标准引领高质量,促进我市产业迈向中高端。

4.优化载体,重点突破。突出我市生态优势,积极构建工作载体,广泛运用试点手段,全面打造标杆企业,深化落实“标准化+”各项举措,形成一批可示范、可复制的“标准化+”重要成果,以点带面、整体推进。

(二)发展目标。

到2017年,市场主体标准活力有效激发,全社会标准化意识明显增强,“标准化+”在创业创新、提质增效、绿色发展、社会服务等领域实现重大突破,成为政府治理和公共服务的重要手段,与“生态+”、“互联网+”共同形成加快我市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叠加效应。

——标准创新体系进一步完善。标准创新与科技创新的互动持续加强,企业将创新成果转化成标准的能力不断提升,培育国家级、省级技术标准创新基地3个以上。为主制定体现创新能力、竞争优势的团体标准和企业标准的数量明显增加,企业产品标准自我公开声明试点工作得到全面推行。

——标准化水平进一步提升。参与高层次标准化活动能力加快提升,标准话语权有效增强。出台《市级标准化专业技术委员会管理办法》,新增省级以上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秘书处2个以上,主导或参与制修订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10项以上,制修订市级地方标准规范20项以上,规模以上企业主导产品采用国际和国外先进标准比率达60%以上,农业标准化生产程度达60%以上。

——标准化供给进一步增强。“丽水标准”体系初步建立,标准化服务业快速发展。标准成为拉长补齐发展短板、民生短板和制度供给短板的重要手段和依据,对治理体系的支撑作用进一步显现。地方立法和政策制定更多引用先进、成熟标准,国家级、省级强制性标准得到严格执行,标准供给成为制度供给的重要来源和具体形式。

——“标准化+”效应进一步释放。制定“浙江制造”标准10项以上,实施“浙江制造”标准企业20家以上,“浙江制造”区域品牌影响力持续提升。“标准化+”对环境保护的硬约束机制基本建立,标准成为倒逼淘汰落后产能的重要依据。一批国家战略和重点领域“标准化+”试点成效初步显现,以标准化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格局初步形成。

到2020年,建成具有丽水特色的“标准化+”工作体制和机制,培育和打造一批掌握标准话语权的优势产业和企业,标准供给能力和标准化水平进一步加强。“标准化+”全面融入经济社会发展,成为推动经济提质增效升级、加强公共服务、强化制度供给、提升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支撑。

二、重点任务

(一)标准化+生态工业。

1.提升产业核心竞争力。围绕特色机床、汽车零部件、精品不锈钢、生态合成革、时尚鞋服、竹木制品、木制玩具、健康日化以及历史经典等传统优势产业和高端装备制造、生物医药、电子信息、新材料等战略性新兴产业,着力构建具有丽水特色、符合生态特性、竞争优势明显的生态工业标准体系。鼓励行业龙头骨干企业、科研院所、大专院校等参与国内外标准化活动,支持企事业单位主导或参与制修订国际标准、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推动社会团体制定团体标准,掌握标准“话语权”。鼓励中小企业积极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形成先进的产业标准体系,提升核心竞争力。全面实施企业产品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制度,加强对已公开企业标准的监督管理,激发企业标准创新活力。(责任单位:市质监局、市经信委、市科技局)

2.制定“浙江制造”先进标准。围绕生态合成革、时尚鞋服等传统生态产业和高端装备制造、生物医药、电子信息、新材料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制定实施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高水平“浙江制造”标准。建立以“浙江制造”标准引领企业实施技术改造的有效机制,推动制造业企业提高产品质量和市场竞争力。深入开展“浙江制造”标准对标、达标活动,推广卓越绩效等先进管理标准,鼓励和指导达到“浙江制造”标准要求的企业申请“浙江制造”认证,组织开展“浙江制造”标准宣贯,提升“浙江制造”品牌形象。(责任单位:市质监局、市经信委)

3.加快智能制造步伐。深入实施《中国制造2025浙江行动纲要智能制造标准化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16年-2018年)》,将丽水智能制造标准纳入浙江智能制造标准体系,开展智能制造标准化试点,加强智能制造领域标准实施,大力推动 “机器换人”标准化工作。进一步规范和引导我市智能制造标准化发展,推动制造业转型升级。(责任单位:市经信委、市质监局)

(二)标准化+科技创新。

4.增强标准创新能力。推动科研院所、大专院校和龙头企业建设一批国家级、省级技术标准创新基地,培育形成标准化创新骨干力量。引导并支持有竞争力的企业和社会机构承担全国和省级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分技术委员会、工作组)秘书处工作,积极筹建“全国竹藤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家用竹制品分技术委员会”, 推动建立“龙泉青瓷省级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进一步完善我市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发布重点产业标准体系、标准技术组织、标准化技术专家等信息。吸收大专院校、科研院所、企业、管理部门的标准化专家,不断充实完善标准化专家库。探索建立丽水市标准化研究院(所),提升标准化理论、方法、规划、政策研究能力。培育发展“标准化+”中介服务机构,探索标准化事务所建设,为企业制定标准提供分析研究、关键技术指标试验验证、标准实施等专业化服务。(责任单位:市质监局、市经信委、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丽缙五金科技产业园管委会)

5.加快创新成果转化。优先支持涉及重大科技专项的标准项目,将重要标准研制列入科技计划支持范围,把标准研究成果纳入科研项目考核指标和专业技术资格评审依据,探索构建经济社会发展标准评价指标体系。建立标准“领跑者”制度,发挥先进标准示范引领作用,积极打造“技术专利化—专利标准化—标准国际化”的标准运作模式,推动科技创新、标准研制和产业发展深度融合。(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质监局)

(三)标准化+生态农业。

6.大力发展生态精品农业。鼓励产业协会、学会、农民专业合作社研制“丽水山耕”产品标准体系,探索“丽水山耕”与“浙江制造”品牌认证对接新模式。创新实施标准化管理,全面推行涵盖管理制度、管理人员、生产记录、质量检测、包装标记以及质量追溯的“五有一追溯”农产品标准化生产管理模式,加强标准实施的约束和监督;积极推动农产品转化为旅游地商品。深入实施生态精品农业标准化发展工程,培育和认定一批生态精品农业标准化推广示范区(示范园)、示范县,示范乡镇,培育一批标准化生态精品现代农业产业带、产业群。加快生态精品农业科技成果转化为标准,提升生态精品农业创新发展能力。(责任单位:市农发公司、市农业局、市林业局、市水利局、市质监局)

7.大力发展生态观光农业。大力发展以果树种植、观花采果、休闲娱乐、农家餐饮为主导的生态观光农业。积极构建涵盖规划设计、乡村环境、观光旅游、公共服务等领域的综合标准体系。探索农产品生态种养殖标准化试点,以优质的生态农产品支撑生态观光农业发展,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责任单位:市农业局、市旅委、市林业局、市水利局、市质监局)

(四)标准化+生态服务业。

8.提升旅游发展和服务水平。围绕把旅游业培育成为我市千亿级第一战略支柱产业的目标,加强食、住、行、游、购、娱等旅游要素的标准化建设,努力构建具有丽水特色的全域生态休闲旅游标准体系,提升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水平,增强“秀山丽水、养生福地、长寿之乡”品牌影响力。充分发挥标准化示范项目的标杆引领作用,推进一批旅游特色小镇、精品民宿、乡村游等标准化示范项目建设;积极探索生态农业和乡村旅游业标准化融合创新新模式,全面构建“丽水山居”标准体系,创建一批全域旅游示范县,以点带面,促进我市旅游服务质量和管理水平的整体提高。(责任单位:市旅委、市农办、市质监局)

9.支撑生态休闲养生发展。重点加快养生乡村、养生养老等设施配置、服务质量、绩效评价等标准的研究和制订。推动实施《生态休闲养生(养老)基地建设与运营服务规范》国家标准、《养生气候适宜度评价规范》市级地方标准,深入推进《食养》、《药养》等六养行业标准宣贯与实施监督,支持六养行业标准上升为国家标准,掌握话语权,占领行业制高点,形成产业竞争优势,打开“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通道。探索开展养生乡村、养老服务、特色文化主题酒店等标准化试点示范,切实提高养生(养老)业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责任单位:市生态休闲养生(养老)经济促进会、市旅委、市民政局、市建设局、市农办、市质监局)

(五)标准化+农村改革发展。

10.引领农村电子商务产业提升。建立入驻平台商务管理规范、物流配送管理规范、售后处理管理规范,推进农村电子商务标准体系建设。着重加快《农村电子商务服务站点服务管理规范》国家标准研制,以标准化助推农村电子商务创新发展示范区建设。抓好“北山狼交易型电子商务”和“景宁农产品电子商务”等市级标准化示范项目实施,培育和发展商贸物流标准化试点项目,以商贸物流支撑农村电子商务发展。探索将标准化内容纳入重点电子商务企业、平台、基地等认定指标。依托青田侨乡特色和人文资源优势,探索开展进口境外商品网络销售标准化试点。(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邮政管理局、市质监局)

11.深化农村金融改革。深入推进农村金融改革标准化建设,探索将我市“农村金融改革”试点形成的经验、做法提炼成标准,建立涵盖产权融资体系、农村信用体系、农村金融基础服务体系、农村金融服务平台的“农村金融改革”标准化体系,加快形成《农村金融服务站建设规范》《农村林权抵押贷款工作规范》《农村农房抵押贷款工作规范》《农村土地流转经营权抵押贷款》等地方标准规范并争取上升为国家级标准,开展《农村产权流转交易服务标准化》国家级试点建设,为全国的农村金融改革提供可借鉴、可复制的经验,发挥农村金融在现代农村经济中的核心作用,服务新农村建设。(责任单位:市农业局、市质监局)

12、打造“美丽乡村”升级版。做好遂昌县美丽乡村建设国家级标准化试点成果推广,推动莲都开展《美丽经济标准化建设》省级试点。深入推进农村综合改革标准化建设,加强农村集体产权、农业经营、农业支持保护和农村社会治理等领域标准化探索,将就地城镇化和农村综改经验提升为标准,建成特色鲜明并有推广价值的“中国美丽乡村”丽水模式。(牵头单位:市质监局、市发改委)

(六)标准化+生态建设。

13.探索建立生态文明“丽水标准”。 抓好空间布局、城乡融合、产业发展、资源利用、生态环境、生态文化、机制建设等7个方面标准研制工作,积极探索标准化工作有效支撑生态文明建设的机制和路径,加快形成生态文明建设的“丽水模式”。推动实施遂昌县《垵口乡农村垃圾分类》省级标准化试点项目,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生态文明建设标准化成果,为全国生态文明建设提供经验、作出示范。(责任单位:市府办、市质监局)

14.推动节能减排。强化节能减排政策及能源、资源、环境、技术、安全等市场准入标准,认真实施《浙江省加强节能标准化工作实施方案》,加快推进国家循环化改造示范试点园区的相关改造,用高标准来倒逼企业淘汰落后产能,提升污染防治水平,推动节能减排增效,确保我市生态环境质量继续保持全省第一、全国领先。(责任单位:市环保局、市经信委、市发改委、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质监局)

(七)标准化+政务服务。

15.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强化审批事项标准化管理,根据部门权力和责任清单,动态调整公布行政许可目录,针对每个审批事项编制办事指南和业务手册。加快行政审批权力标准化运作,对审批事项的申请、受理、审查、决定等环节的办理流程进行优化和规范。研究联合审批标准化运行机制,探索开展城市管理、环保和消防等“多规合一”的准入审批标准化。推进行政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建立健全首问负责、告知承诺、岗位代理、午间和假日值班等制度,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责任单位:市审管办)

16.优化基层社会综合治理。探索用标准化手段构筑多元化社会矛盾治理体系,完善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机制。鼓励各地将基层社会治理经验转化成标准,支持有条件的标准上升为国家标准、地方标准,不断完善政府管理基层社会治理网络体系。扎实推进松阳《基层社会治理综合标准化试点》国家级项目,推动庆元《“五台合一”社会服务标准化试点》上升为国家级项目,推进《浙江省党政机关反恐怖防范标准》宣贯实施,总结推广试点经验,发挥典型示范引路作用。以标准化提高政府治理能力,提高行政效能。(责任单位:市质监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教育局)

(八)标准化+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17.增强基本发展服务能力。加强公共服务标准供给,重点研制一批基本公共服务的建设标准、配置标准、营运标准。建立健全公共卫生服务、城乡医疗服务、药品供应和安全保障标准体系,抓好《医疗机构食源性疾病风险监测服务》和《造口伤口护理服务标准化》等试点项目实施。建立以政府保障标准为基础、以行业服务标准为支撑、以项目技术标准为补充的全市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体系。(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教育局、市卫生计生委、市农业局、市建设局、市民政局)

18.提升基本生活服务水平。以标准化手段规范和助推民办社会事业发展、强化政府公共服务供给能力。制定面向所有劳动者的免费职业介绍、职业培训、就业登记和失业登记服务标准,对符合条件的就业困难人员提供就业援助服务。建立适应各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的标准化就业创业服务体系,引导高校毕业生、农村转移劳动力等群体创业创新,促进就业。以老年人、残疾人、孤残儿童为主要对象,建立适度普惠的社会救助标准化服务体系。加快居家养老、社会服务标准化进程,探索社会生活服务标准化实现方式、运行规律与体制机制。研制发布《养老机构绩效评估规范》市级地方标准,支持遂昌开展《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化试点》建设。积极推进《基层儿童福利服务保障体系建设标准化试点》建设,并争取上升为国家级标准化试点项目。(责任单位:市人力社保局、市民政局、市质监局)

19.强化基本安全保障。加快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基本完成矿山、危险品生产、烟花爆竹批发、金属冶炼企业安全标准化。完善食品安全标准管理体系,组织制定《食品安全溯源体系建设规范》市级地方标准。组织实施《浙江省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管理办法》,积极开展食品安全标准的宣贯培训、跟踪评价。推动实施反恐、防暴、监所管理、民警教育训练等领域标准。(责任单位:市安监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卫生计生委、市公安局)

(九)标准化+公共基础建设。

20.推动城市建设高水平发展。建立全市工程建设标准数据库,加快建筑领域基础性通用标准和标准设计研究,实现建筑部品、住宅部品、构配件的标准化、通用化。完善并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以大型公共建筑和机关办公建筑为重点,推进建筑节能标准化。加大市容和环境卫生、国土资源、测绘、工程建设标准实施力度,引导重大建设项目采用国际先进设计、技术、工艺、施工、监理标准,强化工程建设标准实施的监督检查。(责任单位:市建设局、市发改委)

21.加快交通运输发展。运用资质信用评定等手段,推动桥梁建造、高速公路等重点领域建设标准在我市的应用,以高标准构建支撑风情风景交通廊道、科创产业交通廊道、黄金水域交通廊道、生态惠民交通廊道发展。实施绿色交通标准化专项行动,实现修一条路、造一片景。(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林业局)

22.支撑水利高水平发展。全面落实《丽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推行水利工程标准化管理的实施意见》,全面推进水库、堤防、水电站等各类水利工程管理标准化建设,提升水利工程标准化水平。推广高效节水灌溉、防洪减灾、水源建设与管理战略储备等重点领域标准,提高我市水旱灾害综合防御能力、水资源高效利用能力和水资源保护能力。(责任单位:市水利局)

三、重点举措

围绕“标准化+”九大重点任务,着力建设一批载体、打造一批试点、培育一批标杆企业,形成有力的“标准化+”工作抓手,夯实“标准化+”工作基础。

——构建一批载体。通过建设一批工作载体,有效发挥行业主管部门主抓作用,破除与“标准化+”不相适应的行业壁垒、部门分割和政策约束,推动“标准化+”工作领域的拓展,促进“标准化+”工作水平的提升,凝聚工作合力。

表1:“标准化+”重点工作载体

序号

载体名称

职能部门

1

“浙江制造”标准提升工程

市质监局

2

技术标准创新基地和创新平台

市质监局、市科技局

3

农村金融改革标准化推进工程

人行丽水市中心支行、

市金融办

4

智能制造标准化推进专项行动

市经信委

5

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

市教育局

6

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

市科技局、市质监局

7

商贸流通企业服务标准公开示范工程

市商务局

8

就业服务标准化推进专项行动

市人力社保局

9

建筑安全施工标准化提升工程

市建设局

10

绿色交通标准化专项行动

市交通运输局

11

水利工程标准化管理

市水利局

12

农产品质量安全保障标准化示范乡镇

市农业局、市林业局、

市水利局

13

医疗卫生机构标准化推进工程

市卫生计生委

14

安全生产“三标融合”推进工程

市安监局

15

社会福利标准化推进工程

市民政局

——建设一批试点。推动国家级、省市级标准化试点与“标准化+”深度融合,到2020年建设国家级、省级标准化试点15个以上。有关主管部门、责任单位要积极抓好承担的国家级、省市级标准化试点示范项目,在经费、政策上予以支持保障,形成一批可示范的“标准化+”成果,推动试点经验转化成标准,带动面上整体推进。

表2:2016年重点开展的“标准化+”试点项目

序号

试点名称

责任部门

1

生态精品农业(林业、渔业)标准化试点

市农业局、林业局、水利局

2

《基层儿童福利服务保障体系建设标准化试点》

市民政局

3

养老服务标准化试点

市民政局

4

商贸物流标准化试点

市商务局

5

生态旅游标准化试点

市旅委

6

食品安全溯源体系建设标准化试点

市市场监管局

7

“丽水山耕”团体标准体系建设

市农发公司

8

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化试点

遂昌县

9

农村产权流转交易服务标准化试点

景宁县

10

五台合一服务标准化试点

庆元县

11

美丽经济标准化试点

莲都区

12

农村电子商务标准化试点

遂昌县

13

绿色发展标准化示范区

市标准化工作领导小组

——培育一批企业。引导企业加强标准化建设,参与“标准化+”行动,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到2020年,培育为主或参与制定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龙头企业20家以上,培育为主制定“浙江制造”标准、在产业集群有带动作用的骨干企业30家以上,带动产业向中高端迈进。

表3:行业标准化示范企业

序号

重点企业(数量)

职能部门

1

国家标准主导或参与制定企业(10家)

各行业主管部门

2

行业标准主导或参与制定企业(10家)

各行业主管部门

3

“浙江制造”标准制定企业(30家)

市质监局

4

机器换人典型示范企业(5家)

市经信委

5

工业产品采标先进企业(50家)

市质监局

6

农业(林业、渔业)标准化示范企业

(100家)

市农业局、林业局、

水利局

海洋与渔业局

7

技术标准创新示范企业(5家)

市科技局

8

安全生产标准化示范企业(5家)

市安监局

9

旅游标准化示范企业(10家)

市旅委

10

养老服务标准化示范企业(5家)

市民政局

11

商贸物流(农村电子商务)标准化重点推进企业(20家)

市商务局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完善统一管理、分工负责的标准化工作机制,充分发挥标准化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的统筹协调作用,加强部门协同,合力推进“标准化+”行动计划。标准化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全面履行牵头、协调和监督职责,落实工作责任,强化督查考核。各地、各部门要结合实际,制定“标准化+”工作实施计划和配套措施,及时解决重点难点问题。(责任单位:市质监局,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二)加强政策支持。加大标准化战略资金投入,强化本领域“标准化+”工作经费保障。将标准化政策与经信、科技、农业、商贸等产业政策深度融合,相互作为支持因素,形成整体推进标准化工作政策合力。推动各地、各部门制定扶持政策,开展“标准化+”政策创新试点,破除政策障碍,发挥典型示范效应。(责任单位:市财政局、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三)加强标准化人才培养。加强标准化知识普及,推动标准培训进党校、进行政学院,成为党员干部主体班次的培训科目。加大标准化人才的培养和引进力度,广泛利用社会资源,多层次、多形式开展标准化培训,重点培育一批业务精、懂标准的复合型人才。建立由院校、科研院所、企业、管理部门的标准化专家组成的标准专家库;不断发展壮大标准化人才队伍,加快提升我市标准化工作水平。(责任单位:市人力社保局、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经信委、市质监局)

(四)加强标准化宣传。积极组织“世界标准日”、“质量月”等宣传活动,宣传普及标准化法律法规和标准化知识,宣传标准化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撑和引领作用。举办标准化项目成果展示,总结推广标准化示范项目的典型经验,培育企业和社会公众的标准化意识,营造社会各界“学、用、讲”标准的良好氛围。(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质监局、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附件

丽政发〔2016〕89号.ceb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