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 市教育局 >> 政策文件及解读 >> 其他文件
索引号 11332500002645451w/2016-28312 文号 丽教基〔2016〕118号
组配分类 其他文件 发布机构 丽水市教育局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16-05-23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丽水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5-23 00:00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 丽水市教育局办公室(行政审批处)

    

  丽教基〔2016〕118号 

    

    

各县(市、区)教育局、直属学校(单位):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意见》、教育部《完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指导纲要》等文件精神,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弘扬优秀传统美德,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合格人才。现将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大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以学习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和践行优秀传统美德为重点,着力培育广大学生的家国情怀,促进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在学校健康深入开展,增进对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认同感、自豪感,提升文化自信。 

    二、工作内容 

  1.加强传统美德教育。通过多种活动形式,广泛掀起学习、倡导、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热潮。不断加强以天下兴亡、匹夫有责为重点的家国情怀教育;以仁爱共济、立己达人为重点的社会关爱教育;以正心笃志、崇德弘毅的人格修养教育。深入挖掘和阐发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讲仁爱、重民本、守诚信、崇正义、尚和合、求大同的时代价值。结合《中小学生守则》,积极开展文明礼仪教育,引导学生养成谦虚礼貌、助人为乐、爱护公物、遵纪守法、言行合一的礼仪规范。 

      2.重视传统节日教育。利用母亲节、父亲节、重阳节等节日,开展关爱师长的道德实践活动。利用春节、清明节、中秋节等传统节日,普及传统文化经典知识、故事,积极挖掘德育元素,培育民族感情,激发民族自豪感。以儿童节、青年节、国家公祭日、国庆节等为契机,引导广大师生引导广大师生缅怀先烈,了解党和祖国的发展史,不断增进爱祖国、爱家乡、爱他人的情感。 

  3.抓好传统经典诵读教育。构建国学经典诵读体系,按照从易到难、从少到多、循序渐进、以点带面的原则,分学段学习国学精粹,搭建国学经典诵读平台,开展“诵经典、写经典、唱经典、演经典、展经典”等活动,广泛开展书法、篆刻、剪纸、戏曲等富含中华传统元素的教育活动,促进国学经典教育生活化、活动化、故事化、体验化、兴趣化。 

    4.开展地方名人民俗教育。加强地域性传统文化挖掘整理工作,将地方传统名人名事、文化遗迹、艺术、传播媒介等资源有效整合,构建具有鲜明时代特征和地方特色的传统文化体系。利用富有地方人文特色的重大纪念活动、重要历史文化遗迹、博物陈列馆、非遗传承基地(传承人)等载体,培育有丽水特色的传统文化教育基地,开展舞狮、武术、民乐等地方文化教育,培养孩子们强烈的爱家乡的情感。 

      三、活动要求 

    1.坚持将开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进校园活动作为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重要基础。坚持取其精华、去其糟粕的原则,弘扬中华传统文化既体现继承、发扬的要求,又要与时俱进、不断创新,在创新过程中形成学校特色。 

    2.坚持因地制宜、循序渐进推进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进校园活动。开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进校园活动是一项长期性的工作,要统筹安排,有序推进,各地各校要打造“一校(园)一特色”、“一校(园)一精品”的传统文化品牌,师生全面认识到中华文化的博大精深,积极吸收民族文化智慧,吸收优秀传统文化精髓,奠定和谐的人生基础。 

    3.坚持把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与深化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相结合。注重根据各学段学生的认知特点,在基础性课程中做到学科课程、教学环节、教育人群“三个全覆盖”,整体贯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同时开发开设传统文化拓展性课程、有效增进学生对传统文化的实践、探究和体验。 

  4.坚持把中华传统文化教育与文明校园建设相结合。积极总结几年来我市开展校园文化建设的经验,将传承优秀文化与打造办学特色相结合。在文明校园建设中通过突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发掘传统文化资源,营造浓厚的校园人文教育氛围,让师生在审美中受到传统文化熏陶,从而走近传统文化,建设内容更多、品位更高、百花齐放、生动活泼的学生乐园。 

    四、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各校要成立加强中华传统文化教育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辖区内中小学活动推进的协调、检查,定期组织交流和相关研讨活动,安排专门人员负责组织协调活动的实施。 

      2.强化队伍建设。积极整合班主任、团队辅导员、艺术科教师等师资力量,组建切合本校实际的适合传统文化教学的师资队伍,不断提高传统文化教育师资水平。积极争取社会各界人士、家长以及宣传、文化等相关部门的支持配合,聘请一批社会人士兼职教师,帮助与指导学校开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进校园工作。 

  3.健全管理机制。精选教材资源,加强对中华传统文化教育资源的开发和使用指导力度。各校可根据实际需要开发传统文化教育的校本教材。各地还可以结合“乡村学校少年宫”工程,将传统文化融入其中,开展教育活动。 

  4.加强信息交流。加强传统文化进校园活动宣传工作,各乡镇中心校、各学校要将开展活动的信息、典型的做法和经验、先进人物给予宣传报道。注重传统文化活动优秀成果展示工作,积极开展优秀传统文化征文比赛、国学经典诵读大赛与诵、写、唱、演经典文艺汇演等活动。 

    

    

    

                               丽水市教育局 

                              2016年5月23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丽水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的通知 .cebx